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名称 | 舒兰明珠佳苑 | 施工单位 | 长春建工集团 | |
| 交底人 | 被交底人 | |||
| 交底内容 | 1 施工准备及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1 施工许可证已办理。 1.2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已办理。 1.2 施工图已进行设计交底、会审。 1.3 “三通一平”已完毕,具备开工条件。 1.4 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善并审批通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的规定。编制完毕后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加盖施工企业公章后报业主、监理审批。未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不得用于本工程中(模板工程;脚手架搭拆、卸料平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现场紧急救助预案等必须单独细化编制)。 根据工程特点,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施工单位对某一分项(或工序)工程进行专项方案编制。 1.5 项目管理机构已配置到位。 1.5.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持证上岗人员应按照本地区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配置。 1.5.2 相关人员配置的工作经验、资格必须与本工程相适应。 1.5.3 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工、现场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的配置数量必须满足工程需要并持证上岗。 1.1.5.4 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已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甲、乙双方已办理现场交接手续。 1.5.5 测量控制点已明确。测量控制网已建立,定位放线已验收。 1.5.6 质量监督机构已经委托并受理。 1.5.7 材料检测及试验单位已落实。检测及试验单位必须具备“CMA”计量认证资格(或请与质量监督机构联系)。质量检测单位相关资料由施工单位报监理部核实、查证。 1.5.8 开工令已签发。 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2.1 凡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半成品(以下简称:“材料”)必须符合合同及质量要求。 2.1.1.“材料”进场时必需具备产品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证书为复印件时须注明原件保存单位并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2.1.2 见证抽样、送检:凡具备入场资格的“材料”应即时通知监理人员到场并按规定进行随机抽样、送检。 2.1.3 抽样封存:当所抽“材料”样件不能及时送检时,三方(业主、监理、施工)见证人应对“材料”样件进行标识封存。 2.1.4“材料”报验:送检“材料”复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即时填写“材料”报验单(相关报验单样本后附)报送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反之、不得使用,并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置。 2.1.5“材料”堆放:各类材料应按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分类堆放并作标识。未经报验的“材料”不得与已经验收的“材料”混存、混放。 2.2 工程报验 2.2.1 分项工程报验:当每一分项(含工序)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班组自检、工种间互检和持证质检员专职检查。“三检”合格后填报分项、(工序)报验申请表,监理部对报验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和对工程事物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签署合格意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工作。施工单位未建立“三检” 制或虽已建立但未实施“三检”制的工序和分项工程,监理人员可以拒绝验收。 2.2.1.1 报验时间:施工单位应在下道工序开始前4 小时向监理机构报送拟验收分项(工序)资料,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三检”合格后2小时内对实物进行检查(实物检查在天黑后停止进行)。 2.2.2 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在拟分部工程验收前3天通知监理部。在监理、业主、设计、建设主管部门进入现场检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工作便利。 2.2.3 参与工程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 2.2.3.1 分项(工序)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参加。 2.2.3.2 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主持,设计单位(基础验收地勘 单位必须到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 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质量监督站(具体参与验收的部门详见质量监督站监督 交底)到场进行监督。验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分发各方。 2.3、工程变更和处理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首先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书,由现场监理工程师与之联络,若同意,再与设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 2.4、对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的控制 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报监理单位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2.5、施工机械设备的控制 施工机械应按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备妥,满足施工需要的数量,应由监理单位审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中所列者一致。所准备的设备、机械都应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2.6、测量放线的规定 施工单位对于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均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进行正确的测量放线,并应对其正确性负责。 2.7、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 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及施工复杂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要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如不能保证作业活动的质量要求,施工单位要进行修改补充。没有作好技术交底的工序或分项工程,不得进入正式实施。 2.8、监理工程师下达停止指令的权限: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2.8.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2.8.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一些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2.8.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2.8.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2.8.5、擅自将工程转包; 2.8.6、擅自将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2.8.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2.9 质量控制的重点部位: 序号 | 工程项目 | 质量控制要点 | |
| 1 | 基础工程 | 桩的规格、型号,打桩的贯入度、进尺深度、桩承载力 轴线位置及高度 处形尺寸 钢筋型号、直径、数量 原材料质量证明及试验情况 砼强度 地下管线预留孔道及预埋 | ||
| 2 | 现浇钢筋砼 结构工程 | 轴线、高程及垂直度 断面尺寸 钢筋:(数量、位置、直径、接头) 施工缝处理 砼强度:配合比、坍落度 | ||
| 3 | 砌筑工程 | 砌块品质、砂浆强度、灰缝、锚缝 抗结筋情况、门窗位置、标高 | ||
| 4 | 装饰工程 | 材料配合比 抹灰厚度、平整度、垂直度 饰面板材、表面、接缝、几何尺寸 清漆工程:木纹、光亮 喷涂、粘结 | ||
| 5 | 楼地面工程 | 室内地坪厚度、平整度 材料配合比 抹灰厚度、平整度、垂直度 垫层厚度、平整度 | ||
| 6 | 门窗工程 | 门窗位置、几何尺寸、玻璃幕墙 结点构造、嵌填质量、定位、安装及开闭质量 | ||
| 7 | 屋面防水工程 | 找平层:厚度、坡度、平整度、防裂缝 保温层:厚度、平整度 防水层:填嵌、粘结、平整 水落管:安装、接头、排水 | ||
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申请,在工程交工前,对工程先进行预验收,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整改后,方可申请正式验收,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加对工程的综合验收工作,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按工程验收程序进行监督验收。
4、资料档案管理:
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各部门颁发的各项施工规范规定要求进行施工,各项技术资料应按照吉林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同步进行整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随时进行检查,对资料整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各项报表资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工程验收、资料归档。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各项资料属无效资料,质监站、档案馆不予验收、归档。
5、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申报的各项表格:
5.1、A0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5.2、A0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1.5.3、A04—报验申请表
5.4、A0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5.5、A0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5.6、A10—工程竣工报验单
5.7、A11—工程 计划报审表
6、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6.1中标通知书;
6.2营业执照;
6.3资质证书;
6.4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证;
6.5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上岗证;
6.6特殊工种证:
(1)电工证;
(2)焊工证;
(3)吊车司机证、搅拌机操作证;
(4)起重工证;
6.7施工机械(吊车、搅拌机等)安全鉴定证明及合格证;
6.8测量仪器及计量器等鉴定证明
7.安全管理及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
7.1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7.2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写专项安全方案。
7.3应编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脚手架专项方案,并监理审批同意后实施。
7.4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7.5.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7.6.施工单位应提交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报监理审查。
7.7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及立体防护应符合当地有关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9、本工程建设监理部组成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土建)郑光辉
专业监理工程师: (土建)李显光
(电气)田大勇
(暖通)张卫东
2008年 5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