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考核项目 | 主要检查内容 | 提供文档 | 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减分理由 |
| 1、血液透析工作 必备条件 |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范围包括:肾脏病专业和血液透析诊疗项目备注。 | 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②医护人员执业证 书 ③工程师专业培训证书 | 不符合要求责令停业,并责请其主管部门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 |||
| (2)医护人员必须是执业医师或是执业护士 | 同上 | |||||
| (3)血透室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具备肾脏病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 不符合要求限期整改,超过整改期限仍不符合要求,停业整顿 | |||||
| (4)透析机数量,三级医院≧10台;其他≧5台 | 同上 | |||||
| (5)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执业护士 | 同上 | |||||
| (6)工程师配备:透析机≧20台配备专职工程师,20台以下配专职或兼职(工程师必须通过专业培训) | 同上 | |||||
| (7)布局有隔离透析(室)区和相应的治疗室 | 同上 | |||||
| (8)有传染病患者透析的单位,必须设立相应的专用 隔离透析(室)区和相应的治疗室。 | 同上 | |||||
| (9)配备电脑及上网、透析病人网上登记符合要求(完成率≧98%) | 同上(对比登记数据和实际病人) | |||||
| 2、基础 条件 100分 | (1)医院综合抢救能力:有麻醉科、放射科、检验科、内科、外科等基础科室支持 | ①电力布置图 ②水处理系统生产、销售许可证和合格证 | 每缺少一个相关科室减5分 | 20 | ||
| (2)急救设施:急救药品齐全;简易呼吸器和气管插管设施;心电监护和除颤仪、供氧、负压吸引设施 | 每缺少一项减5分 | 20 | ||||
| (3)透析室电力配备:双路供电系统,若无双路供电,每台透析机必须配备UPS电源设备 | 不合格者不得分 | 20 | ||||
| (4)水处理设备:合格的单级或双级反渗透水处系统,环形、无死腔供水管路 | 水处理后开放储水减20分;密闭储水10分,供水管有盲端不得分 | 20 | ||||
| (5)透析准备室应备有鱼精蛋白、缝合包、置管及透析相关物品等 | 缺少一样扣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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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血液透析室布局和管理 (200分) | (1)清洁区、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区分清楚 | 三区分界不清不得分 | 20 | |||
| (2)工作人员和病人通道分行 | 通道混行不得分 | 20 | ||||
| (3)具备普通透析(室)区、隔离透析(室)区、水处理、配液区、治疗室、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候诊区、接诊区、办公室和职工生活区等基本功能区域 | 每缺少一个功能区减5分,功能区区分不清者按缺少处理 | 50 | ||||
| (4)透析(室)区布局合理,设有医护工作站(桌) | 透析(室)区未设工作站不得分 | 10 | ||||
| (5)每个治疗单元不少于3、2平方米, | 不符合标准不得分 | 10 | ||||
| (6)水处理布局合理,面积≧设备占地面积1.5倍,有地漏、水槽等防水设施,避免日光直射、应通风 | 同上 | 10 | ||||
| (7)治疗室布局合理,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区清楚,物品摆放整齐合理 | 同上 | 10 | ||||
| (8)治疗室与透析室(区)之间不得穿行污染区域 | 同上 | 10 | ||||
| (9)配液室布局合理,有标准的液体配置设备 | 同上 | 10 | ||||
| (10)隔离透析室(区)布局合理,出入隔离透析室(区)不得穿行普通透析(室)区 | 同上 | 10 | ||||
| (11)传染病专用隔离透析室(区)布局合理,出入专用隔离透析室(区)不得穿行普通透析室(区) | 同上 | 20 | ||||
| (12)办公室位置临近接诊区和候诊区,非工作人员出入办公室不得穿行治疗区域 | 同上 | 10 | ||||
| (13)污物处理区不得临近水处理室、治疗室和配液室,污物垃圾清运不得穿行透析治疗区,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需分开放置,拖把要求分类悬挂放置 | 同上 | 10 |
| 考核项目 | 主要检查内容 | 提供文档 | 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减分理由 |
| 4、医院感染控制及管理 200分 | (1)首次透析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HIV等相关病原学检查,常规透析患者至少每半年复查一次,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 ①患者病例和化验单 ②近6个月的检测化验结果 | 检查不及时不得分 | 20 | ||
