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商/材料信息检查表
2.现场工作检查表
1.工程范围
适用于设备基础及预埋件的安装
2.参照标准
2.1《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96)
2.2《化工设备基础设计规定》 (HG/T 203-98)
2.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2.4《设备基础施工工艺标准》 (208-1996)
2.5《素混凝土基础施工工艺标准》 (209-1996)
2.6《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98)
2.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2.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03)
2.9《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筑[1999]175号)
2.1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令第279号
2.1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
2.1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1996]87号)
2.13《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筑业协会文件(2000)建协字第17号)
注:以上标准条文如有冲突,按比较严格的条文执行。
3.设计要求
3.1依照各专业所用设备制造厂的具体要求及基础安装深化设计图说。
3.2基础设计时,应取得下列资料:
3.2.1机器的型号转速功率规格及轮廓尺寸图等
3.2.2机器自重及重心位置
3.2.3机器底座外廓图辅助设备管道位置和坑沟孔洞尺寸
3.2.4以及灌浆层厚度地脚螺栓和预埋件的位置等
3.2.5机器的扰力和扰力矩及其方向
3.2.6基础的位置及其邻近建筑物的基础图
3.2.7建筑场地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地基动力试验资料
3.3设备基础采用现浇的素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
3.4动力机器基础宜与建筑物的基础、上部结构以及混凝土地面分开
3.5当动力机器基础的振动对邻近的人员、精密设备、仪器仪表、生产及建筑物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用隔振措施。详见通用工程细则:《消声减震技术要求细则》
3.6动力机器基础设计不得产生有害的不均匀沉降
3.7动力机器基础及毗邻建筑物基础置于天然地基上,当能满足施工要求时,两者的埋深可不在同一标高上,但基础建成后,基底标高差异部分的回填土必须夯实
3.8动力机器基础宜采用整体式或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
3.9重要的或对沉降有严格要求的机器,应在其基础上设置永久的沉降观测点,并应在设计图纸中注明要求。在基础施工、机器安装及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观测,作好记录。
3.10设计动力机器基础的荷载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3.10.1当进行静力计算时,荷载应采用设计值;
3.10.2当进行动力计算时,荷载应采用标准值。
3.11基础顶面高出地面不宜小于200mm ,其埋深不宜小于0.8m
3.12基础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宜取50mm
4.材料要求
4.1水泥:宜325~425 号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4.2砂: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
4.3石子:卵石或碎石,粒径0.5~3.2cm,含泥量不大于2%。
4.4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5外加剂、掺合料:其品种及掺量。应根据需要,通过试验确定。
4.6钢筋:采用热轧钢筋
4.7主要机具:应备有搅拌机、磅秤、手推车或翻斗车、铁锹(尖、平头)、振捣器(棒式或平板式)、刮杠、木抹子、串桶或溜槽、胶皮管等。
4.8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mm2计)表示。
4.9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对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
4.10混凝土标号与强度等级的换算表
混凝土标号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400 | 500 | 600 |
