党支部支委的产生方式主要是通过换届选举产生。具体说明如下:
选举产生:支委会成员一般在换届选举时,由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过程遵循党章和党的组织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
选举人数规定:支委会成员数额一般由上级党组织批准,通常采取单数设置,即3到9人,特殊情况也可能存在双数设置,但这属于个例。
选举有效性:在选举过程中,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导致选举有效人数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但只要接近规定人数,如5人支委只选出4人,剩余名额可以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后,不再进行选举。后续可经支委会研究并报请上级同意,进行增补。
增补与递补:当支委出现缺额时,应及时进行增补或递补。增补或递补需经支委会研究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综上所述,党支部支委的产生主要依赖于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同时需遵循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和批准。在选举过程中及选举后,如有缺额,需及时进行增补或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