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在城市区域,夜里(通常指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6点)超过45分贝(A声级)就可能被判定为扰民现象。
该标准将城市区域按功能不同分为几类。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夜间环境噪声标准值为40分贝;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夜间标准值是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夜间为50分贝;工业区夜间标准值为55分贝;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等,夜间为55分贝。
如果夜里环境噪声超过相应区域标准值,对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等造成干扰,就属于扰民。居民遇到此类情况,可向环保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投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