混凝土强度等级 | C8 | C13 | C18 | C23 | C28 | C38 | C48 | C58 |
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N/mm2)
4.12素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钢筋混凝土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基础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宜取C10。
4.13动力机器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5,对按构造要求设计的或不直接承受冲击力的大块式或墙式基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可采用C10
4.14动力机器基础的钢筋宜采用I,II级钢筋,不宜采用冷轧钢筋。受冲击力较大的部位,宜采用热轧变形钢筋,钢筋连接不宜采用焊接接头。构造钢筋宜采用I级钢筋。
4.15基础螺栓预留孔内和顶面找平的二次灌浆材料宜采用微膨胀或无收缩灌浆料。基础顶面二次灌浆层的厚度宜为30~50mm ,或按设备制造厂的规定。当其厚度小于或等于30mm 时,宜采用1 : 2 水泥砂浆;当厚度大于30mm 时,宜采用强度等级高于基础本体一级的细石混凝土。
4.16基础的地脚螺栓的材质除特殊要求外,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Q235 —A 、F 钢,并按设备要求设置。埋置深度L 应满足下列规定:
4.15.1对于带弯钩(或直钩)的地脚螺栓,应不小于20d( d 为螺栓直径);
4.15.2对于带锚板的地脚螺栓,应不小于15d ( d 为螺栓直径),构造螺栓不受此限,均不得小于300mm 。
4.15.3地脚螺栓弯钩尺寸如下图所示,
4.15.4直钩及锚板等构造尺寸详见化工行业标准设计《地脚螺栓通用图》 (HG 21545 一92 )。
4.15.5当地脚螺栓为埋人式时,其中心线至基础边缘距离不应小于4d ,且不应小于100mm (当d > 20 时不应小于150mm )和不小于锚板宽度之半加5Omm 。地脚螺栓底面下混凝土净厚度不应小于50mm,详见下图:
4.17当地脚螺栓采用预留孔埋置时,预留孔边至基础边缘距离不应小于100mm ,预留孔底至基础底面的距离不应小100mm。当不满足要求时,宜配置直径为6~8mm,间距为100~150mm的钢筋网。地脚螺栓底端至预留孔底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详见下图:
4.18带弯钩(或直钩)的地脚螺栓预留孔尺寸可按表
地脚螺栓预留孔尺寸
螺栓规格 | 孔口尺寸,长×宽(a×b)(mm) | 孔深h(mm) |
M12、M14 | 140×120 | 350 |
M16 | 140×120 | 400 |
M18、M20 | 160×120 | 450 |
M22 | 160×120 | 500 |
M24 | 180×120 | 550 |
M27 | 180×120 | 600 |
M30 | 200×120 | 650 |
4.20混凝土试块28d 标养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商品混凝土应有出厂合格证。
4.21钢筋、预埋件、螺栓、锚板等的产品合格证。
5.材料送审
5.1材料采购前各项数据的送审内容必须符合《厂商/材料信息检查表》,送审合格后才可进行采购,详附件(1)《厂商/ 材料信息检查表》。
5.2每批材料进场前,必须提供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质量检验报告/试验检查表、产品合格证,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
5.3材料保管
材料在安装前应集中妥善保管,避免水泥受潮、变质。避免预埋件遭外力碰撞、损坏或严重污损,若经发现有上述现象应立即清除出场不得使用。
6.施工&安装要求:
参照附件现场工作检查表包括三阶段: 施工前,施工中,完成阶段。
6.1施工前
6.1.1工作准备
6.1.1.1检查设计的设备基础荷载值是否符合设备要求
6.1.1.2施工现场在安装前要清理,确保清洁
6.1.2材料状况
6.1.3材料送检
6.1.3.1各种材料于第一次进场后,必须由甲方/监理方现场随机取样,送到指定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可以使用。
6.1.4取样标准:
6.1.4.1各种不同材料取样≥一份
6.1.4.2由试验室确定混凝土配合比,经核查后,调整第一盘混凝土的各种材料的用量,进行技术交底及试拌。
6.1.4.3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刮划之行为,保证质量符合要求,凡在运输、安装过程中造成损坏的,应立即清除出场不得使用。
6.1.5图纸最新版本
工程师务必确认现场施工图纸为最新版本,避免旧图纸或旧版本在现场使用。
6.1.6参考点/参考线设定
6.1.6.1基础轴线尺寸,基底标高和地质情况均经过检查
6.1.7Mock-Up样板试作
在标准层(面)大面积施工前,先行试做一个样版,经现场工作检查表检验合格后,才可正式进行该项目安装或施工程序。
6.2施工中
6.2.1工艺流程:
槽底或模板内清理 → 混凝土拌制 → 混凝土浇筑 → 混凝土振捣 → 混凝土找平 → 混凝土养护
