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通知如下。
一、建立疫情防控责任体系
各建筑工地应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上墙。建设单位应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牵头施工、监理等单位,重新编制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管理体系,明确相关责任人员、设立专人专岗,明确用工安排、人员防护措施、消杀区域、消杀周期、物资储备等内容。
二、加强外来人员排查管控
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人应实时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劝阻暂缓来(返)余,告知从业人员及家属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各参建单位应提前三天将市外来(返)余人员、出行轨迹、交通工具等基本信息向局执法稽查大队(原质监站)登记报备,并按照执法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要求落实好相应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查询可关注江西疾控微信公众号)。
三、强化建筑工地内部管理
1.对所有建筑从业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全员登记造册,标注进场、退场时间,登记收集好疫苗注射凭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配备专(兼)职疫情防控测温登记员和教育劝导员,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须进行测温、扫码、登记,如遇发热症状及时上报。
2.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室备用,对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暂时隔离观察,并安排就近医疗机构就医。
3.建筑工地应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微信群,并及时将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传达至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一线班组、一线人员,确保人人知晓、人人防疫。
4.开展一次疫情防控预案应急演练,并向一线班组、工人进行一次书面疫情防控交底和知识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
5.对办公场所和工地人员相对集中的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每日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并建立消杀台账、影像资料。
6.储备不少于一个月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配备一次性口罩、红外线体温,一次性手套、84消毒液、75%酒精喷剂、消杀用具等),并建立物资采购、发放台账。
7.工地食堂须亮照经营,设置排队等候1米线,实行分散用餐或错时用餐,用餐人员配备消毒餐具,不得在工地饲养、宰杀、使用野生动物。
8.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应在工地围挡上或工地进出口等醒目位置悬挂疫情防控教育宣传栏,营造全员防疫浓厚氛围。
四、落实疫情疫苗接种全覆盖
疫苗接种是防控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方式,按照“应种尽种”的原则,各参建单位应组织建筑工地从业人进行全覆盖疫苗接种,并建立疫苗接种信息台账。因特殊原因无法接种的,须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