| (2)传染病专用隔离透析(室)区的用品,如血压计、治疗车、听诊器及消毒物品等必须单独使用,标识清楚;所用物品不得进入普通透析区和普通治疗室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30 | ||||
| (3)护理人员相对固定,不得跨越传染病专用隔离透析室(区)治疗操作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10 | ||||
| (4)要求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III类环境的区域(透析室、治疗室、配液室、水处理室、复用室、库房等)必须符合要求,要求每日有效的空气消毒一次,每月空气培养细菌数<500cfu/cm3;物品表面、医务人员的手细菌培养<10cfu/cm2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 不符合要求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区域,每区域(次)减5分 | 40 | ||||
| (5)各治疗区域和办公区域配备手卫生设备(要求非接触式水龙头)消毒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和设备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10 | ||||
| (6)治疗操作前、后严格执行手卫生标准,戴手套操作时应适时更换手套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10 | ||||
| (7)床单、枕套、被套、污物桶等用品,应一人一用一更换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10 | ||||
| (8)治疗室物品准备和配置必须在治疗室进行,不得在透析室(区)内准备和配置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30 | ||||
| (9)治疗车不得同时混放和运送清洁和污染物品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10 | ||||
| (10)每次透析结束后单元内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10 | ||||
| (11)如果透析室内设置手术室,必须达到常规手术室的要求标准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10 | ||||
| (12)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必须分开存放,单独处理;污物处理区内不得长时间存放垃圾物品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10 |
| 考核项目 | 主要检查内容 | 提供文档 | 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减分理由 |
| 5、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质量检测 (100分) | (1)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检测,每年度一次 | ①化验检查报告 ②近6个月检测记录 | 未检测,不得分 | 10 | ||
| (2)游离氯测定每周一次(活性炭罐后采取水标本) | 没少测一次减1分,减完为止 | 10 | ||||
| (3)水硬度测定每周一次(树脂罐后采取水标本) | 没少测一次减1分,减完为止 | 10 | ||||
| (4)反渗水电导度每天记录1次(水处理系统的电导度表)纯水的PH值应维持在5—7的正常范围 | 记录不全或设备功能不正常不得分 | 10 | ||||
| (5)透析用水细菌培养,每月1次(细菌数〈200cfu/ml) (供水管路末端或透析机入水口处采样) | 未按时测定不得分 | 10 | ||||
| (6)透析液细菌培养,每月1次(细菌数〈200cfu/ml) (透析器的透析液入口处采样) | 未按时测定不得分 | 10 | ||||
| (7)每一台水处理设备应建立的工作档案,记录水处理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好维护和保养记录 | 查看记录本 | 5 | ||||
| (8)透析用水和透析液内毒素检测,每三个月一次 (内毒素〈2EU/ml)(采样部位与(5)、(6)相同) | 未按时测定不得分 | 10 | ||||
| (9)浓缩透析液(粉)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 | 无许可证或批文过期不得分 | 10 | ||||
| (10)用透析粉配置浓缩液,必须使用配液设备配置,并由专人操作,配置后有核对者双人签字 | 配置过程采用人工搅拌不得分;无核对者签名不得分 | 10 | ||||
| (11)配制桶容量刻度明显,每周至少消毒一次。要悬挂“消毒中”警示牌。并确认无残留,配置桶滤芯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 没消毒记录和警示牌、滤芯不得分 | 5 | ||||