6.2.2清理:清除模板内的垃圾、泥土等杂物,并浇水润湿木模板,堵塞板缝和孔洞。
6.2.3混凝土拌制:后台要认真按混凝土的配合比投料;每盘投料顺序为石子 → 水泥→ 砂子(掺合料)→ 水(外加剂)→ 。严格控制用水量,搅拌均匀,搅拌时间一般不少于90s。
6.2.4混凝土的浇筑
6.2.4.1混凝土的下料口距离所浇筑的混凝土的表面高度不得超过2m,如自由倾落超过2m 时,应采用串桶或溜槽。
6.2.4.2混凝土的浇筑应分层连续进行,一般分层厚度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最大厚度不超过50cm。
6.2.4.3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应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振捣密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棒作用半径的1.5 倍。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5cm,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平板振捣器的移动间距,应能保证振捣器的平板覆盖已振捣的边缘。
6.2.4.4混凝土不能连续进行浇筑时,如果超过2h 以上,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留置施工缝。
6.2.4.5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注意观察模板、支架、螺栓、管道和预留孔洞、预埋件有无走动情况,当发现有变形或位移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及时修整和加固模板,完全处理好后,再继续浇筑混凝土。
6.2.4.6混凝土振捣密实后,表面应用木杠刮平,木抹子搓平。
6.2.4.7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蜂窝面积一处不大于400cm2,累计不大于800cm2,无孔洞。
6.2.4.8无缝隙无夹渣层
6.2.5混凝土的养护:混凝土浇筑搓平后,应在12h 左右加以覆盖和洒水,浇水的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有足够的润湿状态。养护期一般不少于7 昼夜。
6.2.6雨、冬期施工时,露天浇筑混凝土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地措施,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否则不得任意施工。
6.2.7基础表面有坡度时,坡度应正确,无倒坡现象。
6.2.8混凝土基础允许偏差项目
素混凝土基础允许偏差
项 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1 | 标高 | ±10 |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8 | 用2m 靠尺和楔形塞尺量检查 |
3 | 基础轴线位移 | 15 | 用经纬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
4 | 基础截面尺寸 | +15 -10 | 尺量检查 |
5 | 预留洞中心线位移 | 5 | 尺量检查 |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坐标位移(纵横轴线) | ±20 | 用经纬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 |
2 | 不同平面的标高 | ±0 -20 |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 |
3 | 平面外形尺寸 | ±20 | 尺量检查 | |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 +0 -20 | 尺量检查 | ||
凹穴尺寸 | +20 -0 | 尺量检查 | ||
4 | 平面水平度 | 每米 | 5 | 用水准仪或水平尺和楔形塞尺量检查 |
全长 | 10 | |||
5 | 垂直度 | 每米 | 5 | 用经纬仪或拉线坠和尺量检查 |
全高 | 10 | |||
6 | 预埋地脚螺栓 | 标高 | (顶部)+20 -0 | 在根部或顶端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
中心距 | ±2 | |||
7 | 预埋地脚螺栓孔 | 中心线位移 | ±10 | 尺量纵横两个方向检查 |
深度尺寸 | ±20 -0 | 尺量检查 | ||
孔铝垂线 | ±10 | 吊线或尺量检查 | ||
8 |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 | 标高 | ±20 -0 | 拉线和尺量检查 |
中心线位移 | ±5 | |||
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 | 2 | 用直尺和楔形塞尺量 检查 | ||
带槽锚板平整度 | 5 |
