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市政竣-12
工程名称 | 万盛耀皮项目西货场至303省道跨孝子河桥梁工程 | 工程地点 | 万盛区万东镇 |
交底部位 | 桥梁工程钢筋技术交底 | 交底日期 | |
主持单位 | 北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主持人 | 刘显坡 |
交底内容: 本工程所有的桥涵工程中,涉及到钢筋工程的均应按本交底进行施工,遇到有技术上其他问题与技术人员及时沟通,进行解决。 1 钢筋加工 1.1 钢筋在加工弯制前应调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表面的油渍、漆污、水泥浆和用锤敲击能剥落的浮皮、铁锈等均应清除干净。 2 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折曲。 3 加工后的钢筋,表面不应有削弱钢筋截面的伤痕。 4 当利用冷拉方法矫直钢筋时,钢筋的矫直伸长率为:Ⅰ级钢筋不得大于2%;Ⅱ级、Ⅲ级钢筋不得大于1%。 1.2 钢筋的弯制和末端的弯钩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作成180°的半圆形弯钩,弯钩的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2.5d,钩端应留有不小于3d的直线段(图g.01.1)。 2 受拉热轧带肋(月牙肋、等高肋)钢筋的末端应采用直角形弯钩,钩端的直线段长度不应小于3d,直钩的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5d(图g.01.2)。 3 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曲率半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光圆钢筋)或12倍(带肋 钢筋)(图g.01.3)。 4 用光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有弯钩(半圆形、直角形或斜弯钩)(图g.01.4);弯钩的弯曲内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为: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1.3 钢筋宜在常温状态下加工,不宜加热。弯制钢筋宜从中部开始,逐步弯向两端,弯钩应一次弯成。 7.2.5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g.01的规定。 表g.01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序号 | 名 称 | 允许偏差(mm) | |
L≤5000 | L>5000 | ||
1 |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的全长 | ±10 | ±20 |
2 | 弯起钢筋的弯起位置 | ±20 |
2 钢筋接头
2.1 热轧钢筋的接头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应采用闪光对焊或电弧焊连接,并以闪光对焊为主。
2 拉杆中的钢筋,不论其直径大小,均应采用焊接接头。
3在钢筋密列的结构内,当钢筋间净距小于其直径的1.5倍或30mm(竖向)和45mm(横向)时,不得使用搭接接头。搭接接头的配置,在任何截面内都应与邻近的钢筋保持适当距离。
4 跨度大于10m的梁不得采用搭接接头。
2.2 对于钢筋焊接接头的焊接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3 采用闪光对焊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批钢筋焊接前,应先选定焊接工艺和参数,按实际条件进行试焊,并检验接头外观质量及规定的力学性能。仅在试焊质量合格和焊接工艺(参数)确定后,方可成批焊接。
2 每个焊工均应在每班工作开始时,先按实际条件试焊2个对焊接头试件,并作冷弯试验,待其结果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
3 每个闪光对焊接头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头周缘应有适当的镦粗部分,并呈均匀的毛刺外形。
(2)钢筋表面不应有明显的烧伤或裂纹。
(3)接头弯折的角度不得大于4°。
(4)接头轴线的偏移不得大于0.1d,并不得大于2mm。
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经剔出重焊后方可提交二次验收。
2.4 热轧光圆钢筋和热轧带肋钢筋的接头采用搭接、帮条电弧焊接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搭接接头的长度、帮条的长度和焊缝的总长度应符合规定。
2 搭接接头钢筋的端部应预弯,搭接钢筋的轴线应位于同一直线上。
3 帮条电弧焊的帮条,宜采用与被焊钢筋同级别、同直径的钢筋;当采用同级别不同直径的钢筋作帮条,且被焊钢筋与帮条钢筋均为Ⅰ级钢筋时,两帮条钢筋的直径应大于或等于被焊钢筋的0.8d,当被焊钢筋与帮条钢筋为Ⅱ、Ⅲ级钢筋时,两帮条钢筋的直径应大于或等于0.9d。
