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北京明昊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 编号:
| 工程名称 | 施工队、班组 | ||||
| 分部项目 | 工种或程序 | ||||
|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安全生产总交底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进行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班组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5.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6.服从领导和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时思想集中,竖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7.作业工人必须憝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8.班组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作业环境、设备状况及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紧急事故处理、避难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跟踪落实。 9.作业班组长和安全员每日上班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10进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整齐,在没有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进入现场。 11.施工现场的各科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2.上班前应认真察看在施部位的洞口、临边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安全网是否齐全牢固,操作用脚手板是否按要求放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3.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4.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5.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搬移用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所用设备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6现场照明灯具室外3米、室内2米以下,使用手持灯、地下室、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时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17.现场用火、电气焊作业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1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19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以上交底内容中未包括部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由交底承办负责人负责向有关人员贯彻落实,因执行不利、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交底承办人负责。 | |||||
| 工程技术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安全交底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 交底承办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