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院长、副院长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业务工作,充当院内、外业务工作联系协调的枢纽。
(2)根据全院工作计划要求,订出年度和季度的医疗、培训等专项业务计划。经院长讨论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草拟有关业务工作的总结。
(3)组织各医疗、医技科室进行正常的医疗业务工作。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组织重大手术和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不断提高医疗工作质量,督促和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供应和管理等工作。
(4)加强医疗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医疗工作的质量,尤其是对病历书写、无菌操作及院内感染控制等要严格督促检查。
(5)定期分析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研究改进措施。抓好重点专科技术建设,协调关系,搞好协作,加强技术培训,大力引新技术,保证专科技术建设不断发展。
(6)负责督促检查医疗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各类业务人员职责的贯彻执行,搞好管理。积极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要及时调查,组织讨论,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处理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医疗工作和医疗作风。
(7)接待医疗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和参观访问事宜。
(8)经常深入医疗业务科室了解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并向院长汇报,提供改进医疗活动的建议,保证以医疗为中心的工作得到顺利进行。
(9)负责病人转院转诊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