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确保卓艺美业各连锁店资金、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及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开单流程
人员 | 开(收)单记录表 | 收银单 | 收银单遗失责任人 | 罚则 |
设计师 | 签字→领取收银单 | 服务完毕→签字→转交技师 | 开(收)单记录表最后签字确认人 | 500元/张 |
技师 | 签字→领取收银单 | 服务完毕→签字→转交收银员 | ||
收银员 | 签字→领取收银单 | 填单→做手工账→打印小票→顾客签字 |
开单人 | 填开内容 | 填开要求 | 罚则 |
设计师 | 服务项目、签字 | 不漏填、正楷书写 | 漏填处10元/项、书写无法辨认处10元/项 |
技师 | 服务项目、签字 | ||
收银员 | 会员卡号、收费方式、收费金额、卡金余额、签字 | ||
顾客 | 收银单、手工账、小票签字 | 不漏填 | 漏填处收银员10元/项 |
四、收银系统操作要求
操作员 | 登录要求 | 操作项目 | 操作内容 | 操作要求 | 处理要求 |
收银员 | 实名登录,非实名登录者10元/次 | 会员开卡 | 姓名、手机号码、生日 | 实名制 | 拒绝提供实名者不予办卡 |
消费密码 | 会员自行设置 | 代顾客设置密码者处100元/次 | |||
消费 | 消费项目 | 与收银单及价目表一致 | 任一项不符合要求者处10元/项,对于少收金额由收银员赔偿 | ||
消费金额 | 与收银单及价目表一致 | ||||
收费方式 | 与收银单顾客实际支付一致 | ||||
服务提成 | 与收银单及提成规定一致 | ||||
店主管 | 产品 | 入库 | 采购必须入库 | 承担短少产品双倍经济责任 | |
出库 | 赠送及报损等必须出库 | ||||
免单 | 非正常免单必须事前报备 | 承担未报备事项同等价值经济责任 |
责任人 | 存回时限 | 传真时限 | 罚则 |
店主管 | 每天中午12点前 | 20元/次 |
区域 | 责任人 | 时限 | 附件 | 罚则 |
主城 | 店主管 | 2天/次 | 开(收)单记录表、营业收入交接表、存款回单、收银单据交接表 | 20元/项 |
郊县 | 1周/次 |
1.顾客手工账按格式每项必须填写,如有漏填项,每项罚款10元。财务抽查店内如未做顾客手工账每次罚款前台100元,店长100元。
2.员工工资手工账及月发薪资表店长必须审核。财务部审计,多做的工资由店长赔偿,少做的工资不予补发。
八、产品管理
1.所有产品(含供应商赠送)必须在电脑系统入库,未入库者处当店主管20元/次罚款。
2.非销售产品(如报损)必须事先申请并报备财务部方能开具系统出库单。
3.活动卡券一律当作产品在系统入库,销售或赠送时作为外卖处理,如有短少,按500元/张予以处罚。
4.内部调拨:按成本*1.1结算,收现金,并开具收银单入系统,员工不提成。
九、其他财务规定
1.收银员不得将私人钱款放入工作柜台,否则视为店面营业收入
2.收银员每天上交公司营业款应等于收银系统汇总金额(不含收银备用金),少交款项由收银员将款项补齐,多交款项视为收银未下账,予以多收款项双倍金额处罚
3.收银单及报销单每周一交回公司审核,未按时交单的店主管处罚每次10元。
4.报销单填写规范(见附件),未按要求填写的不予报账。
注:财务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未按要求操作的,财务部门会下发《财务处罚通知单》传真到店内经相关人员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