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题目: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检验操作规程 | 编号:SOP/QF0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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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人: 制定日期: | 审核人: 审核日期: | 批准人: 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 起草部门:质检科 | |||
范围: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责任人:化验员。
程序:成品质量由质检科负责按照YBB00122002标准进行检验。异常毒性每半年检验一次,其它检验项目每批进行检验。
1.外观:
每批瓶子取315只,在自然光线明亮处,正视目测,应有均匀一致的色泽,不得有明显色差。瓶的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得有变形和明显的擦痕。不得有砂眼、油污、气泡,瓶口应平整、光滑。如有以上缺陷,不合格瓶总计不得超过21只。
2.鉴别:
2.1红外光谱:取本品适量,敷于微热的溴化钾晶片上,照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Ⅳ C)测定,应与对照图谱基本一致。(委托检验)
2.2密度:取本品2g,加水100ml,回流2小时,放冷,80℃干燥2小时后,精密称定(Wa)。再置无水乙醇中(密度为d),精密称定(Ws)。按公式计算:
Wa
×d
Wa-Ws
HDPE的密度为0.935~0.965(g/cm3)。
3.密封性:
每批取32只试瓶。每只试瓶内装入适量玻璃球,旋紧瓶盖(带有螺旋盖的试瓶,用测力扳手将瓶与盖旋紧,扭力见表1),置于带抽气装置的容器中,用水浸没,抽真空至真空度为27 Kpa,维持2分钟,32只试瓶中有进水或冒泡现象的瓶不得超过3只。
表1 瓶与盖的扭力
| 盖直径(mm) | 扭力(N · cm) |
| 15~22 | 59~78 |
| 23~48 | 98~118 |
| 49~70 | 147~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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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本品32只,于每个瓶内装入酸性水为标示剂,旋紧瓶盖(带有螺旋盖的试瓶用测力扳手将瓶与盖旋紧,扭力见表1)。用溴酚蓝试纸(将滤纸浸入稀释5倍的溴酚蓝试液,浸透后取出干燥)紧包瓶的颈部,置振荡器(振荡频率为每分钟200次±10次)振荡30分钟后,溴酚蓝试纸不得变色,如有变色总计不得超过2只。
5.水蒸气渗透
取本品13只,用绸布擦净每个试瓶,将瓶连续开、关30次后,在试瓶内加入干燥无水氯化钙(除去过4目筛的细粉,置110℃干燥1小时):20ml或20ml以上的试瓶,加入干燥剂至距瓶口13㎜处;小于20ml的试瓶,加入的干燥剂量为容积的2/3,立即将盖盖紧。另取两个试瓶装入与干燥剂相等量的玻璃小球,作为对照。试瓶紧盖后分别称定重量,然后将试瓶置于相对湿度为95%±5%,温度为25℃±2℃的环境中,放置72小时,取出,室温放置45分钟,分别称重。按下式计算水蒸气渗透量,不得过100mg/24h · L。
1000
水蒸气渗透量(mg/24h · L)= [(Tt-Ti)-(Ct-Ci)]
3V
式中:V ——试瓶的容积(ml);
Ti ——试瓶试验前的重量(mg);
Tt ——试瓶试验后的重量(mg);
Ci ——对照瓶试验前的平均重量(mg);
Ct ——对照瓶试验后的平均重量(mg)。
6.炽灼残渣:
取本品2.0g,置已炽灼至恒重的瓷坩埚中,精密称定。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加硫酸0.5~1.0ml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在700~800℃炽灼使完全灰化。移置干燥器内,放冷。精密称定后,再在700~800℃炽灼至恒重,即得。结果不得超过3%。
7.溶出物试验:
溶出物试液的制备:分别取本品内表面积600cm2(分割成长5cm,宽0.3cm的小片)三份置具塞锥形瓶中,加水适量,振摇洗涤小片,弃去水,重复操作2次。在30℃~40℃干燥后,分别用水(70℃±2℃)、65%乙醇(70℃±2℃)、正己烷(58℃±2℃)200ml浸泡24小时后,取出放冷至室温,用同批试验用溶剂补充至原体积作为浸出液,以同批水、65%乙醇、正己烷为空白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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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量取水浸液20ml,精密加入高锰酸钾滴定液(0.002mol/L)20ml与稀硫酸1ml,煮沸3分钟,迅速冷却,加入碘化钾0.1g,在暗处放置5分钟,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01mol/L)滴定,滴定至近终点时,加入淀粉指示液0.25ml,继续滴定至无色,另取水空白液同法操作,二者消耗滴定液之差不得超过1.5ml。
7.2重金属:
标准铅溶液的制备:称取铅0.160g,置1000ml容量瓶中,加5ml与水50ml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临用前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0ug的Pb)。
取25ml纳氏比色管两支,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2ml与醋酸盐缓冲液(pH值=3.5)2ml,加水稀释成25ml。乙管中加入已制备的试液20ml,再加入上述醋酸盐缓冲液2ml,同样稀释成25ml。甲、乙两管分别加入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乙管中显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
7.3不挥发物:
分别取水、65%乙醇、正己烷浸出液与空白液各50ml置于已恒重的蒸发皿中,水浴蒸干,105℃干燥2小时,冷却后精密称定,水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液残渣之差不得过12.0mg;65%乙醇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液残渣之差不得过50.0mg;正己烷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液残渣之差不得过75.0mg。
8.微生物限度:
取8个试瓶,加入标示容量1/3量的氯化钠注射液,将盖旋紧,振摇1分钟,取提取液照微生物限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Ⅺ J)测定。细菌数每瓶不得过1000个,霉菌、酵母菌每瓶不得过100个,大肠杆菌不得检出。
9.异常毒性(委托外单位检验):
将试瓶用水清洗干净后,剪碎,取500cm2(以内表面计),加入氯化钠注射液50ml,110℃湿热灭菌30分钟后取出,冷却后备用,静脉注射,依法测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Ⅺ C),应符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