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激发项目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目团队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1、项目综合奖励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即以工程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以项目管理的综合情况为分配依据。
2、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行目标成本控制,坚持市场倒逼成本原则,向项目管理要效益。
3、项目目标成本确定建立在对每个工程项目科学的工料分析基础上,坚持合理、可控原则,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上、下沟通,达成共识。
四、项目奖励基金项设立
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性质及经济指标,按工程造价5‰-10‰设立项目奖励基金。
五、项目奖励基金管理
项目奖励基金经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性质及经济指标确认金额后,由公司财务设立专项账户。
六、项目奖励基金发放额度的形成
1、以项目奖励基金为基础。
2、结合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3、结合工程项目处罚条例处罚情况。
六、项目奖励金额计算
1、奖金发放参考值为实际利润额-目标利润额,正值项目奖金按100%发放,负值无项目奖金。
2、特别经济效益奖金:(实际利润额-目标利润额)*10%
3、项目奖励金额=项目奖励基金+特别经济效益奖金
七、项目奖励分配方法
1、项目奖励金额65%作为项目部奖励费用,为奖励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对项目经理实行重点奖励。项目经理奖金额为项目奖金总金额的30%-45%;项目部经理有对项目员工奖金分配建议权,分配奖金方案由项目部提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2、项目奖励金额15%作为其他部门配合费用,分配方案由总经理制定。
3、项目奖励金额20%作为年终奖基金,作为对有突出工作业绩员工的特别奖金,奖励方案由总经理制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八、项目奖励基金提拔程序
1、工程项目竣工退场后,管理部根据核准的考评表和财务部提供的资料,计算该工程实际项目奖励金额,报批核准。
2、项目奖励按竣工及工程回款情况分期提拔,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1)项目总结考评结束后发放第一期项目奖励,第一期项目奖励提拔额=实际项目奖励×50%;
(2)约定的工程回款达95%以上时,发放第二期项目奖励。第二期项目奖励提拔额=未发放奖励金额;
3、其他部门配合奖金与项目奖金同时发放。
4、对有突出工作业绩员工的特别奖金,于农历年底发放。
九、管理说明
1、项目运行期间非公司正常调动而离开工作岗位(包括各种辞职、辞退、开除)的人员,不参加考评。
2、项目运行期间因公司正常调动离开项目部,现已在其它部门服务的原项目部员工,按其在项目部工作有效天数核发项目奖励。
3、见习期和试用期员工不参加考评。
4、新进员工按照转正天数核算项目有效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