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桩基工程)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工程特点
编制依据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 监 理工程师:
日 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监理单位:
6、施工单位:
二、工程特点
本工程桩基部分采用PHC-500(100)AB-C80型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1500~1670KN;总桩数1253套。持力层为⑧粉质粘土层,桩长为26m~28m,其中26m桩521套,27m桩578套,28m桩154套;桩顶标高按各单体基础筏板及电梯井、集水坑等标高不同而不同。本工程静载检测桩各单体3根共计39根;小应变为全数检测;焊缝检测为总桩数的10%。
三、编制依据
1、与基础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资料
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已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
4、《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其它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
5、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6、图纸会审记录
7、与本工程相关的规范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规程》 苏JG/T011-2003
四、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组主要按照下面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五、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1、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确定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成品桩的质量、定位防线、成桩机械、沉桩质量(包括桩机就位、桩身垂直度、桩顶标高、最终压力等)。
1.1、复核检查轴线控制桩,水准点及桩数,要求现场水准点不少于2个,轴线检查每三天一次。
2、监理控制的目标值:监理工作控制的目标就是使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项控制点均满足施工合同、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一般项目的偏差不大于允许偏差。本工程具体目标值如下:
2.1、桩位放样允许偏差:群桩 20mm;单排桩 10mm。
2.2、桩位的允许偏差(表一):
| 项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
| 1 | 盖有基础梁的桩 | 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 100+0.01H |
| 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 150+0.01H | ||
| 2 |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 100 | |
| 3 |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 1/2桩径或边长 | |
4 |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 最外边的桩 | 1/3桩径 |
| 中间桩 | 1/2桩径 | ||
2.3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验收标准(表二):
| 项 | 序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
| 单位 | 数值 | |||||||
| 主 控 项 目 | 1 | 桩体质量检验 |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 ||||
| 2 | 桩位偏差 | 见表一 | 用钢卷尺量 | |||||
| 3 | 承载力 |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 |||||
| 一 般 项 目 | 1 | 成品桩质量 | 外观 | 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均匀、桩顶处无孔隙 | 直观 | |||
| 桩径 | mm | +5 | 用钢尺量 | |||||
| 管壁厚度 | mm | ±5 | 用钢尺量 | |||||
| 桩尖中心线 | mm | <2 | 用钢尺量 | |||||
| 顶面平整度 | mm | 10 | 用水平尺量 | |||||
| 桩体弯曲 | / | <1/1000L | 用钢尺量,L为桩长 | |||||
| 2 | 接 桩 | 焊缝质量 | 见表三 | 见表三 | ||||
|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 | min | >1.0 | 秒表测定 | |||||
| 上下节平面偏差 | min | <10 | 用钢尺量 | |||||
| 节点弯曲矢高 | / | <1/1000L | 用钢尺量,L为两节桩长 | |||||
| 3 | 停压时标高 | 设计要求 | 现场实测或查沉桩记录 | |||||
| 4 | 桩顶标高 | mm | +5 | 水准仪测量 | ||||
2.4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焊接质量标准(表三):
|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
| 1 | 上下节端部错口 | 外径≥700mm | mm | ≤3 | 用钢尺量 |
| 内径≤700mm | mm | ≤2 | 用钢尺量 | ||
| 2 | 焊缝咬边深度 | mm | ≤0.5 | 焊缝检查仪 | |
