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井架搭拆安全技术 2
3、钢结构施工作业安全 3
4、钢结构、构件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4
5、顶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
6、钢结构吊装工程安全技术 6
7、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7
8、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技术 8
9、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操作安全技术 9
10、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 10
11、钢柱、钢屋架安装安全技术 11
12、预应力板梁张拉施工的安全措施 12
13、预应力钢筋拉伸设备安全技术交底 13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板梁吊装安全技术 | |
| 安全交底内容 施工准备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架梁开绐前进行全员工作内容交底,使全体参加施工人员了解、明白所需要完成的工作顺序、工作内容。 2、对全体员工进行针对工程施工实际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架桥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严格执行架桥机操作规程。 现场、设备、检查检测工作: 1、对扒杆安装完成后必须有接地保护措施, 防止在架设第一孔时,旁边的高压线静电袭击事故发生,接地使用缆风绳接地。 2、对现场供电系统进行检查,是否能满足用电设备要求,安全保护措施是否达到要求。 3、检查两边操作平台的稳定性、安全性是否满足操作要求。 4、吊装过程中,严禁在吊重物物下穿行、停留。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5、在现场施工进出口做明显标示,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并设有专人监督。 6、正式过跨架设前必须做吊重实验。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井架搭拆安全技术 | |
| 安全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井架搭设高度和超重量必须按设计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3、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井架基础土层承载力,应不小于8Kpa,并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础表面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 4、高度为10—15M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8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 5、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连接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附墙壁杆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 6、井架搭至11M高度时必须设置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度至60度,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必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米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7、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兰螺丝,必须加以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缆风绳子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9、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析20倍。 10、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M,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11、井架吊篮必须装有防坠装置和定型化的停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提升应使用双钢丝绳;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12、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30M,须搭设双层安全检查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 13、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防雨罩。 14、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5、井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16、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门部应有3—4t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度到70度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风绳。 17、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 18、井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随意拆除。 19、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遇设有两层缆风绳的蟛架,应对下层缆风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20、搭拆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补充交底内容: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钢结构施工作业安全 | |
| 安全交底内容 1.施工人员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技能,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教育,不适应高空作业的病症,不能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进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登高(2m以上)作业时必须系挂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禁止穿拖鞋或塑料底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2.电气焊作业,要持有操作证、用火证并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两瓶间距工作点距离应符合规范,焊机双线应到位,配备合格有效的消防器材,设专人看火。焊机拆装由专业电工完成,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3.禁止带电操作,线路禁止带负荷接断电; 4.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工具袋,穿防滑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放在钢梁上或易失落的地方,如有手操工具(如手锤、扳手、撬棍等)须穿上安全绳,防止失落伤人; 5.现场作业人员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铺设,并做好绝缘措施,严防刮、砸、碰线缆; 7.吊索具在使用前必须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 8.吊装作业由专职起吊工指挥,超高吊装要有清晰可视的旗语或笛声及对讲机指挥,在视线盲区要设两人指挥起重作业; 9.吊物在起吊离地0.3m时检查索具,确定安全后方可起吊,并严禁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0.构件起吊时,构件上严禁站人或放零散未装容器的构件; 11.在构件下方和起重大臂扭转区内,不得有人员停留走动; 12.在构件就位时应拉住缆绳,协助就位,此时人员应站在构件两侧; 13.构件就位后,应采用安装焊柱或焊接方式固定,不可采用临时码放,搁置的方式,防止高空坠落及意外,必须在就位后立刻焊接牢固; 14.钢结构作业使用电器设备,要作到人走机停拉闸断电,方能不留隐患。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钢结构、构件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 |
