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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 1.2《建筑用砂》 GB/T14684–2001 2.抽样方法及样本大小: 2.1抽样方法 2.1.1在同批来料堆上取样时,应先铲除堆脚等处无代表性的部分再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几个不同部位,取得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务使能代表本批来料情况和品质。 2.1.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有代表性的4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作为本批来料的代表样。 2.1.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各不同部位和深度处,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2.2样本大小 2.2.1对每一单项试验,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宜不少于下表所规定的最少取样量。需作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时,可用同一组样品进行多项不同的试验。 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质量 试验项目 | 最少取样数量(g) | |
| 筛分试验 | 4400 | |
| 表观密度 | 2600 | |
| 紧密密度、堆积密度 | 5000 | |
| 含水率 | 1000 | |
| 含泥量 | 4400 | |
| 泥块含量 | 20000 |
| 检测项目 | 检测参数 | 范围 |
筛分试验 | 颗粒级配 | 0.16-5.0mm |
| 细度模数 | 0.7-4.0 | |
| 表观密度试验 | 表观密度 | 1000-3000kg/m3 |
| 堆积密度试验 | 堆积密度 | 1000-3000kg/m3 |
| 含水率试验 | 含水率 | 0.0-30.0% |
| 含泥量试验 | 含泥量 | 0.0-50.0% |
| 泥块含量试验 | 泥块含量 | 0.0-50.0% |
5.检测前后对被测样品、检测仪器、环境要求的检查:
5.1被测样品的检查:
每组样品的所取试样不得少于每项试样所需砂的最少取样数量,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防止污染,并附样品编号。
5.2检测仪具检测前的检查:
| 5.2.1计量仪器是否在检定期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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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电源是否接好; 5.2.3仪具是否符合要求运转正常。 5.3检测环境: 5.3.1室内通风、明亮、干净、整洁; 5.3.2有安全防火措施。 5.4检测后的检查: 所用仪器恢复初始状态,做好器仪设备的清洁工作,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6.检测步骤: 6.1筛分析试验: 6.1.1试样制备: 将来样通过10mm(方孔筛),并计算筛余。称取经缩分后样品不少于550g两份,分别装入两浅盘,在(105±5)℃的温度下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备用。 6.1.2试验步骤: ⑴ 筛分析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准确称取烘干试样约500g(m1)(特细砂可称250g)准确至0.5g。置于套筛的最上一只筛,即5mm筛上,将套筛装入摇筛机,摇筛约lOmin,然后取出套筛,再按筛孔由大到小的顺序,在清洁的浅盘上逐个进行手筛,直到每分钟的筛出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时为止,将筛出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按这样顺序依次进行,直至所有的筛子全部筛完为止。 注:①当试样含泥量超过5%,应先将试样水洗,然后烘干至恒重,再进行筛分; ②无摇筛机时,可改用手筛。 b.称取各筛筛余试样的质量(精确至1g),所有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中剩余量之和与筛分前的试样总量相比,相差不得超过1%。 6.1.3结果计算及数据处理: ⑴ 计算分计筛余(各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量的百分率),精确至0.1%。 ⑵ 计算累计筛余(该筛的分计筛余与筛孔大于该筛的各筛的分计筛余之和),精确至0.1%。 ⑶ 根据各筛次试验累计筛余的平均值,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分布情况,精确至1%。 ⑷ 砂的细度模数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01: b.称取各筛筛余试样的质量(精确至1g),所有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中剩余量之和与筛分前的试样总量相比,相差不得超过1%。 6.1.3结果计算及数据处理: ⑴ 计算分计筛余(各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量的百分率),精确至0.1%。 ⑵ 计算累计筛余(该筛的分计筛余与筛孔大于该筛的各筛的分计筛余之和),精确至0.1%。 ⑶ 根据各筛次试验累计筛余的平均值,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分布情况,精确至1%。 ⑷ 砂的细度模数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01: = 式中: -------砂的细度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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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别为公称直径5.00mm、2.50mm、1.25mm、630μm、315μm、 160μm方孔筛上的累计筛余; ⑸ 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精确至0.1。如两次试验所得的细度模数之差大于0.20 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6.2 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6.2.1 试验准备: 将缩分至650g左右的试样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分成两份备用。 6.2.2 试验步骤:⑴ 称取烘干的试样约300g(),装入盛有半瓶冷开水的容量瓶中。 ⑵ 摇转容量瓶,使试样在水中充分搅动以排除气泡,塞紧瓶塞,静置24h左右,然后用滴管添水,使水面与瓶颈刻度线平齐,再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其总重量()。 ⑶倒出瓶中的水和试样,将瓶的内外表面洗净,再向瓶内注入与上水温相差不超过2℃的蒸馏水至瓶颈刻度线,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其总重量()。 注: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试验的各项称量可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试验结束,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6.2.3计算结果及数据处理: ⑴ 表观密度(标准法)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3: ×1000 式中:——— 表观密度(kg/m3); ——— 试样的烘干质量(g); ——— 试样、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 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见下表: 不同水温时水温修正系数 水温(℃)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 水温修正系数αT | 0.002 | 0.003 | 0.003 | 0.004 | 0.004 | 0.005 |
| 水温(℃) | 21 | 22 | 23 | 24 | 25 | --- |
| 水温修正系数αT | 0.005 | 0.006 | 0.006 | 0.007 | 0.008 | --- |
6.3紧装密度、堆积密度试验:
6.3.1试验准备:
⑴ 试样制备:先用公称直径5.00mm的筛子过筛,然后取经缩分后的样品不少于3L,装入浅盘,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并冷却至室温,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试样烘干后如有结块,应在试验前先予捏碎。
