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安全施工教育制度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2 23:11:33
文档

安全施工教育制度

安全施工教育制度(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二)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考核标准,从而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三)、对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建筑队)|转岗人员和晋升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谨事项,并经
推荐度:
导读安全施工教育制度(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二)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考核标准,从而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三)、对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建筑队)|转岗人员和晋升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谨事项,并经
安全施工教育制度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考核标准,从而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

(三)、对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建筑队)|转岗人员和晋升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谨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四)、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电工、电焊工、架工、司炉工、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电梯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教育外,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凡不进行复审者,操作正无效。

(六)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及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操作演练和新岗位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七)各单位要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进行“五坚持”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抢任务时,要坚持教育;工程接近尾声时,要坚持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坚持教育;季节气候变化,要坚持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坚持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工伤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公司和项目部两级均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事故报告程序

1、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安质部和工会组织:公司于3日内逐级对口上报至集团公司安监、工会及相关业务部门。

2、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安质部和工会组织:公司于3日内逐级对口上报至集团公司安监、工会及相关业务部门。

3、死亡、重大死亡或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安质部和工会组织;公司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

(三)、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

1、轻伤事故:轻伤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成立由经理和为组长的事故调查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展开调查,与7日内形成附有详实证明材料的调查报告和初步处理意见,公司于5日内召开事故处理会议,做出处理决定,会后3日内形成《轻伤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报告》,报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2、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由董事长和经理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事故调查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公司或集团公司安监、工会、监察、技术和社保等部门派员参加,于15日内将附有详实证明材料的调查报告和初步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安质部。经安监部审查,属责任事故的公司于25日内将《重伤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报告》报总公司,集团公司组织召开事故处理会议,做出处理决定,并报工总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3、死亡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后,由集团公司成立调查组,中铁十局安监、工会、监察、业务、、社保等部门派员参加,属责任事故的,集团公司将《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报告》报中铁十局,集团公司组织召开事故处理会议,做出处理决定,并报工总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4、重大死亡事故,集团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召开事故处理会议,并形成《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总审批并认真执行其批复。

5、特大死亡事故:参照国家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四)、各单位对发生的各类大小工伤事故,都要认真组织调查处理,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分清责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定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在上级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过程中,各单位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如实反映事故,提供有关证据,不得隐瞒真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和毁灭有关证据。

(五)、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六)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以下工种:电工、架子工、焊工、锅炉工、塔吊司机、机械操作工、厂内机动车司机。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具有一定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三)、特种作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向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四)、特种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准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无安全保险装置及安全装置不灵敏的有权拒绝上岗,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按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和吊销操作证等处罚,情况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种工作人员的培训、复审。由安质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生产岗位的需求,定期编制并下达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安质部按培训计划组织送培,保存资格证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并做好两年一次的复审工作。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执行《济铁总公司(原济铁工程集团)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购置、请领、保管和发放等工作按《济铁总公司(原济铁工程集团)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购置管理办法》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办理。

(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必备护品,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而配备的,不得混同于生活福利,任意扩大发放范围,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折合为现金或发给个人或以其他物品代替。各单位必须严格按工种标准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有物资和安检人员负责。安全员是个单位护品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护品发放标准和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进行护品质量监督。护品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由物资部门负责,要及时编制护品需购计划,报公司安质部办理审批手续,组织购置除上级统购护品外的其他护品,并建立完善购进、发放台帐和员工个人劳保用品卡片。

项目部、工地安全活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

(三)、加强对新工人(包括建筑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四)、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记录要齐全。

(五)、建立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时填写工地安全日志。

(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七)、支持各级安检人员工作,听从安检人员指导,接受安全检查,按要求做好整改反馈工作。

(八)、要有专人管理安全生产资料,按要求分档保管,资料齐全整洁。

(九)、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吊车、井架和安装的电器设施要进行验收,做到不违章指挥。

(十)、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报安质部,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并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进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

(一)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二)开好班前班后会,在未熟悉工作环境及本岗位安全知识前禁止单独作业。

(三)认真学习和掌握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知识。

(四)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生产设施,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做到持证上岗。

(五)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六)坚持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七)听从安全员指导,支持安全员工作,接受安全检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八)班组安全员要建立班组岗位责任制度,协助班长抓好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九)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保护施工现场,参加事故分析

(十)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无安全措施的工作环境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向上级或安全部门报告。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各单位应当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把关,由项目经理监督实施,交底人和接底人必须由本人签字。

(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范规定,应有较强的针对性,并按分部、分项和公种分类,以书面形式进行。

(三)安全交底与技术交底要融为一体,严格按工程进度进行。

(四)、安全交底必须由施工技术人员向施工班组及责任人交底,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五)、安全技术交底应包含已辨识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现场施工机械、机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设备的安装、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各单位及分包队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三)、主管部门及项目部必须对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发现技术指标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和维修。

(四)、施工现场使用的塔机、电梯、井架等特殊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报地方安全监督站验收,办理“安全准用证”。安监站不接受检测的设备,必须报公司主管部门验收检测,手续不全的一律禁止使用,谁安排使用,谁负责责任。

塔吊等机械设备必须具备以下证件,方可使用:

1、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

2、出厂合格证

3、产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证明

4、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安装人员的上岗证书

5、施工单位的塔吊验收检测纪录

6、施工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站的安全准用证。

(五)现场各种机械设备、机具、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等,安装前必须编写施工技术方案和书面交底,由安全员监督实施;安装后项目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认真填写各类验收表存入安全资料备案。

(六)现场机械设备、机具、脚手架的安全装置和安全防护必须完好有效、灵敏可靠,对无防护或安全装置不起作用的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是在过程中所建立与形成的应当归档存在的资料。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各类设备、设施验收,检测记录,文明施工”等内容。

(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室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的真实依据,同时也是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安全报监、工程监督、阶段评估等程序及制度。

(三)、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四)、公司加强对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施工现场必须设安全资料员,专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安全资料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省统一发上岗证书,持证上岗。

(五)、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应由有关人员及责任人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各类资料要经工地安全资料审查合格后,盖章归档,并对资料的真实实行监督。施工现场要设资料柜集中存放。

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电源线必须由正式电工按照施工设计要求敷设,配备标准配电箱和漏电保护器

(二)、各工种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三)、配电箱附近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制定专人负责保养管理。

(四)、施工现场要有专职电工负责,经常对现场电源线路、配电箱和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查、检测,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修,确保安全;

(五)、施工现场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填报动火申请,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六)明火作业施工前必须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施工现场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高空作业时,要设防护,要对现场地面进行清理,不得有易燃杂物,下班前要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余火方可离开现场。

文档

安全施工教育制度

安全施工教育制度(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二)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考核标准,从而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三)、对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建筑队)|转岗人员和晋升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谨事项,并经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