| 6、血液透析从业人员资质和能力80分 | (1)医师、护士在具有资质的三级医院血液净化专业培训3个月以上 | ①任职资格证书 ②进修证明 ③工程师专业培训证明 ④学分证 ⑤科室排班 表 | 发现未经培训或培训不满3个月,且顶班操作者不得分 | 20 | ||
| (2)透析室医师应相对固定(半年以上),至少有一名具备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 无固定医师或任职资格不符合不得分 | 20 | ||||
| (3)负责人资格,三级医院高级、三级以下中级以上 | 职称不符合不得分 | 10 | ||||
| (4)医护人员对专业知识、规章制度了解及操作能力 | 现场提问或问卷考核,观察操作 | 10 | ||||
| (5)工程师专业知识和对规章制度了解情况 | 现场提问或问卷考核 | 10 | ||||
| (6)年度内参加血液净化培训学习1次以上 | 核对年度学分证明,未参加培训学习者每人减2分,减完为止 | 10 | ||||
| *三级医院透析室透析机超过10台,开展透析工作5年以上,固定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护士中级以上职称≥20%的单位,培训项不减分 | ||||||
| 考核项目 | 主要检查内容 | 提供文档 | 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减分理由 | |||
| 7、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00分) | (1)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制度 | 相关文档 | 未建立或未严格执行不得分 | 10 | |||||
| (2)透析室从业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 同上 | 10 | |||||||
| (3)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 | 同上 | 10 | |||||||
| (4)医疗设备使用、保养及维修制度 | 同上 | 10 | |||||||
| (5)医疗用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 同上 | 10 | |||||||
| (6)血液透析器复用管理制度 | 同上 | 10 | |||||||
| (7)透析病历及相关医疗文档书写及管理制度 | 同上 | 10 | |||||||
| (8)透析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 同上 | 10 | |||||||
| (9)各种技术操作规范 | 同上 | 10 | |||||||
| (10)各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各种应急预案制度 | 同上 | 10 | |||||||
| 8、血液透析管理和质量 120分 | (1)透析病人病历(纸质或电子病历) | ①全部病人病历档案 ②透析记录单 | 无病历不得分,没少一份减5分 | 20 | |||||
| (2)血液透析及相关技术操作知情同意书 | 同上 | 10 | |||||||
| (3)透析记录单项目完整:必备项、干体重、上机体重、下机体重、血压变化、脉搏变化、透析器型号、透析器复用次数、透析方式、肝素剂量、血液流量、动脉和静脉以及跨膜压变化、设备运行指标、透析小结等项目 | 透析记录单以及记录单填写每缺少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 发现有无透析小结的透析记录单时,不得分 | 30 | |||||||
| (4)透析病人退出治疗记录 | 退出病人无退出记录不得分 | 10 | |||||||
| (5)水处理系统和透析设备使用、保养和维修档案 | 未建档案不得分;无使用、保养和维修记录各减5分,减完为止 | 10 | |||||||
| (6)水处理系统、供水管路及浓缩液管路定期消毒处理记录 | 无记录不得分 | 10 | |||||||
| (7)医疗垃圾废物处理记录 | 无记录不得分 | 10 | |||||||
| (8)是否为密闭式预冲、密闭式回血下机方式 | 现场查看护士操作 | 10 | |||||||
| (9)进行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每年体检一次 | 查看体检记录 | 10 | |||||||
| 考核项目 | 主要检查内容 | 提供文档 | 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减分理由 |
| 9、血液透析器复用和管理 (100分) | (1)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和复用操作流程。 | ①卫生部《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②血液透析器复用病人知情同意书 ③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流程 | 无操作规范和/或操作流程、不得分 | 10 | ||
| (2)透析器复用必须使用全自动或半自动复用设备 复用的透析必须有国家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并明确表明为可复用的血液透析器和滤器 | 半自动复用设备减5分;无复用设备复用透析器不得分,责令停业,一次性透析器复用不得分 | 10 | ||||
| (3)清洁剂和消毒剂必须使用卫生部《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中所推荐的制剂 | 清洁剂不合规定减5分,消毒剂不合规定不得分,限期整改 | 10 | ||||