| ⑵ 容量筒容积的校正方法: 以温度为(20±2)℃的饮用水装满容量筒,用玻璃板沿筒口滑移,使其紧贴水面。擦干筒外壁水分,然后称量,用下式计算筒的容积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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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容量筒容积(L); ——容量筒和玻璃板质量(kg); ——容量筒、玻璃板和水总质量(kg); 6.3.2堆积密度试验步骤: 取试样一份,用漏斗或铝制勺,将它徐徐装入容量筒(漏斗出料口或料勺距容量筒筒口均不应超过50mm)直至试样装满并超出容量筒筒口,然后用直尺将多余的试样沿筒口中心线向两个相反方向刮平,称取质量(m1)。 6.3.3紧密密度试验步骤: 取试样一份,分两层装入容量筒。装完一层后,在筒底垫放一根直径为10mm的钢筋。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25下,然后再装入第二层;底二层装满后用同样方法颠实(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应与第一层放方向垂直);两层装完并颠实后,加样直至试样超出容量筒筒口,然后用直尺将多余的试样沿筒口中心线向两个相反方向刮平,称其重量(m2)。 6.3.4试验结果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堆积密度()及紧密密度()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 m3: 堆积密度() ; 紧密密度() 式中: m0——容量筒的质量(kg); m1——容量筒和堆积密度砂总质量(kg); m2——容量筒和紧装密度砂总质量(kg) V——容量筒容积(L)。 以两次试样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⑴ 堆积密度()及紧密密度()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 m3: 堆积密度() ; 紧密密度() 式中: m0——容量筒的质量(kg); m1——容量筒和堆积密度砂总质量(kg); m2——容量筒和紧装密度砂总质量(kg) V——容量筒容积(L)。 以两次试样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⑵ 空隙率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 堆积密度的空隙率(%)×100 紧密密度的空隙率(%)×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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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 砂的堆积密度密度kg/ m3; —— 砂的紧密密度kg/ m3; —— 砂的表观密度kg/ m3。 6.4含泥量试验﹙标准法﹚: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粗砂、中砂和细砂的含泥量,特细砂中含泥量测定方法见JGJ52-2006第6.9节。 6.4.1试验准备: 将样品用四分法缩分至1100g,置于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称取各为400g(m0)的试样两份备用。 6.4.2试验步骤: ⑴ 取烘干的试样一份置于容器中,并注入饮用水,使水面高出砂面约150mm,充分拌匀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和粘土与砂粒分离,并使之悬浮或溶于水中。缓缓地将浑浊液倒入公称直径为1.25mm、80μm的方孔套筛(1.25mm筛放置于上面)上,滤去小于80μm的颗粒。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湿润,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注意避免砂粒流失。 ⑵ 再次加水于容器中,重复上述过程,直至容器内洗出的水清澈为止。 ⑶ 用水淋洗剩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80μm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筛中砂粒的上表面)来回摇动,以充分洗除小于80μm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剩余的颗粒和容器中已经洗净的试样一并装入浅盘,置于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称取试样的质量(m1)。 6.4.3结果计算及数据处理: 砂的含泥量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式中:—— 砂中含泥量(%); —— 试验前的烘干试样质量(g); —— 试验后的烘干试样质量(g)。 以两个试样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两次结果之差超过0.5%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6.5泥块含量试验: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中泥块含量。 6.5.1试验准备: 将样品缩分至5000g,置于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用公称直径1.25mm 的方孔筛筛分,取筛上的砂不少于400g分为两份备用。特细砂按实际筛分量。 6.5.2试验步骤: 6.5.2.1称取试样200g(m1)置于容器中,并注入饮用水,使水面高出砂面150mm。充分拌匀后,浸泡约24h,然后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块,再把试样放在公称直径630μm的方孔筛上,用水淘洗,直至水清澈为止。 6.5.2.2保留下来的试样应小心地从筛筛里取出,装入水平浅盘后,置于温度为(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称重(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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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3结果计算及数据处理: 砂中泥块含量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式中: —— 泥块含量(%); 一一 试验前的干燥试样质量(g); —— 试验后的干燥试样质量(g)。 以两次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6.6含水率试验(标准法): 6.6.1试验步骤: 由密封的样品中取各重500g的试样两份,分别放入已知质量的干燥容器(m1)中称量,记下每盘试样与容器的总量(m2),将容器连同试样放入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量烘干后的试样与容器的总质量(m3)。 6.6.2结果计算及数据处理: 砂的含水率(标准法)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式中: —— 砂的含水率(%); —— 容器质量(g); —— 未烘干的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 烘干后的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7.在检测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的处理办法: 首次检测超过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取样、重新试验。对异常数据应检查整个测试过程是否有不当之处,查明原因,重新对该值进行检测。 8.在检测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理办法: 当检测过程中发生断电等情况或外界干扰时,应采取措施,维护检测环境和仪器。当异常情况消失,外界干扰排除后,应及时对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调整。经确认仪器和设备状况处于正常,对试验结果无不良影响后,方可继续进行检测。当试样在检测过程中发生损坏、污染、离析或规格混淆时,应按要求和程序,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9.检测结果判断方法: 9.1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μf分为粗、中、细三级,其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粗砂: = 3.7 ~ 3.1 中砂: = 3.0 ~ 2.3 细砂: = 2.2 ~ 1.6 特细砂: = 1.5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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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检测结果判断: 细集料只用于水泥混凝土部位的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来判断。 10.出具报告: 出具统一格式的报表。 注:如依据GB/T14684—2001《建筑用砂》标准对样品进行测定时,其检测实施 细则请按GB/T14684—2001《建筑用砂》标准中相应规定方法进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