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外购、外协产品的采购活动的控制。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对供方的评定工作,确定合格供方名单并负责从名单中挑选厂家或商店实施采购。
3.2 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验证。
4.工作程序
4.1 对供方的评价依据(以下条款至少满足一条)
a、供方(厂、商)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准予生产经营。
b、产品能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或取得各类证明其质量保证能力的,如QS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
c、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关系6个月以上且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4.2 对供方的评价
a 采购部根据评价依据,对供方进行调查,并由供方填写“供方调查表”,加以评价,在“供方调查表”上,针对评价结果确定是否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b 根据评价结果,采购部编制“合格供方名单”。
4.3 对供方的控制
a 凡供应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原材料、配套件、辅助材料的供方,可不进行实地考查,只进行供方质量信誉考查。考察结果填入“供方评价表”。
b由质检部对每批进公司的物资进行验收,并将结果报告采购部,如有质量问题,由采购部通知供方退货或调换,并限期改进,同样问题出现两次以上,报请总经理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4 采购资料
a 生产科提供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中表明:需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日期等,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至采购部。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b如情况特殊,需要到合格供方名单外的供方去采购,采购部应填写“采购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采购产品验证
a本公司按“产品检验规范(原材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方法对采购产品入公司后进行验证。
b本公司或顾客如要在供方处对供方产品进行验证时,应在采购计划或有关合同/协议中规定验证和放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