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本本工程包括........楼照明及接地施工。照明系统由正常照明、应急照明组成。照明电源由........,备用灯和疏散灯自带蓄电池,要求放电时间不小于60分钟。照明导线穿水煤气管暗敷,有爆炸危险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场所,照明导线穿水煤气管明敷。普通车间照明采用三防灯,配电间、控制室等房间内采用荧光灯。防爆区域采用隔爆灯。
1.2工程量和工期
1.2.1工程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配管 | DN25/DN100 | 1550/50 | |
2 | 配线 | 2.5²BV线/4²BV线 | 2800/620 | |
3 | 灯具 | 套 | 448 | |
4 | 检修箱 | 套 | 2 | |
5 | 正常照明箱 | 台 | 4 |
施工工期随土建施工进度
2编制依据
序号 | 文件名称 | 编号 | 编制单位 | 备注 |
. | ||||
2 | 《1000kV GIS及网控楼照明及接地》 | F2054S-D1505 | 华北电力设计院 | |
3 |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 | DL/T5210.1--2012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
4 |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 第1部分:火力发电 | DL5009.1--2014 | 中国电力 出版社 | |
5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 JGJ 46-2005 | 建设部 | |
6 |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 GB50034-2013 |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 | |
7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303-2015 |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 | |
8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 | 中国电力 出版社 |
3.1技术准备
3.1.1设计院图纸到齐。
3.1.2图纸会审完毕,会审提出问题已解决;施工方案编制完毕;制定技术和安全措施,并交底双方签字。
3.2作业人员配置、人员资格及职责
序号 | 岗位 名称 | 人数 | 资格要求 | 职责 |
1 | 班组长 | 1 | 有现场工作经验,熟悉图纸,熟悉工艺流程,能有效组织好施工人员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施工,熟悉施工质量和安环要求。 | 1.负责组织安排人力,物力。严格按照指导书的施工工艺要求、质量要求和安全环境要求进行施工。 2.做好质量自检和工序交接工作,配合技术员做好施工记录。 3.在施工过程中,图纸不清不施工,材料不合格不施工,技术、安全不交底不施工。 4.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同时组织本班组职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 |
2 | 技术员 | 1 | 有现场工作经验,能够审清图纸,领会设计思想,掌握 工艺流程,熟悉施工质量和安环要求。 | 1.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参加相关图纸会审,处理设计变更,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预算、技术安全交底并主持交底工作。 2.按照指导书的要求指导施工。 3.配合班组长进行自检工作。 4.记录,整理施工记录,施工日志。 |
3 | 质量员 | 1 | 掌握质量验收规范,懂得施工工艺,严把质量关。 | 1.熟悉相关图纸内容,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2.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按照质量标准进行二级质量验收工作,配合项目部质检师、监理完成三级、四级质量验收。对工作要一丝不苟,不循私情。 3.有权对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方案提出否决建议,请有关领导部门处理。 4.整理、汇总质量验收记录。 |
4 | 安全员 | 1 | 具有现场安全工作经验,熟悉安全管理规定,有安全员上岗证书。 | 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全面负责现场工作的安全。 2.参加对指导书的审核工作,参加安全交底双签字工作,在工作中认真检查指导书的执行情况。 3.深入施工一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督促采取防患措施,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有权责令停止工作,并立即研究处理。 4.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
5 | 施工 人员 | 6 | 熟练掌握技术、工艺要求,知道施工的质量、安环要求,服从管理。 | 1.严格按照指导书的施工工艺要求、质量要求和安全环境要求进行施工。 2.爱护施工所用的工机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3.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告知有关领导,做好处理工作。 4.有疑难问题有权向技术人员,班组长请示解决办法。对自己的施工质量全面负责,对不正确、不明确的指挥有权不执行。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电焊机 | ZX7-400B | 台 | 1 | |
2 | 无齿锯 | φ400 | 台 | 1 | |
3 | 锉刀 | / | 把 | 2 | |
4 | 管钳 | HD9710 | 把 | 2 | |
5 | 扳手 | 200mm | 把 | 4 | |
6 | 剥线钳子 | CT-318B | 把 | 3 | |
7 | 弯管机(器) | SWG-3B | 台 | 1 | |
8 | 个人电工工具 | / | 套 | 4 | 按施工人员数量配备 |
9 | 电锤 | Z1C-TL-26 | 台 | 2 |
3.4测量仪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精度等级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角尺 | 300mm | / | 个 | 1 | 有检验合格证 |