| 安全交底内容 1. 进人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3. 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4.在钢结构吊装时,为防止人员、物料和工具坠落或飞出造成安全事故,需铺设安全网。安全平网要求在建筑平面范围内满铺。安全竖网铺设在建筑物外围,防止人和物飞出造成安全事故。竖网铺设的高度一般为两节柱的高度。 5. 在接柱处要设操作平台,平台周边应有操作人员的护栏装置。 6. 吊装柱子前要先将登高钢梯固定在钢柱上,为便于进行柱梁节点紧固高强螺栓和焊接,需在柱梁节点下方安装挂篮脚手。 7.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应做到高挂低用及安全可靠。 8. 高空作业人员上班前不得喝酒,在高空不得开玩笑。 9. 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10. 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11. 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12. 拆卸千斤绳时,下方严禁站人。 12. 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13. 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14. 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15. 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与坚硬物体摩擦。 16. 施工用的电动机械和设备均须接地或接零并实行二级漏电保护,绝对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电缆,严防设备漏电。施工用电器设备和机械的电缆,须集中在一起。 17. 遵守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中的有关规定。 18. 吊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危险点须设专人监护。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钢结构吊装工程安全技术 | |
| 安全交底内容 1.在柱、梁安装后而未设置浇筑板楼用的压型钢板时,为了便于柱子螺栓等施工的方便,需在钢梁上铺设适当数量的走道板及防护设施。 2.在钢结构吊装时,为防止人员、物料和工具坠落或飞出造成安全事故,需铺设安全网。安全平网设置在梁面上2m处,当楼层高度小于4.5m时,安全平网可隔层设置。安全平网要求在建筑平面范围内满铺。安全竖网铺设在建筑物外围,防止人和物飞出造成安全事故。竖网铺设的高度一般为两节柱的高度,宜采用全封闭。 3.为了便于接柱施工,在接柱处要设操作平台,平台周边应有操作人员的护身圈或护栏装置。平台固定在下节柱的高度。 4.需在刚安装的钢梁上设置存放电焊机、空压机、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用的平台。放置距离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5.为便于施工登高,吊装柱子前要先将登高钢梯固定在钢柱上,为便于进行柱梁节点紧固高强螺栓和焊接,需在柱梁节点下方安装挂篮脚手。 6.施工用的电动机械和设备均须接地或接零并实行二级漏电保护,绝对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电缆,严防设备漏电。施工用电设备和机械的电缆,须集中在一起,并随楼层的施工而逐节升高。每层楼面须分别设置配电箱,供每层楼面施工用电需要。 7.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8.施工时还应该注意防火,提供必要的灭火设备和防火监护人员。 9.补充交底内容: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顶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 |
| 安全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顶管前,应查明顶管沿线地下障碍物和地质水文情况,对管道穿越地段的上部房屋、桥梁等结构物,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3.顶管后座安装时,如发现背墙面不平或顶进时枕木压缩不均匀,必须进行调整加固后,方可顶进。 4.吊装顶铁或钢管时,必须有持证的起重指挥和司索人员,严禁在吊机臂杆或扒杆的回转半径内站立停留或通过,并有专人监护。往工作坑内下管时,应穿保险钢丝绳,吊点绑扎牢靠,吊钩应有保险盖,并缓慢地将管子送入导轨就位,防止滑脱坠落。 5.顶进前,应检查千斤顶,液压时动系统及接头完好无泄漏,压力表、安全阀正常,电源电动机无漏电,接地牢固,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6.在长距离顶进过程中,应加强通风,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7.在拼接管段前或因故障停顿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知工具管头部操作人员停止冲泥出土,防止由于冲吸过多造成塌方。 8.当吸泥莲蓬堵塞、水力机械失效等原因,需要打开胸板上的清石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取防止冒顶塌方的安全措施。 9.顶进过程中,不得站在顶铁两侧操作,以防发生崩铁伤人的事故。 10.工具管中的纠偏千斤顶,应绝缘良好。操作电动高压油泵应穿绝缘水鞋和戴手套。 11.管子的顶进或停止,应以工具管头部发出的信号为准。遇到顶进系统发生故障,应发信号给工具管头部的操作人员,引起注意。 12.严禁带电检修顶进机械设备。 13.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14.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 |
| 安全交底内容 1.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3.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4.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条例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5.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县、市批准。临时小量存放的,向所在地派出所备案。没有派出所的地方,向乡备案。 6.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通告内容应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 (2)爆破地点、起爆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7.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8.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9.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10.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11.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12.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1)有顶板或边坡塌落危险的; (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 (3)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5)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7)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 (8)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9)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13.爆破作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14.补充交底内容: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 作业安全技术 | |
| 安全交底内容 1.高处作业人员及架设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2.患有下列疾病不能从事高处作业及架设作业: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后方可使用。 5.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段、分层进行。 6.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衣着灵便。 7.严禁酒后作业。 8.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9.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平稳堆放,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干净,不得向下抛掷物件。 10.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1.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井字架物料提升机、 外用电梯操作安全技术 | |
| 安全交底内容 1、必须持证上岗,专人专机,禁止把设备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4、不得擅离岗位,工作中必须集中精神,注意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5、发现层间闸门未关闭时,提示装运人员关好闸门方可开机运行,井架吊蓝禁止载人; 6、作业中突然停电,应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吊蓝下滑及来电后卷扬机突然起动; 7、做好设备保养工作,并做好保养和操作记录,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8、当班工作完毕后,吊篮必须返回首层,断开电源,电箱加锁才能下班。 9.补充交底内容: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装 (拆卸)安全技术 | |
