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司LED灯珠半成品检验作业标准,为半成品检验提供可行性依据,避免产品批量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LED灯珠半成品检验的全过程。
3、不合格的分类
本规范中将产品不合格分为致命缺陷不合格、重缺陷不合格和轻缺陷不合格三类;
缺陷等级的定义如下:
致命
缺陷 | 指根据判断或检验,对产品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可能造成人身危害或不安全的缺陷及引起严重市场投诉或消费者严重不满的缺陷 |
重缺陷 | 指可能导致失效或严重降低产品设计使用功能,为任何用户和商店都不能接受的缺陷。 |
轻缺陷 | 上述缺陷以外的其它不影响产品使用和功能的缺陷(轻微的外观缺陷) |
外观、尺寸、包装检验按照GB/T2828-2003一般Ⅱ级正常检验方案执行, AQL值分别为:致命缺陷AQL=0.1,重缺陷AQL=0.4,轻缺陷AQL=2.5;其它检验项目N≤100抽检5PCS,100<N≤500抽检10PCS , N>500抽检15PCS,均执行Ac=0
5、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序号 | 检验 项目 | 检验工具 | 检验标准要求 | 致命 | 严重 | 轻微 | 备注 |
1 | 外观 | 目视 | LED灯珠表面干净,无赃物 | ★ | |||
LED灯脚或焊盘生锈氧化,有暗红色锈点或大块生锈面积 | ★ | ||||||
灯珠混有与其型号不同的灯珠不接受 | ★ | ||||||
LED灯珠表面凹陷不平顺或碗圆呈现压扁 | ★ | ||||||
封装检查:封装牢固,透镜无擦花、松动、脱落、内部无雾状形态存在,气泡、杂物允许存在≤1% | ★ | ||||||
2 | 尺寸 检查 | 目视/卡尺 | 产品尺寸(脚长、灯头直径)须与样品及〝工程承认书〞或〝厂家承认书〞相符合,且实配无异常 | ★ | 工程确认书 |
序号 | 检验 项目 | 检验工具 | 检验标准要求 | 致命 | 严重 | 轻微 | 备注 |
3 | 电性能 | 恒流电源/积分球 | LED灯珠(常温/高低温)无死灯、频闪、光形中有黑点现象 | ★ | |||
采用LED测试治具整排插入亮度应一致,不可有与样板暗光、亮光、无光等,明显亮度不一致现象 | ★ | ||||||
测试其极性应与实际一致,不可有极性反的现象 | ★ | ||||||
LED不能有发光颜色不一致现象,且发光颜色应与样品、承认书一致 | ★ | ||||||
LED灯珠色温、光通量、显色指数、光效等与样品、工程确认书要求一致 | ★ | ||||||
4 | 包装 | 目视 | 包装无破损、无赃污 | ★ | |||
包装需单颗单格包装,真空包装,每包需贴标签,标签上需注名:料号、规格、厂商、数量 | ★ | ||||||
包装上标示的品名规格、料号、数量应与包装内实物一致,同一包装箱(或同一包装袋)内装的实物因为一种,不可混装 | ★ |
1、检验时必须佩带静电手环及静电手套,避免产品静电击伤;
2、检验后开封袋口需及时封口,避免吸湿影响,同时需保证数量相符;
特殊说明:
如客户有特殊要求而此规范中又未涉及的检验项目,以客户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