2 | 盒尺 | 5m | / | 把 | 2 | 有检验合格证 |
3 | 摇表 | 500V | / | 个 | 1 | 有检验合格证 |
3 | 万用表 | / | / | 块 | 1 | 有检验合格证 |
3.5材料
灯具、电线、线管及各种消耗性材料全部到货。
3.6安全器具
序号 | 名 称 |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安全帽 | / | 顶 | 10 | |
2 | 防护镜 | / | 个 | 2 | 专用于切割打磨防护 |
3 | 安全带 | / | 条 | 10 | |
4 | 防滑鞋 | / | 双 | 10 |
3.7工序交接
3.7.1 施工场地应平整、无杂物,保持整洁。
3.7.2 施工道路畅通,不得乱堆乱放,随意堵塞交通要道。
3.7.3 施工电源引设到位,满足施工要求。
3.7.4 做好成品保护等准备。
4作业程序和方法
4.1 施工方案
依据图纸要求,需要预埋管线应与土建专业之间配合施工,一旦管线预埋完成,其他专业不得随意更换位置,如更换位置应及时复位。
GIS及网控楼建筑施工完工,工序交接具备照明安装条件。按图纸示意进行线管敷设、接线盒安装,然后进行管内穿线、灯具、照明电源箱安装,在接线完成后进行回路绝缘测试,最后进行通电试验报监理验收。
作业程序的步骤流程:
4.2作业方法
4.2.1领料检查
1)安装设备和材料到达现场后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首先进行开箱检查清点,数量、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产品技术文件齐全,外观检查无损坏、变形、锈蚀。
2)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设备和材料。
4.2.2线管加工
1)线管加工前,应首先做外观检查,线管无折扁和裂缝,管内无铁屑及毛刺,管内外镀锌层无破损。
2)线管采用液压弯管机冷弯,弯制后不应有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线管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小于线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4倍。
4.2.3线管的敷设及加工
线管敷设前,首先做外观检查:钢管无折扁和裂缝、管内无铁屑及毛刺,管内外镀锌层无破损。水平或垂直敷设的钢管,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1.5‰,全长偏差不大于管内径的1/2。钢管冷弯半径不得小于钢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铝制,下同)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4倍。钢管的连接采用螺纹连接,管端螺纹长度不小于管接头的1/2;连接后,其螺纹应外露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当钢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增设接线盒,且其位置应便于穿线:
a)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b)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c)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二个弯曲。
d)管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
预埋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管与管连接可采用加装接线盒或套管焊接固定。暗配管与盒(箱)连接应采用焊接固定、锁紧螺母或护线帽固定。
钢管切断采用无齿锯、钢锯、割管器等工具。切断时用力均匀,切断口用锉刀或绞刀锉光(或刮光)使管口整齐光滑。采用钢锯切断时,锯条保持垂直,避免切断处出现马蹄口,推锯时稍加压力,用力均匀、不要过猛,以免别断锯条,回锯时不加压力。将锯稍抬起,尽量减少锯条磨损。
钢管套丝。套丝长度:当与接线盒等器具螺纹口相连时不宜小于管外径的1.5倍;管与管相连时不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加2~4扣;采用手带丝时宜两遍成型。
钢管冷弯。钢管冷弯时宜采用液压弯管机或弯管器,弯管器的选用不得以大代小,弯管时应多次向后移动弯管器以免管子被弯瘪,每次后移的距离不宜过大;带丝扣弯曲时为保护丝扣可将丝头带上管箍或加一块适当厚度的木板。
4.2.4电线穿接
1)穿线前检查,用500V摇表测量绝缘,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并作好记录。检查电线外观无破损。
2)电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设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盒分接线。有分支回路接线时,不应使干线受到横向的拉力。
2)导线穿线管时,管内导线最多能穿三根,电线(包括绝缘层)总面积不大于管子空截面积的40%。
3)不同回路电线不允许穿入同一根线管中。
4)管箍、接线盒要跨接后再做接地。
4.2.5照明箱安装
照明箱钳入墙内暗装,其垂直偏差不得大于3mm。其箱底距地面为1.5m。零线和保护地线分别连接在汇流排,不得绞接,并有编号。照明箱上必须标明用电回路名称。
4.2.6灯具安装
1)安装前的检查,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灯具安装位置及方式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高度最小不低于2.5米。
3)灯具安装要牢固可靠,保证安全。
4)螺口灯头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②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应有破损和漏电。
5)灯具安装完进行验收,如有缺陷及时进行处理。
4.2.7检验
照明箱、管线、灯具回路接线完毕,经过班组、工地、质量部三级验收合格后,通知总包、监理、业主进行检查验收。
4.2.8通电
通电前重新进行检查验收,然后进行回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后逐路、逐层送电,检查灯具控制开关控制性能是否良好,灯具是否有闪亮或不亮的现象。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质量控制点要求和通病预防
5.1质量目标
序号 | 质量目标 | 实施负责 | 检查 | 备注 |
1 | 镀锌线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采用专用接头 | |||
