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深入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传承人职责和业务素质,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促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地开展传习活动,更好的履行传承义务,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和工作水平,明确传承人职责和义务,提高传承人的业务素质,扩大传承人队伍,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发展和传播起来。
三、培训对象
各镇、街道、社会各界具有一定素质的民间艺人。
四、培训内容
1、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基本情况和传承工作基本要求。
2、曲艺类基本技艺。
3、传统工艺类技艺
五、培训方式
采取专题辅导,传授演艺技能,技术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聘请有关专家进行集中授课。
六、培训时间
2011年7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和龙市文化馆
2011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