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要求已嫁出去的三姐妹都签字,主要是出于对存款继承权的谨慎处理。当父亲去世后,其银行定期存款属于遗产范畴。在没有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嫁出去的女儿同样拥有对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权。银行让三姐妹签字,一方面是为了确保所有合法继承人都知晓这笔存款的处理事宜,避免日后因部分继承人不知情而产生纠纷。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遗产分配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通过所有继承人签字确认,银行可以确认后续对这笔定期业务的处理(比如支取、转存等)是经过全体继承人同意的,从而规避自身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如果三姐妹对签字存在疑问,可以先向银行了解具体原因和依据。也可以共同商议,必要时咨询律师,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妥善处理父亲的银行定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