6.2.9.1要保证钢筋、预埋件、预埋螺栓、孔洞和线管的位置正确,不得撞碰
6.2.9.2不得用重物冲击模板,不准在吊帮的模板上支搭脚手板,保证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6.2.9.3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模。
6.2.9.4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 以上时,方可在其上来往行走和进行上部施工。
6.2.9.5在混凝上运输时,应保护好设备管线、门口预留孔洞,不得碰撞损坏。
6.2.9.6基础内应根据设计要求预留孔洞,安装螺栓、预埋件均不得遗漏。以避免后剔凿基础混凝土
6.2.9.7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配备足够的照明,防止混凝土配合比过磅不准,防止碰撞各种管线、模板、预埋件等及现场设施等。
6.2.10动力机器底座边缘至基础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m,除锻锤基础以外,在机器底座下应预留二次灌浆层,其厚度不宜小于25mm,二次灌浆层应在设备安装就位并初调后用微膨胀混凝土填充密实,且与混凝土基础面结合
6.2.11动力机器基础底脚螺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1.1带弯钩底脚螺栓的埋置深度不应小于20倍螺栓直径,带锚板地脚螺栓的埋置深度不应小于15倍螺栓直径
6.2.11.2底脚螺栓轴线距基础边缘不应小于4倍螺栓直径,预留孔边距基础边缘不应小于100m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6.2.11.3预埋底脚螺栓底面下的混凝土净厚度不应小于50mm,当为预留孔时,则孔底面下的混凝土净厚度不应小于100mm
6.2.11.4基组的总重心与基础底面形心宜位于同一竖线上
6.2.12二次灌浆
6.2.12.1灌浆时,灌浆部位应清理干净,灌浆用的碎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其标号应比混凝土基础高一级,并要认真捣实。
6.2.12.2灌浆前应安设外模板,而外模板距设备底座底面外缘的距离应大于100mm,并且不应小于底座底面边宽,其宽度应约等于底座底面边宽,其高度应约等于底座地面至基础的距离。
6.2.13各设备基础除需满足上述相关要求,另还需要满足下列主控项目。(没有列出的设备请参照制造厂商说明及深化图纸要求,按上述要求执行)
6.2.14水塔基础
6.2.14.1标高应符合表《中小型混凝土设备基础允许偏差》规定
6.2.14.2地脚螺栓与预埋件的连接或固定应牢固,各连接部件应采用热镀锌或不锈钢螺栓,其紧固力应一致、均匀。
6.2.14.3当混凝土养护期满,强度达到75%时,由土建单位提出书面资料进行交接工作。
6.2.15水泵基础
6.2.15.1水泵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2mm。
6.2.15.2安装的地脚螺栓应垂直、拧紧,且与设备底座接触紧密
6.2.15.2.1地脚螺栓垂直度不得超过10/1000
6.2.15.2.2地脚螺栓底端不应碰孔底
6.2.15.2.3地脚螺栓距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
6.2.15.2.4地脚螺栓埋入部分油脂和污垢应清除干净,螺纹部分应涂黄油
6.2.15.2.5拧紧螺母后,螺栓必须露出1.5~5个螺距
6.2.15.2.6在二次灌浆达到强度后,再拧紧地脚螺栓。
6.2.15.3如果底座上已装有水泵和电动机时,可以不卸下水泵和电动机而直接进行安装。
6.2.15.4具有单层基础的泵、驱动机与泵调平时,应在其底座及其它加工面上进行测量,其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具有双层基础的泵、驱动机和泵的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且倾斜方向应一致,并应在其法兰面上进行测量,泵座轴线与进水管道轴线的同轴度应为φ2mm。
6.2.15.5基础周围需设计集水槽。
6.2.16水箱、集水缸、分水缸等设备基础
6.2.16.1底座的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2.16.2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15mm,标高允许偏差为±5mm,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1000
6.2.17通风机基础
6.2.17.1基础表面无蜂窝、孔洞
6.2.17.2基础标高和平面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2.17.3基础形状和各主要尺寸、预留洞的位置和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6.2.17.4基础验收完毕,在设备安装之前,应在基础表面铲出一些麻面(放垫铁的地方除外),为使二次灌浆时,浇灌的混凝土或水泥砂浆能与基础紧密地结合起来
6.2.17.5铲麻面的方法一般可用手工或风铲进行,铲麻面的标准是每100cm2以内,应有5~6个直径为10~20mm的小坑。
