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加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检查、维修方面的管理,防止漏点事故的发生,以免造成人身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的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 ,包括:角磨机、电钻、电锤、手持砂轮机等设备。
三、职责
1、 设备部负责制定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维检人员及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执行落实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三、电动工具的管理
1、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2、电动工具使用前,使用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了工具的性能和正确使用的方法。使用时,使用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有专人监护。严禁使用I类的电动工具。
4、电动工具使用前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灼及绝缘情况。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严禁使用塑料花线。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接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过碱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6、电动工具的软线或软电缆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工具所用的插头 插座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7、电动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随意跟换及拆除。
8、电动工具的危险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9、设备管理部门建立总台账,各使用部门必须建立本部门的电动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四、检查和维修
1、电动工具在发出和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2、电动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包含以下几点:
(1)外壳、手柄是否有裂缝或破损
(2)保护接地线(PE)联接是否完好
(3)电源线及电源插头是否完好无损
(4)电源开关是否正常、灵敏,有无缺损、破裂
(5)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6)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7)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3、电动工具的定期检验,根据其使用情况检定周期为半年。针对使用环境和岗位的不同,使用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追加检验。检验的具体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点:
(1)日常检查的所有内容
(2)检测工具的绝缘电阻:I类电动工具外壳与带电零件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II类电动工具外壳与带电零件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7MΩ;III类电动工具外壳与带电零件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
(3)长期搁置不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值小于上述规定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方可使用
(4)电动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线(PE)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是,应立即交予维检进行修理,在未修复之前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