2 | 线管采用液压弯管机冷弯,弯制后不应有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线管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小于线管外径的6倍 | |||
3 | 成排安装的线管间距一致,横平竖直 | |||
4 | 不同回路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线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应有接头 | |||
5 | 照明配电箱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 | |||
6 | 灯具及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脱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 |||
7 | 灯具,插座等安装高度严格按设计要求 |
为保证该项目的施工质量,在施工作业中采取的控制措施和防范对策。
分析列出该项作业施工中易发生的工艺、质量缺陷和质量通病,制定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预防措施。将质量缺陷和预防措施列入下表。
序号 | 质量通病 | 预防措施 |
1 | 管子弯瘪 | 选用合适的弯管工具和弯曲半径并弯制过程中加强监控 |
2 | 管口有毛刺 | 加强检查、用圆锉锉去毛刺 |
3 | 线管排列间距不均 | 加强检查,对不符合部位重新调整。 |
4 | 穿线时损伤电线外绝缘 | 管口要处理光滑。穿线时管口加护口,穿线速度不能猛拉,不要野蛮施工。 |
5 | 线头连接工艺差 | 学习正确的接线方法,并使用胶布包好接头。 |
6 | 灯具固定不牢 | 加强检查,灯具上的固定配件要齐全,螺栓要拧紧。 |
7 | 照明箱与进出线管连接工艺差 | 调整线管,弧度一致,排列整齐;开工前做示范样板。 |
序号 | 作业控制点 | 检验单位 | 见证 方式 | |||
班组 | 工地 | 质量部 | 监理 | |||
1 | 设备的清点、检查 | ★ | ★ | R | ||
3 | 线管敷设及连接 | ★ | ★ | R | ||
4 | 电线接线 | ★ | ★ | R | ||
5 | 照明灯具的安装 | ★ | ★ | ★ | W | |
2 | 照明箱安装 | ★ | ★ | R | ||
6 | 回路通电检查 | ★ | ★ | ★ | ★ | H |
5.4 质量标准及要求
全面执行该项目作业范围的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设计要求、厂家标准,同时应满足合同规定、质量承诺和质量目标的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行验收标准 |
1 |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一部分:土建工程 | DL/T5210.1-2012 |
2 | 电线管保护敷设 | DL/T5210.1-2012表5.26.13 |
3 | 导线敷设、接线 | DL/T5210.1-2012表5.26.18 |
4 | 照明灯具安装 | DL/T5210.1-2012表5.26.19 |
5 | 开关、插座安装 | DL/T5210.1-2012表5.26.22 |
6 | 照明箱、检修箱安装 | DL/T5210.1-2012表5.26.5 |
7 | 照明回路通电检查 | DL/T5210.1-2012表5.26.23 |
5.5.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第14.1.2条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第19.1.6条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第22.1.2条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孔三相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10.1.4生产车间的照明灯具,当其安装高度在2.2m及以下,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应有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或采用24V及以下电压:
1.特别潮湿的场所。
2.高温场所。
3.具有导电灰尘的场所。
4.具有导电地面的场所。
10.3.1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机组的单元控制室、集中控制室、网络控制室与柴油发电机室的直流应急照明,除直流常明灯外,当正常照明电源消失时应自动投入到直流母线供电。
10.3.2容量为200MW及以上机组的应急交流照明回路的供电。
1.当正常照明采用集中变压器或分散照明变压器时,交流应急照明变压器的接线组应与其选用一致,电源应由保安段供电。
2.当两台机组为一集中控制室时,集中控制室的应急交流照明,应由两台机组的交流应急照明变压器分别向集中控制室供电。
3.重要辅助车间的应急交流照明应由保安段供电,或直接由主厂房集中交流应急照明变压器供电。
6 作业安全要求和环境条件
6.1作业的安全危害因素辨识和控制
序号 | 危险点描述 | 控制对策 | 实施 负责人 | 确认 签证人 |
1 | 在施工现场照明不足 | 在每个作业点安装充足的照明灯具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 ||
2 | 施工中废弃物不集中回收 | 施工中废弃物及时清理,不得乱扔乱抛,并集中回收到指定存放处。 | ||
3 | 用电设施拆装 | 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 ||
4 | 接地电阻测试 | 必须由供电队测试,禁止其它非专业人员测试 | ||
5 | 周转性材料 | 放在规定地点且要码放整齐 | ||
6 | 焊接作业 | 施工人员要戴防护眼镜 | ||
7 | 施工用电源 | 电缆铺设穿过重要部位处立标示牌,电源箱分级控制 | ||
8 | 使用手电钻 | 安装漏电保护器,正确使用,更换钻头时切断电源 | ||
9 | 局部照明 | 使用手电筒 | ||
10 | 高处作业移动点焊物件 |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 ||
11 | 垂直交叉作业层间未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措施 | 运行控制 | ||
12 | 未经有关部门同意而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 运行控制 | ||
13 | 安全防护设施移动、拆除后未及时恢复 | 运行控制 | ||
14 | 交叉施工时上下投掷物料 |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 ||
