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烟副经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
| 填表日期:2016年2月15日 | |||||
| 岗位名称 | 副经理 | 主要业务 | 主抓卷烟经营 | ||
| 岗 位 职 责 | 1、负责全县卷烟经营工作,审定卷烟购、销、存计划,完成各项卷烟经营目标任务; 2、负责全县卷烟营销配送工作,审定市场营销、品牌培育、客户服务等策略; 3、负责全县卷烟网络建设工作,提升卷烟经营管理服务水平; 4、负责全县卷烟销售网络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制定,并实施;; 5、负责全县卷烟零售客户队伍建设工作,提升服务能力; 6、参与党组“三重一大”决策; 7、负责党组安排的其它分管工作; 8、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工作的安全保卫、党风廉政建设。 | ||||
| 序号 | 风险点 | 风险 等级 | 防控措施 | ||
| 1 | 未经集体研究决定企业生产经营“三重一大”事项。 | 一级 | 1、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2、经常对照检查,作为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重要内容。 3、完善约束机制,健全制度、决策、程序、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4、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会、办公会、“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预算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作用,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5、坚持办事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6、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纪检监察、整规、审计、法规等部门内部监督检查作用,及时提醒,及时改正纠错。 | ||
| 2 | 违反规定向下属打招呼、介绍关系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宣传促销、中介机构服务等具体业务活动,以各种理由和形式规避公开招标,擅自决定项目实施方式。 | 一级 | |||
| 3 | 违反规定组织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烟叶和卷烟购销等。 | 一级 | |||
| 4 | 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财物。 | 一级 | |||
| 5 | 将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 一级 | |||
| 6 | 违反规定借用、公物或者将、公物借给他人。 | 一级 | |||
| 7 | 用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二级 | |||
| 8 | 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者在与本单位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 二级 | |||
| 9 | 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 二级 | |||
| 10 | 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 二级 | |||
| 11 |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 二级 | |||
| 12 | 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 二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