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后宫妃子等级区分规则因朝代不同而存在差异。总体而言,大致遵循以下特点。
在皇后之下,设有不同品级的妃嫔。一般较高等级的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等,她们地位尊崇,通常能参与后宫事务管理,在皇帝面前也有较高话语权。
中级的妃嫔名号多样,如嫔、贵人等,她们有一定的位份和待遇,可在后宫中拥有自己的宫殿和侍从。
较低等级的包括常在、答应等,这些妃嫔地位相对较低,生活待遇和活动范围受到较多限制,获得皇帝宠幸的机会也相对较少。
以唐朝为例,皇后之下设四夫人,即贵妃、淑妃、德妃、贤妃,正一品;九嫔,包括昭仪、昭容等,正二品;再往下是婕妤、美人、才人等不同品级。清朝则是皇后居中宫,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这些等级区分规则不仅体现了后宫的秩序,也反映了封建王朝的等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