帮条和被焊钢筋的轴线应在同一平面上。
4 焊缝高度h应等于或大于0.3d,并不得小于4mm,焊缝宽度b应等于或大于0.7d,并不得小于8mm(图g.02.1)。
5 钢筋与钢板进行搭接焊时,搭接长度应等于或大于钢筋直径的4倍(Ⅰ级钢筋)或5倍(Ⅱ级钢筋)。焊缝高度h应等于或大于0.35d,并不得小于4mm,焊缝宽度b应等于或大于0.5d,并不得小于6mm(图g.02.2)。
6 在工厂(场)施行电弧焊接时,均应采用双面焊缝,仅在脚手架上施焊时,方可采用单面焊接
7 电弧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可按表7.3.5选用。
表g.02 电弧焊接用焊条
焊条型号 | 药皮类型 | 电流种类 |
E4301 E4303 E4313 | 钛铁矿型 钛钙型 高钛钾型 | 交流或直流正、反接 |
E4315 | 低氢钠型 | 直流反接 |
E4316 | 低氢钾型 | 交流或直流反接 |
E5001 E5003 | 铁钛矿型 钛钙型 | 交流或直流正、反接 |
E5015 | 低氢钠型 | 直流反接 |
E5016 | 低氢钾型 | 交流或直流反接 |
9 帮条与被焊钢筋间应采用4点固定。搭接焊时,应采用2点固定。定位焊缝应离帮条端部或搭接端部20mm以上。
10 焊接时,应在帮条或搭接钢筋的一端引弧,并应在帮条或搭接钢筋端头上收弧,弧坑应填满。钢筋与钢板间进行搭接焊时,引弧应在钢板上进行。第一层焊缝应有足够的熔深,主焊缝与定位焊缝应熔合良好。
2.5 采用电弧搭接焊、帮条焊的接头,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小锤敲击接头时,钢筋发出与基本钢材同样的清脆声。
2 电弧焊接接头的焊缝表面应平顺,无缺口、裂纹和较大的金属焊瘤,其缺陷及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g.03的规定。
表g.03 电弧焊接钢筋接头的缺陷和尺寸偏差允许值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允许偏差值 |
1 | 帮条对焊接头中心的纵向偏移 | mm | 0.5d |
2 |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弯折 | 度 | 4 |
3 |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偏移 | mm | 0.10d |
mm | 3 | ||
4 | 焊缝高度 | mm | |
5 | 焊缝宽度 | mm | |
6 | 焊缝长度 | mm | -0.50d |
7 | 咬肉深度 | mm | 0.05d |
mm | 0.5 | ||
8 | 在长2d的焊缝表面上,焊缝气孔及夹渣的数量和大小 | 个 | 2 |
mm2 | 6 |
2 当表中的允许偏差在同一项目内有2个值时,应按其中较严的数值进行控制。
2.6 钢筋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g.04 钢筋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
序号 | 钢筋级别 | 受拉区 | 受压区 |
1 | Ⅰ级钢筋 | 30d | 20d |
2 | Ⅱ级钢筋 | 35d | 25d |
2 d为钢筋直径(mm)。
1 受拉区内的Ⅰ级光圆钢筋末端应作成彼此相对的弯钩(图g.03),Ⅱ级带肋钢筋应做成彼此相对的直角弯钩。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由两钩端部切线算起)应符合表g.04的规定。在钢筋搭接部分的中心及两端共三处,应采用铁丝绑扎结实。长度不应小于30d。
2 受压光圆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纵向钢筋末端,可不作弯钩,但钢筋的搭接接长度不应小于30d。
表g.05 钢筋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
序号 | 钢筋级别 | 受拉区 | 受压区 |
1 | Ⅰ级钢筋 | 30d | 20d |
2 | Ⅱ级钢筋 | 35d | 25d |
2 d为钢筋直径(mm)。
2.7 钢筋接头应设置在钢筋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受力钢筋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闪光对焊的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超过50%;在轴心受拉构件中不得超过25%;在受压区可不受。
2 电弧焊接的接头可不受,但也应错开。
3 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超过25%;在受压区不得超过50%。
4 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不应小于10d。
注:1 两钢筋接头相距在30d以内,或两焊接接头相距在50cm以内,或两绑扎接头的中距在绑扎长度以内,均视为同一截面,并不得小于50cm;