6.2.17.6地脚螺栓灌注时,应使用与混凝土基础同等级混凝土,决不能是失效水泥灌注。
6.2.18储罐类设备基础
6.2.18.1钢制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应取得下列资料:
6.2.18.1.1储罐直径、高度等几何尺寸、总重心标高、基础顶面中心的设计标高、罐底拱升值
6.2.18.1.2储罐自重与物料重
6.2.18.1.3储罐基础的总图坐标位置
6.2.18.1.4预埋螺栓的位置、规格(或尺寸)。
6.2.18.2基础中心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
6.2.18.3支承罐壁的基础表面,其高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8.3.1有环梁时,每10m弧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得大于6mm;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得大于12mm
6.2.18.3.2无环梁时,每8m弧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得大于12mm
6.2.19压缩机基础施工一般要求
6.2.19.1基础施工前,应核对到货机器的图纸。与设计图纸相符合时,方可施工
6.2.19.2压缩机基础施工时不宜留施工缝。若不可避免时,应设置在底板与柱子交接处。
6.2.19.3压缩机基础应避免冬季施工,若必须冬季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提高一级,且不得掺加氯盐。
6.2.19.4压缩机基础底板上的附属设备基础,如与底板两次浇灌时应预留锚固钢筋。
6.2.19.5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以保证所有预埋件、地脚螺栓(或套管)的准确位置。
6.2.19.6浇捣混凝土时,应注意预埋件及梁柱节点附近混凝土必须振捣密实。
6.2.19.7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施工记录,并按规定留混凝土试块。
6.2.19.8压缩机基础的施工缝及二次灌浆施工提要:
6.2.19.8.1二次灌浆层的混凝土或快硬水泥砂浆必须与压缩机基础粘结牢固。
6.2.19.8.2灌浆前必须将混凝土表面凿毛,并将其松动的混凝土及其附着物铲除,冲刷干净。
6.2.19.8.3灌浆前两天及灌浆前对灌浆部位洒水,灌浆时应排除灌浆部位的积水。
6.2.19.8.4灌浆前先浇一层水泥浆(水泥标号≥425#),灌浇混凝上宜自一端开始逐浇逐震捣密实,以免形成气泡。
6.2.19.8.5浇水自然养护保持湿润,温度以20℃为宜。
6.2.20螺杆式压缩机等大块式基础
6.2.20.1宜采用块式基础,机器底座边缘至基础顶面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m。基础底板尺寸按下规定确定,底板悬臂长度不宜大于2.5倍板厚。
6.2.20.2基础底板尺寸宜有以下三个条件确定
6.2.20.2.1基础质量应大于机器质量的3~5倍
6.2.20.2.2P≤(0.5~0.7)f
P-基础底面处的平均静压力设计值,kPa
f-地基承载力设计值,kPa
6.2.20.2.3基组总重心与基础底面形心应位于同一铅垂线上,其相对偏心不应超过3%。
6.2.20.3基础的混凝土体积小于20m3,时,可不配置表面构造钢筋;混凝土体积为20~ 40m3时,应在基础顶面配置直径为10mm 、间距为200mm的钢筋网;混凝土体积大于40m3时,尚应在基础四周和顶、底面配置直径为10~14mm 、间距为200~300mm的钢筋网。
6.2.20.4基础底板悬臂部分应按强度计算配置上、下侧钢筋。当底板悬臂长度小于底板厚度时,可不必配筋
6.2.20.5地脚螺栓宜采用直钩式,埋置方法宜采用预留孔。
6.2.21离心式压缩机基础(属动力基础,压缩机转速n﹥3000r/min时)
6.2.21.1压缩机基础下半部的自重(包括柱自重之半、底板自重、底板上附属设备自重及填土自重等),应大于基础上部自重(包括柱自重之半和顶板自重)及安装在顶板上的机组自重(包括管道自重)的总和。
6.2.21.2压缩机基础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二次灌浆层的材料强度等级不得低于基础材料强度等级。钢筋应采用I、II级热轧钢筋,不得使用冷加工钢筋
6.2.21.3基组(包括压缩机基础及基础上的机器、管道、附属设备及填土等)的总重心与压缩机基础底面的形心力求位于同一条铅垂线上,当偏心不可避免时,其纵向和横向的偏心距不应超过相应方向底板边长的3%
6.2.21.4计算基组总重心时,仅计算永久荷载,可不考虑荷载分项系数。
6.2.21.5压缩机基础底面与相邻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基础底面宜置于同一标高上,且不宜相连。若必须将压缩机基础与构筑物或建筑物基础相连时,须经过周密设计,确认压缩机基础的振动对构筑物或建筑物无不利影响时,方可相连
6.2.21.6预埋螺栓的中心线距压缩机基础构件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4倍,螺栓底距顶板下表面不应小于50mm.