| (4)透析器复用消毒后储存时间必须执行卫生部《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中相应消毒剂的储存时间 | 不合规定不得分,限期整改 | 10 | ||||
| (5)透析器复用必须做破膜试验和血室容积测定 | 无破膜试验或无容积测定不得分 | 10 | ||||
| (6)透析器复用次数必须遵循卫生部《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的规定(全自动:高通量≦20次,低通量≦10次;半自动:高通量≦10次,低通量≦6次) |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 5 | ||||
| (7)复用透析器使用时必须测定残余消毒剂浓度 | 未测定残余消毒剂浓度不得分 | 5 | ||||
| (8)透析器复用后标识必须清楚可辨,有复用记录;(储存于专用储存柜中,分开放置,标识清楚)。 | 标识不清楚减5分,无复用记录减5分,储存不合理不得分 | 5 | ||||
| (9)透析器复用必须征得病人和家属同意并签字 | 发现有患者无知情同意书不得分 | 10 | ||||
| (10)复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防护措施(如手套、口罩、面罩、防护衣和应急冲眼器等)设备 | 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分 防护措施不健全不得分 | 10 | ||||
| (11)须设立透析器和滤器复用手册,内容包括复用的相关规定、复用程序、复用记录等。 | 无复用手册或记录不全不得分 | 5 | ||||
| (12)透析器复用标签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或门诊号、透析器型号、复用日期、复用次数、操作人员姓名或编号 | 无复用标签或复用标签不全不得分 | 5 | ||||
| (13)设立复用事件登记本,包括透析器失效的原因及副反应等 | 没有登记本不得分 | 5 | ||||
| *传染病人使用的透析器不得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透析器不得复用;透析管路不得复用,发现违规复用,责令立即停业整顿 *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器,不进行复用的单位,该项目按满分计算总分数 | ||||||
| 考核项目 | 主要检查内容 | 提供文档 | 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减分理由 |
| 其他 | 1、护士仪表素质符合要求,站、坐、走姿符合护士素质要求,使用礼貌用语、护士站无护士扎堆聊天现象,不打私人电话聊天、上班不干私活。 | 现场查看 | 10 | |||
| 2、每月一次理论考试及技术操作,考卷按统一规格装订 | 漏考1人次,装订不合要求不得分 | 10 | ||||
| 3、业务学习每月4次,有讲稿和学习笔记 | 未进行学习不得分,漏讲一次2分、无讲稿扣5分,无学习笔记一人次扣2分 | 10 | ||||
| 4、每周两次质控,有记录、评价 | 少一人次质控扣2分,评价每人次扣2分,记录不及时1人次扣2分 | 10 | ||||
| 5、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及消毒液的配制方法,浓度准确 | 没掌握配制方法1人次扣2分,浓度不准确1份扣5分 | 10 | ||||
| 6、治疗中及时实施健康教育 | 没有健康宣教内容不得分。宣教不到位或未及时宣教每人次5分 | 20 | ||||
| 7、自行配置透析液的单位应每月进行透析液溶质浓度的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登记并保留检验结果 | 未检测不得分、漏检一次2分 | 10 | ||||
| 8、透析记录单书写 | 书写不规范或不按时完成不得分 | 10 | ||||
| 9、医疗器材资质(建立登记本) | 没有登记本或证件不齐、过期、没加盖原单位公章不得分 | 10 | ||||
| 10、医疗垃圾分类(建立医疗垃圾转运登记本) | 医疗垃圾未分类、没有医疗垃圾登记本、转运方式不对不得分 | 10 | ||||
| 11、透析过程中输液要有输液单、项目填写齐全 | 没有输液单不得分、输液单书写不规范不得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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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 透析单位名称: | 医院等级: | 负责人及职称: |
| 血透机: 台, 医师 人, 护士 人, 技术员 人, 使用可复用透析器:无□ 有□ (型号) | ||
| 透析单位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和总体评价(由检查组当场填写) 总计: 分 | ||
| 检查组成员签字: | ||
备注:
1、考核表评分1000分,>800分合格;800~600分基本合格,但需要进一步改进,少于600分为不合格。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范围无肾脏病专业项目和血液透析诊疗项目备注;发现从业人员无职业资格以及发现违规复用透析耗材责令立即停业,并责请其主管部门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