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
一、环境 | 1.温度:有空调装置为16~C-28℃,无空调装置冬季不低于16℃。 2.相对温度:有空调装置为40%- 70%、无空调装置为30%-80%。 3.风量:营业面积大于800m,时,应有机械通风设置。有空调装置,新风量不应小于20m3/人.h。 4.细菌总数不超过6000个/m3。 5.噪声:不超过60dB(A)出售音响设备的柜台不超过85 dB(A)。 6.照度:柜台不低于1001x。 | |
二、通道 | 1.现场走道的宽度为2-2.6m,靠墙设备与柜台间过道的宽度为0.9m,营业间中的走道宽度最低不少于3m, 商店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2.商店地下室应设立的安全出口,疏散用的大门应向疏散方向打开。 | |
三、布局 | 1.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商品,应陈放在有防护和空气清洁的地方。2.出售生产资料的商店不得在同一区域内经营食品。 3.释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并采取防护措施。 | |
四、营业员 | 1.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 作。 2.营业员两年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销售食品的营业员每年一次健康检查。 3.销售食品时,要求营业员穿戴白色衣帽工作服,不准戴戒指、涂指甲油。 | |
五、卫生 | 1.采用湿式清扫,店内挂禁烟标志。2.每季度进行一次空气消毒,每年至少一次环境检测。 3.柜台、楼梯扶栏、休息椅等应每天进行擦拭、消毒。 4.禁止柜台外堆放商品,禁止柜台内存放私人物品。 5.商场开门半小时后、关门半小时前不允许大批量现场送货,只能用小推车小批量补货。 6.商场内厕所应有标示,专人负责,定期清洗和消毒,做到无臭、无蚊蝇滋生。 7.定期开展杀虫灭鼠活动,做到场内无病媒昆虫和老鼠。 | |
六、电梯 | 1.使用的各类电梯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 3.必须将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电梯的醒目位置。 4.严禁用客梯和电动扶梯运货,严禁用货梯载客。儿童乘坐电梯必须有成年人陪同。 5.电梯操作工不得擅自离开电梯,无客运货运任务时,电梯须停在底层待命。 6.操作工暂离开电梯时,必须锁好电梯门。 7.在用电梯实行定期安全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8.建立电梯维修、检查、保养档案,严格 进行电梯年检、月检、日检。 | |
七、防火管理 | 1.配电房、空调机房、锅炉房、电梯间、 油料及煤气罐储存室、家电维修部、 仓库、包装物回收库,明确防火责任人。 2.制定防火规定,确立防火标志,配备灭火器材。 3.易燃易爆危险晶,专地存放、专人保管,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混堆、混放,并远离火源。 4.易燃易爆物品有严密的领用制度。 5.营业现场及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 6.动用电焊、气焊等明火切割施工的,事先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动火证明”专人现场监护。 7.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事后必须清理检查现场,确认无隐患方可离开。 8.安全台帐记录完整。 | |
八、建筑 | 1.在商场建筑物内不准修建阁楼。2.在居住建筑物内设商店时,应将商店用非燃烧体墙和楼柜与住户隔开。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中的地下室顶板,应为非燃烧体。 3.4层及4层以上的商店,必须安装室内消防管道,设室内消火栓,保证室内消防用水量。 4.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3m,当高层建筑与三、四级耐火等级的低层建筑相邻时,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m。 | |
九、消防设施 | 1.商场必须有消防水源、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 2.设施每月保洁一次,每季度检查保养一次,保证设施完好率百分之百。 3.严禁圈占、埋压、堵塞消防设施。4.配备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6.保持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 |
十、配电房 | 1.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室内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 2.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3.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 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当配电室为楼上楼下两部分布置时,楼上部分的出口应至少有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 4.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5.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 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还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6.大中型变配电所和爆炸危险场所的距离,应大于事故时爆炸性混合物可达到的距离,一般情况下不应小于30米; 7.变配电所不应设在空气污秽、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地区, 并应避开有剧烈震动的场所和地下设施。露天或半露变配电所,不应设在附近有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和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旁。通往变配电所的道路应畅通,所周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消防通道; 8.用金属材料制做的安全标志牌不能挂在导电体上或接近导电部分; 9.通往室外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进户管等处均应设有防止小动物和地下水进入的措施。充油电器设备应根据安装位置、充油量等条件,设置必要的档油或贮油设施 10.门口悬挂警示牌“有电危险,禁止人内”;作业时,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 11.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2.配电房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 13.在送电、停电和双电源切换时,必须按规范操作,并有人在旁监护,严防倒送电。 | |
十一、安全用电 | 1.商场对供用电实行统一管理,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 3.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必须与照明用电线路分开,下班时必须切断生产、 营业性用电电源。 4.每年对商场电线、电器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绝缘检测。 5.柜台内、附属仓库及堆货场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6.商场内使用电熨斗、电铬铁,必须用绝缘体隔热,用后切断电源。 7.柜台经营电器商品,每个配电板使用不超过两个样机,大功率电器(KW以上)只允许一个样机。 8.严禁用样机烧水、热饭、取暖等。 9.施工用电必须经职能部门审核后方可使用。 10.用电线路、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漏电、触电等保护装置。 | |
十二、饮水 | 1.在水源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堆放或修建污染水源的物品和设施。 2.高低位水箱必须选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建筑材料,每年至少清洗一次,消毒两次,经卫生防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水箱口要有防尘设备,储存在水箱内的水必须经消毒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方可供作饮用。 4.水质主要卫生要求:无色无臭无异味,无肉眼可见物,不含有病源微生物和寄生虫卵。 5.公用饮水杯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 | |
十三、食堂 | 1.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2.生熟食品分开,仓库和操作间分开。 3.库存原料要离墙离地、无蛀,分类存放。 4.贮存食品应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防霉、防腐。 5.严把进货关,从外地采购食品应索取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6.定期空气消毒,餐具一客一用一消毒。 7.做好冷荤(凉莱)“五专”:即专人加工、专室制作、专有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