15 | 作业人员无证操作 |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 ||
16 | 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带不齐全 |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 ||
17 | 作业人员手拿工具上下梯子或作业时未用工具袋 |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 ||
18 | 消防器材管理 | 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 ||
19 | 措施、方案不完善,无验收手续 |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 ||
20 | 作业遇有其他重大施工 | 停止作业 | ||
21 | 高处作业 | 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使用水平防护绳 | ||
22 | 交叉作业 | 首选避开或搭设隔离层 |
序号 | 环境条件 | 要求 | 备注 |
1 | 道路 | 平整、坚实、畅通 | / |
2 | 周围环境 | 夜间施工有足够照明且安全设施齐全 | / |
3 | 天气 | 无大风等恶劣天气 | / |
4 | 水电 | 通至施工现场 | / |
5 | 噪音 | 尽量减少夜间施工汽车在厂区禁止鸣高音喇叭,以减少噪音污染。 | / |
6 | 废料 | 现场废料要及时处理至存放点。 | / |
6.3.1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并详细了解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要求,履行交底签字后,方可施工;否则不允许施工。
6.3.2酒后严禁上岗,施工现场不能吸烟。
6.3.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合格的绝缘防滑鞋。
6.3.4使用电动工具必须装合格有效的漏电保护器,电源线不得有破损,施工前应拿到供电班组进行检验。合格后贴上检验合格标签才能投入施工。
6.3.5使用无齿锯应佩戴合格的防护面罩;使用电钻打眼时,禁止戴手套。
6.3.6高处作业使用手持工具时应配备防滑脱保险绳,并且把保险绳系于手腕上,防止坠落。
6.3.7网控楼及GIS楼顶部线管、灯具的安装应防止高空坠落,作业时要精神集中,必须正确拴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正上方的牢固可靠处。
6.3.8高处作业需要搭设脚手架作业时,要通知架子搭设单位,不能自己搭设,脚手板铺设平稳并绑扎牢固,禁止出现单板、浮板,并经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6.3.9使用电焊机时外壳应可靠接地,一次、二次线不能有破损,并有防火措施,办理相关动火票,且正确使用防火毯。
6.3.10上下传递材料工具应用传递绳或工具袋,严禁抛掷。
6.3.11每天施工前检查施工区域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施工完毕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4消防要求
6.4.1消防管理职责
6.4.1.1 安全保卫部是本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
6.4.1.2 项目部、直属单位:
1)负责本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日常管理。
2)负责与本项目各分包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6.4.2 消防管理监督
6.4.2.1 严格遵照动火作业票使用制度,动火前要清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动火监护人必须全程监护动火过程。
6.4.2.2 施工前应按消防规定全面考虑防火间距及合理布置消防设施,并保障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
6.4.2.3 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吸烟。
6.4.2.4 现场一旦发现火险隐患应建立案并立即整改。
6.4.2.5 高处动火作业,下方衬垫防火毯。
6.4.3 消防管理培训与宣传
6.4.3.1 所有新入场人员必须接受安全保卫部门进行的消防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4.3.2 定期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熟悉本岗位的工作性能,正确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达到自防自救。
6.4.3.3 项目部、现场各参建单位负责人、电气焊操作工、重点防火部位人员及从事消防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专业培训(取证)。
6.5绿色环保措施
6.5.1现场车辆严格控制行驶速度,限速在15公里/小时,确保车辆行驶不发生尘土飞扬。
6.5.2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应按业主指定的区域集中堆放,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污染。
6.5.3加强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做到无长流水、无长明灯。
6.5.4扬尘污染控制
6.5.4.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6.5.4.2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运输车辆带泥沙上路污染环境。
6.5.4.3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要密闭存放。室外存放时要覆盖严密,并防雨防潮。覆盖用塑料布、草帘等材料不用时要清理干净,打捆覆盖或入库保存。
6.5.4.4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6.5.4.5施工现场使用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6.5.4.6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6.5.5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6.5.5.1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应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6.5.5.2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尽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5.6噪声污染控制
