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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春节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2 22:50:08
文档

2012年春节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

庄办发〔2011〕194号庄浪县委办公室庄浪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春节期间城区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2012年春节期间城区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庄浪县委办公室庄浪县办公室2011年12月27日2012年春节期间城区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为活跃春节文化生活,亮化美化街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切实搞好城区春节灯饰亮化及灯展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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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庄办发〔2011〕194号庄浪县委办公室庄浪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春节期间城区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2012年春节期间城区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庄浪县委办公室庄浪县办公室2011年12月27日2012年春节期间城区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为活跃春节文化生活,亮化美化街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切实搞好城区春节灯饰亮化及灯展活
庄办发〔2011〕194号

庄浪县委办公室  庄浪县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春节期间城区灯饰亮化

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012年春节期间城区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庄浪县委办公室

庄浪县办公室

2011年12月27日

2012年春节期间城区灯饰亮化及

灯展活动实施方案

为活跃春节文化生活,亮化美化街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切实搞好城区春节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根据县委办和办印发的《2012年全县元旦、春节期间系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庄办发〔2011〕187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营造氛围、美化环境、亮化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设计、高规格制作,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气氛与平时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扮靓城市夜景。

二、亮化任务

(一)街道亮化

1、东西大街:东入口绿地公园至梯田纪念碑两侧共121个路灯杆,悬挂单只直径1米的大红灯笼121只,在沿街两侧树木树冠和树干上布设满天星灯饰,形成灯饰通道。

2、南滨河路:何马大桥至一水厂两侧共100个路灯杆,每杆悬挂1串3只大红灯笼,在南滨河公园部分景观树木和花坛上用满天星装饰,美化亮化园区环境。

3、北滨河路:何马大桥至职中两侧共120个路灯杆,每杆悬挂2串3只大红灯笼,在北滨河公园部分景观树木和花坛上用满天星装饰,美化亮化园区环境。

4、南河桥至中医院:两侧共62个路灯杆,每杆悬挂1串3只大红灯笼。

5、新昌路至紫荆广场:两侧共37个路灯杆,每杆悬挂1只大红灯笼。

(二)广场亮化 

1、东入口绿地公园:在部分景观树木上用满天星(LED串串灯)装饰,美化亮化园区环境。

2、文化广场:在部分景观树木上用满天星(LED串串灯)装饰,美化亮化园区环境。

(三)紫荆广场灯展

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以热烈、祥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共分为八组:第一组《福到灯廊》、第二组《玉兔贺岁》、第三组《幸福时刻》、第四组《盛世长龙》、第五组《运动激情》、第六组《生态庄浪》、第七组《可爱蓝精灵》、第八组《迎春龙鼓》。

(四)单位亮化

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要自筹资金,做好本单位的装饰亮化。

(五)各乡镇主要街道亮化

各乡镇要组织乡(镇)属各单位,对本乡镇所在地的重点单位、主要街道、交通要道等,自筹资金,搞好美化亮化工作。 

(六)居民小区亮化

包括东城区住宅小区、紫荆花苑、中天花苑、宏祥花园、九洲花苑、朝阳花苑、安泰庄苑、南舒苑、安顺小区、水洛镇康居小区等装饰亮化。

三、职责分工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    电力局  

1、亮化任务中的第(一)、(二)、(三)项由住建局承办。

2、亮化任务中的第(四)项由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承办。

3、亮化任务中的第(五)项由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自行组织亮化。

四、时限安排

城区各街道及广场亮化总体时限要求:12月28日(腊月初四)开始实施,1月16日(腊月二十三)前完成,1月18日(腊月二十五)接受县上检查验收,正式开展,正月十六结束,各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撤展。

五、资金筹措

按照“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行政事业单位自筹一点、社会及企业赞助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的方式,切实保障亮化资金。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筹集名单将在紫荆广场灯展上予以公示(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六、保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把实施亮化工程作为春节期间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各自实际,强化领导,确定专人,积极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精心设计,提高标准。承担任务的单位要本着“设计精巧、突出特色”的原则,充分体现动感、层次感、立体感和美感,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完成。

(三)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县上将及时对亮化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亮化标准高、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未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促进既定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筹集分配表

主题词:春节  灯饰灯展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办,县政协办。                                             

  庄浪县委办公室             2011年12月27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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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春节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

庄办发〔2011〕194号庄浪县委办公室庄浪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春节期间城区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2012年春节期间城区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庄浪县委办公室庄浪县办公室2011年12月27日2012年春节期间城区灯饰亮化及灯展活动实施方案为活跃春节文化生活,亮化美化街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切实搞好城区春节灯饰亮化及灯展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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