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醒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度,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和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调各承包人的工作,核准详细的施工计划,核实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已给予承包人所有必要的指示和获得认可。
2、核实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注意施工中出现缺陷的工艺和材料,发出补救这些缺陷的指示。
4、核对建筑物在定位标高和布局等方面是否符合设计图样和合同要求。
5、必要时,发布进一步指示,弄清以上工作的一些细节。
6、为了付款和结算款额,计量已完成的工作量。
7、保存所有测量和实验记录,并使计划与实际进行的施工相一致。
8、提出所有索赔和争议的联系渠道,并提供有关的事实情况。
9、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要求并经过试验,看能否达到正常的要求和功能。
10、查明分项合同完成工作的最终价值。
11、按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上述事项。
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旬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商港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