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秩序 | 日期 | 2013-0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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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A/O | 编号 | XYAB-036 | 签发 |
修订日期 | 修订内容(页次、内容摘要) | 修订人 | 核 准 |
1 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内容
3.1定义
(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3.2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品质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3.3职责
(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②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2)总务部职责
①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②根据职业卫生检测单位意见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职业卫生检测单位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③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④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4职业危害申报
(1)安环科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3.5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
(1)预防措施
a.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b.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c.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d.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a.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b.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c.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d.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e.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f.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g.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h.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职业卫生管理
a.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b.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总务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c.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d.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e.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f.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g.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h.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制度实施现场救援。
4 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令52号)
4.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49号)
5 相关表单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见附件1)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用品检查与维护记录》(见附件2)
附件1: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 | 组织部门 | ||
主持人 | 培训学时 | ||
培训对象 | □员工 □施工单位 □参观 □学习 □其他( ) | ||
参加人员 (签到) | |||
培训内容 | |||
备注 |
附件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用品检查与维护记录
检查人: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设施/用品名称 | 设置位置 | 适用情况 | 维护内容 | 维护人 | |
更换 | 修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