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事故发生,本单位决定任命 同志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
二、 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实施督促检查。
三、 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 了解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危险源、重大危险点,提出防止人员伤亡、火灾和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
五、 履行现场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责任人,负责或监督落实整改。
六、 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以及新职工“三级“教育工作,组织对工种变换、工作场所变换、危险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七、 督促单位按标准发放合格的劳动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按规一使用。
八、 参与新建、改建和扩建生产性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九、 组织制订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实施。
十、 及时报告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如没有履行上述职责,按单位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事故后果严重的,有关部门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本决定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