6.5.6.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524-90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6.5.6.2施工场地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
6.5.6.3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6.5.7光污染控制
6.5.7.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6.5.7.2在高处进行电气焊施工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6.5.8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6.5.8.1施工中应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6.5.8.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在施工过程中,由总包提供垃圾站,并负责垃圾外运,各分包单位应将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分包工作面应做到工完场清,达到标准要求。
6.6应急处置预案
6.6.1施工现场准备应急小组,包括急救、抢险等人员,并准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机动车辆、抢险工具、物料等,以便应付在基础施工过程中突发的触电、失火等事故,以上人员包括机动车司机必须随时有人值班,并保证通讯良好。
6.6.2施工现场出现触电事故,现场其他作业人员应立即切断漏电设备或电缆的电源,然后及时通知急救人员对触电人员进行抢救后,马上送到附近医院救治。切忌不可在人员触电后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马上对触电人员进行抢救。
6.6.3 施工机械方面采用备用机械,以免由于机械本身障碍影响工期。
6.6.4施工现场出现事故应立即通知应急小组成员
联系电话: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安保部。
序号 | 姓名 | 部门 | 应急职务 | 移动电话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JGJ46—2005
4.1.1 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的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4.1.3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 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 或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 另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
4.1.7 施工现场的电气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4.3.7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 除作保持接零外, 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2.5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度,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7.2.7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7.2.9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2.15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采用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连接。
6.8《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1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14)有关要求。
1.2领导干部应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己安全职责。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技术防护水平。
1.3.1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方法。
1.3.2要对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务使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严把安全关。
1.4加强对各种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反对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转包,明确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1.5在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器伤害、灼烫伤等类事故方面,应认真贯彻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配备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输煤系统等)。从措施上、装备上为安全作业创造可靠的条件。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1.6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是减少人身事故的重要方面,违章是人的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从中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