| 3 | 焊缝加强层高度 | mm | 2 | 焊缝检查仪 | |
| 4 | 焊缝加强层宽度 | mm | 2 | 焊缝检查仪 | |
| 5 | 焊缝电焊质量外观 | 无气孔、无焊瘤、无裂缝 | 直观 | ||
| 6 | 焊缝探伤检验 | 满足设计要求 | 按设计要求 | ||
监理组采用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多种方法对本工程施工进行监理,以事前控制为主,辅以事中控制、事后控制,注重工序验收。
1、施工机械、测量仪器及施工人员的控制
1.1用于本工程的桩机要求性能良好,桩机的数量及配重能满足施工要求。进场后检查桩机的检验合格证明书、压力表的标定的有效期。
1.2测量用的经纬仪、水准仪及全站仪等仪器,主要检查由权威计 量部门的检定证明及其有效期限。
1.3施工管理人员要具有相应的资格,施工操作人员及特殊工种要经过操作技能培训的熟练工人,分别检查其资格证书、操作证和上岗证,不具备资格人员不能参与施工。
2、成品桩进场验收
2.1对进场的成品管桩资料检查,检查内容有:桩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清单,水泥、骨料、钢材、外加剂、掺和料等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混凝土强度报告等,主要检查这些质保资料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应的规范,是否与进场的管桩生产日期相符。
2.2桩的调运及堆放,管桩在吊装时吊点应距桩两端0.207L处,运输过程中支点应在吊点处,并垫以楔木,防止滚动,严禁层与层间垫木与桩端的距离不等而造成错位。现场堆放时场地应坚实、平整,并采用可靠的防滑措施,桩的堆放层数不宜大于4层。
2.3管桩的质量检查(表四)
| 项 | 检查项目 | 合格管桩质量要求 |
| 1 | 粘皮和麻面 | 局部累积面积≤桩总外面积的0.5%,深度≤10mm,要修补 |
| 2 | 桩身和缝漏浆 | 深度≤10mm,每处漏浆长度≤300mm,累积长度≤10%L,或对称漏浆搭接≤100mm,且修补 |
| 3 | 局部磕损 | 磕损深度≤10mm,每处面积≤50 cm2,且修补 |
| 4 | 内外漏筋 | 不允许 |
| 5 | 表面裂缝 | 不得出现环向和纵向裂缝,单龟裂、水纹不在此内 |
| 6 | 桩端面平整度 | 端面混凝土和预应力筋镦头不得高出端板平面 |
| 7 | 预应力筋脱头 | 不允许 |
| 8 | 接头和桩套箍与桩身接合面 | 不允许有空洞和蜂窝,漏浆深度≤10mm |
3、桩位放样的验收:施工单位桩位放好后,监理对桩位进行复核验收,抽查数量不小于总桩数的30%,桩位偏差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如有大于允许偏差的桩位,需报设计院出方案。
4、沉桩过程质量控制
4.1桩机就位及对中:桩机能够准确的就位对中是保证沉桩后桩位正确的前提,对此道工序的控制非常重要。
4.1.1桩机就位前,对桩位要进行复核,如有偏差,要进行调整。
4.1.2桩机就位前,要保持桩机的平整。
4.1.3桩对位较困难时,用白灰按桩径大小划出桩的位置进行对位,对于一些精度要求高的桩,必要时采用两台经纬仪交汇对位。
4.2桩身垂直度的控制:
4.2.1桩对位正确后,要求先对桩身的垂直度进行调整,要用两台经纬仪或吊垂线在沉桩位置外15m左右成90°方向检查,满足要求后方能施压。
4.2.2严禁没有将桩调直即开始施压,桩身进入土层>3m后不得再进行调直,如需调直必须将桩拔出后再次调直。
4.2.3沉桩至用送桩器时,一定要保证送桩器中心线与桩的中心线重合。
4.3终止沉桩的控制:采用设计桩顶标高和最终压力值进行双重控制(最终压力值不大于桩身竖向承载力设计值)。
4.4在沉桩过程出现异常情况的控制
4.4.1初压时,桩身发生较大幅度位移倾斜;压桩过程中桩身突然下沉或倾斜,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压桩。能拔出管桩的,就拔出管,分析原因,如果是施工操作造成的,应该将原沉桩留下的空洞回填夯实后,严格按操作规程重新沉桩;如果管桩不能拔出,或非人员操作造成的,应及时与设计、勘察等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处理。
4.4.2在沉桩时,如果出现桩身破损或断桩,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压桩。如果破损或断桩部位较浅,就挖出破损或断桩,重新沉桩;如果破损或断桩部位较深,不能挖出时,应汇同设计部门商量,采取补桩措施或其他办法处理。
4.4.3在沉桩过程中压力突然增大至不能继续沉桩,根据地质资料,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原因:如果是浅部地下障碍物,应排除障碍物后,再进行沉桩;如果是深部障碍物,要和设计部门商量处理。
4.4.4在沉桩时,桩顶标高已达到设计标高,而沉桩压力连续达不到预计压力时,或沉桩过程中发现地基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压桩,及时向设计部门联系,待设计部门拿出处理办法后,方可施工。
5、施工后的质量控制
5.1桩基检查与验收
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找有关资质的单位,对单桩进行静载及低应变动测试验,并提交整理出有关判断桩质量的结果,对不合格的桩由设计院出处理方案,施工单位认真执行此处理方案。因本工程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需待开挖到设计标高后进行验收,监理根据基础垫层上所弹基础框线,验收桩位偏差,对桩位偏差超过规范的,要求设计院给出处理方案。
5.2桩基验收资料整理
5.2.1桩基验收应包括下列资料:地质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5.2.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情况;
5.2.3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放线复核签证单;
5.2.4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5.2.5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及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报告;
5.2.6基坑挖至设计标高的基桩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