6.2.21.7压缩机基础各构件的受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顶板:≥20mm
刚架纵、横梁、柱:≥25mm
底板:≥35mm;无垫层时底板底面≥70mm
6.2.21.8压缩机基础顶面的二次灌浆层应采用无收缩细石混凝土或无收缩砂浆。
6.2.21.9压缩机基础底板宜设计成矩形,其厚度不应小于柱截面的高度,也不宜小 于800mm,一般取底板长度的1/10~1/12。
6.2.21.10柱截面宜设计成方形或矩形,其截面尺寸不宜小于柱净高度的1/10,并不得小于450mm×450mm。
6.2.21.11顶板厚度不宜小于其净跨度的1/4,且不得小于800mm,一般取800~1000mm 。
6.2.21.12压缩机基础顶板由梁区和板区构成,纵、横向刚架梁与柱的连接按刚性设计,柱应嵌固于底板中,其连接构造必须符合固定端的要求。
6.2.21.13沿底板周边配置钢筋网,钢筋直径为14~16mm(若为桩基并以底板为承台时,钢筋直径采用16-20mm),间距为200~250mm。上下两层钢筋网之间以直径为14~16mm的竖向架立筋连接,间距为600~750mm。
6.2.21.14柱纵向钢筋按计算确定,并沿截面对称布置,直径为18~25mm,间距不大于200mm,箍筋直径为10~12mm,采用复合钢箍。
6.2.21.15柱纵向钢筋的总配筋率建议按下列范围选用:
当截面尺寸等于450mm×450mm时,取1.2%~2.0%;
当截面尺寸大于450mm×450mm时,取0.8%~1.6%
6.2.21.16顶板的板区应在板顶及板底配置钢筋网,直径为14~18mm ,间距200~250mm。刚架梁的受力纵筋经计算确定,应在梁截面上、下对称配置,梁底部(或顶部)配筋率一般取0.4%~1.O%,且不小于5Ф25。
6.2.21.17沿顶板侧边应配置构造钢筋,钢筋直径为14~18mm,竖向间距为250~300mm。
6.2.21.18在顶板或底板上开孔(或开沟槽)时,若孔或槽的直径或边长大于300mm,应沿孔或槽周边配置直径为14~16mm,间距为200~250mm的加强筋。
6.2.21.19为确保顶板上螺栓孔或螺栓套管位置的准确性,顶板及刚架梁纵筋位置应力求避开螺栓孔或螺栓套管。
6.2.22变压器型钢基础及预埋件
6.2.22.1型钢金属构架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基础配制图的要求与规定,如设计对型钢构架高出地面无要求,施工时可将其顶部高出地面100mm。
6.2.22.2型钢基础构架与接地扁钢连接不宜少于二端点,在基础型钢构架的两端,用不小于40×4mm的扁钢相焊接,焊接扁钢时,焊缝长度应为扁钢宽度的二倍,焊接三个棱边,焊完后去除氧化皮,焊缝应均匀牢靠,焊接处做防腐处理后再刷两遍灰面漆。
6.2.22.3基础型钢安装前应调直后埋设固定,其水平误差每米应不大于1mm,全长总误差不大于5mm。盘面底口距地面不应小于500mm。
6.2.22.4将角钢调直,量好尺寸,画好锯口线,锯断煨弯,钻孔位,焊接。煨弯时用方尺找正,再用电(气)焊,将对口缝焊牢,并将埋注端做成燕尾,然后除锈,刷防锈漆。再按照标高用水泥砂浆将铁架燕尾端埋注牢固,埋入时要注意铁架的平直程度和孔间距离,应用线坠和水平尺测量准确后再稳往铁架。待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进行配电箱(盘)的安装。
6.2.23中压柜,低压柜,消防双电源柜基础型钢及预埋件
6.2.23.1弹线定位。根据设计要求找出配电箱(盘)位置,并按照箱(盘)的外形尺寸进行弹线定位。弹线定位的目的是对有预埋木砖或铁件的情况,可以更准确的找出预埋件,或者可以找出金属胀管螺栓的位置。
6.2.23.2按图纸要求预制加工基础型钢架,并做好防腐处理,按施工图纸所标位置,将预制好的基础型钢架放在预留铁件上,找平、找正后将基础型钢架、预埋铁件、垫片用电焊焊牢。最终基础型钢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
6.2.23.3基础型钢接地:基础型钢安装完毕后,应将接地线与基础型钢的两端焊牢,焊接面为扁钢宽度的二倍,然后与柜接地排可靠连接。并做好防腐处理。
6.2.23.4基础型钢安装前应调直后埋设固定,其水平误差每米应不大于1mm,全长总误差不大于5mm。盘面底口距地面不应小于500mm。
6.2.23.5调直型钢。将有弯的型钢调直,然后,按图纸要求预制加工基础型钢架,并刷好防锈漆。