2 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接头不得超过1个。
2.8 当施工中分不清受拉区或受压区时,接头设置应符合受拉区的规定。
3 钢筋安装
3.1 安装钢筋时,钢筋的位置和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多排钢筋之间,必要时可垫入短钢筋头或其它适当的钢垫,但短钢筋头或钢垫的端头不得伸入混凝土保护层内。
3.2 安装钢筋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为此,可在钢筋与模板之间采用垫块支垫,垫块的强度、密实度不应低于本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和密实度。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并不得横贯保护层的全部截面。
3.3 绑扎和焊接的钢筋骨(网)架,在运输、安装和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有变形、开焊或松脱现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钢筋的交叉点处,应用直径0.7~2.0mm的铁丝,按逐点改变绕丝方向(8字形)的方式交错扎结,或按双对角线(十字形)方式扎结。
2 除设计有要求外,梁、柱等结构中钢筋骨架的箍筋应与主筋垂直围紧(图7.4.3);箍筋与主筋交叉点处应以铁丝绑扎;梁柱等构件拐角处的交叉点应全部绑扎;中间平直部分的交叉点可交错扎结。
3 根据安装需要可配以必要数量的架立钢筋。
4 当柱中竖向钢筋采用搭接接头时,角部钢筋的弯钩面应与模板成45°角,其余部位钢筋的弯钩面应与模板成90°角。使用内部振动器浇筑小截面混凝土柱时,弯钩与模板的夹角不得小于15°。
5 柱中箍筋接头的两端应向柱内弯曲。柱中箍筋的接头应设在与柱的角部主筋相交处,并应沿竖直方向交错布置。
3.4 钢筋骨(网)架宜先行预制,并应有足够的刚度,必要时可补入辅助钢筋或在钢筋的某些交叉点处焊牢,但不得在主筋上起弧。
3.5 安装钢筋骨(网)架时,应保证其在模型中的正确位置,不得倾斜、扭曲,也不得变更保护层的规定厚度。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安装钢筋骨(网)架时,不应妨碍浇筑工作正常进行,不应造成施工接缝。
3.6 钢筋骨(网)架经预制、安装就位后,应进行检查,不得在其上行走和递送材料。
3.7 当设计或专业施工规范无规定时,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g.06的规定。
4 质量检查
4.1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对已安装好的钢筋、预埋件(钢板、锚固钢筋等)以及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垫块进行检查。当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时,应及时纠正或返工。
5 安全注意事项
见安全技术交底
6环境保护
6.1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在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之内;自然环境满足国家和当地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施工现场相关方的环境行为符合管理体系要求;
6.2工程废弃物(含办公区、生活区的垃圾物)处理率100%;
6.3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6.4施工现场整体环境,争取兑现零投诉。
6.5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和资源的消耗。
表g.06 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
序号 | 名 称 | 允许偏差 | |
1 | 钢筋总截面面积的偏差(指更换钢筋规格时) | -2% | |
2 | 双排钢筋,其排与排间距的局部偏差 | ±5mm | |
3 | 同一排中受力钢筋间距的局部偏差 | 板、墙、大体积 | ±20mm |
柱、梁 | ±10mm | ||
4 | 分布钢筋间距偏差 | ±20mm | |
5 | 箍筋间距偏差 | 绑扎骨架 | ±20mm |
焊接骨架 | ±10mm | ||
6 | 弯起点的偏差(加工偏差20mm包括在内) | ±30mm | |
7 | 最外层钢筋的位置偏差 | C≥35mm | 10mm -5 mm |
25mm<C<35mm | 5mm -2 mm | ||
C≤25mm | 3mm -1 mm |
注:C为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
参加交底人员: |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 专业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经理: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