6.2.23.6按施工图纸所标位置,将预制好的基础型钢架放在预留铁件上,用水准仪或水平尺找平、找正。找平过程中,需用垫片的地方最多不能超过三片。然后,将基础型钢架、预埋铁件、垫片用电焊焊牢。最终基础型钢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手车柜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见表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 目 | 允 许 偏 差 | |
mm/m | mm/全长 | |
不 直 度 | <1 | <5 |
水 平 度 | <1 | <5 |
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 | <5 |
6.2.24柴油发电机
6.2.24.1设备基础垫板的埋设,其高程偏差一般不超过 -5 mm ~ 0 mm,中心和分布位置偏差一般不大于10 mm,水平偏差一般不大于1 mm/m。
6.2.24.2埋设部件安装后应加固牢靠。基础螺栓、千斤顶、拉紧器、楔子板、基础板等均应点焊固定。埋设部件与混凝土结合面,应无油污和严重锈蚀。
6.2.24.3地脚螺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6.2.24.3.1检查地脚螺栓孔位应正确,孔内壁应凿毛并清扫干净。螺孔中心线与基础中心线偏差不大于10mm;高程和螺栓孔深度符合设计要求;螺栓孔壁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L / 200 (L为地脚螺栓的长度 mm,下同),且小于10mm;
6.2.24.3.2二期混凝土直埋式和套管埋入式地脚螺栓的中心、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心偏差不大于2mm,高程偏差不大于 0 mm ~ +3 mm,垂直度偏差应小于L/450;
6.2.24.3.3地脚螺栓采用预埋钢筋、在其上焊接螺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6.2.24.3.3.1预埋钢筋的材质应与地脚螺栓的材质基本一致;
6.2.24.3.3.2 预埋钢筋的断面积应大于螺栓的断面积,且预埋钢筋应垂直;
6.2.24.3.3.3螺栓与预埋钢筋采用双面焊接时,其焊接长度不应小于5倍地脚螺栓的直径;采用单面焊接时,其焊接长度不应小于10倍地脚螺栓的直径。
6.2.24.4楔子板应成对使用,搭接长度在2/3以上。对于承受重要部件的楔子板,安装后应用0.05mm塞尺检查接触情况,每侧接触长度应大于70%。
6.2.24.5设备安装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值的70%后进行。基础板二期混凝土应浇筑密实。
6.2.24.6设备组合面应光洁无毛刺。合缝间隙用0.05mm塞尺检查,不能通过;允许有局部间隙,用0.10mm塞尺检查,深度不应超过组合面宽度的1/3,总长不应超过周长的20%;组合螺栓及销钉周围不应有间隙。组合缝处安装面错牙一般不超过0.10mm。
6.2.24.7基础周围需设计集油槽。
6.2.24.8基础需进行防油防腐处理。
详附件(2)《现场工作检查表》。
6.3完成阶段
6.3.1施工安装完毕
6.3.2调试及试车
6.3.2.1做好的混凝土基础取一小块做强度检验,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规定:
6.3.2.2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满足即为合格:
mfcu≥1.15fcu,k
fcu,min≥0.95fcu,k
式中:m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
fcu,min——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N/m)。
6.3.3保护: 作好清洁、保护等文明施工工作。
6.3.4移交:待工程师检查签名确认后,移交给下一个工序。
7.其它
7.1检验批的确定
按各不同系统分为检验批(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电力系统,智能化系统等)
7.2以上项初步验收整改直至合格后由业主出书面通知方可进行下一段工程的施工。每检验批初步验收合格后,在这个工程没有最后竣工验收前仍由承包商负责维护,出现损坏由承包商整改修复,不得提出增加费用,每一检验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