| 安全交底内容 1.登高架设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井架机搭设高度和重量必须严格控制,严禁超负荷使用。 3.井架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基础的设置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或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4.高度为10~15m的井架应设缆风绳一组(4根或8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缆风绳应采用直径不小于φ9.3mm的钢丝绳。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卡子坚固。 5.井架采用附墙时,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吊点按说明书要求或经过设计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6.井架搭至11m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或附墙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与地锚牢固连接。地锚设置方法由设计决定。禁止缆风绳拴在树木、电杆上。 7.缆风绳不得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大于最小安全距离。 8.架体安装的垂直度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的其偏差不超过3‰,并不超过200mm)。 9.井架卸料平台必须搭设牢固,出料口处设防护门,两侧设防护栏杆。 10.吊篮必须装有超高限位(高井还要设低限位),停层保险和安全门,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m。 11.井架底层需有防护门,搭设防护棚,井架高度超过30m,必须搭设双层安全棚。 12.井架吊篮与每层防护门必须设自动联锁装置。 13.卷扬机必须采用自动控制操作柜,严禁使用电动开关。 14.井架必须装设可靠避雷和接地装置。 15.卷扬机要有防护棚,操作工人视野要清楚,井架架体要用小网眼立网封闭。 16.井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17.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 18.井架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停机使用,切断电源。 19.井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随意拆除。 20.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遇有两层缆风绳的井架,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21.拆除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22.补充交底内容:(安全文化网)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钢柱、钢屋架安装安全技术 | |
| 安全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挂梯构造见JGJ 80—91附录四附图4.1。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见JGJ 80—91附录四附图4.2。 5.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构造形式参见JGJ 80—91附录四附图4.3。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1/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见JGJ 80—91附录四附图4.4.1为绳的长度。 6.钢屋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2)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3)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攀登作业安全技术 | |
| 安全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3.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做出规定。 4.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5.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6.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7.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8.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9.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10.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钢结构、铁件安全技术 | |
| 安全交底内容 安全技术与主要危险源交底: ·大锤、手锤的木把应质地坚实、安装牢固。打锤时禁止戴手套。二人打锤严禁相对站立。 ·多人抬材料和工件时要有专人指挥,精力集中,行动一致。互相照应,轻抬轻放,以免伤人,并应将道路清理好。 ·使用各种机械,要先进行各部检查,试运转正常,方可正式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的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工作地点5米以内不得有易燃、易爆材料。 ·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程。 ·气焊、电焊应遵守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气焊、电焊时边上无监护人不得进行操作。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钢结构吊装工程 | |
| 钢结构吊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在柱、梁安装后而未设置浇筑板楼用的压型钢板时,为了便于柱子螺栓等施工的方便,需在钢梁上铺设适当数量的走道板及防护设施。 2.在钢结构吊装时,为防止人员、物料和工具坠落或飞出造成安全事故,需铺设安全网。安全平网设置在梁面上2m处,当楼层高度小于4.5m时,安全平网可隔层设置。安全平网要求在建筑平面范围内满铺。安全竖网铺设在建筑物外围,防止人和物飞出造成安全事故。竖网铺设的高度一般为两节柱的高度,宜采用全封闭。 3.为了便于接柱施工,在接柱处要设操作平台,平台周边应有操作人员的护身圈或护栏装置。平台固定在下节柱的高度。 4.需在刚安装的钢梁上设置存放电焊机、空压机、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用的平台。放置距离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5.为便于施工登高,吊装柱子前要先将登高钢梯固定在钢柱上,为便于进行柱梁节点紧固高强螺栓和焊接,需在柱梁节点下方安装挂篮脚手。 6.施工用的电动机械和设备均须接地或接零并实行二级漏电保护,绝对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电缆,严防设备漏电。施工用电设备和机械的电缆,须集中在一起,并随楼层的施工而逐节升高。每层楼面须分别设置配电箱,供每层楼面施工用电需要。 7.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8.施工时还应该注意防火,提供必要的灭火设备和防火监护人员。 9.补充交底内容: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预应力板梁张拉施工 | |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三不生产”的原则,即不安全不生产、不消除事故隐患不生产、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生产。现制定有关预应力板梁张拉的安全措施如下: 一、张拉前的准备: 1、张拉人员必须详细了解张拉施工工艺及张拉设备操作规程。 2、张拉前张拉所用千斤顶和压力表要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标定。 3、张拉前要检查油泵、千斤顶的机械性能,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4、张拉所用夹片和锚具、锚垫板进场时,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并按规范要求的抽检频率对其进行力学性能检测,使用前还要对其外观进行检查,严格杜绝使用外观有裂纹和其他缺陷的夹片、锚具。 5、张拉所用的预应力钢绞线除按规定要送检外,还要还要检查其外观,杜绝使用外观有裂纹和已受伤的钢绞线。 6、张拉前,板梁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90%以上。 二、参与施工人员的责职: 1、施工生产经理:负责全面施工生产和安全。 2、施工负责人:负责张拉作业安全工作。 3、班组负责人:负责张拉组的安全工作。 4、作业指挥员:负责张拉作业指挥工作。 5、班组安全员:负责张拉组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6、单位专职安全员:负责全工地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三、张拉时要求: 1、张拉时,张拉区域周围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牌,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区。 2、张拉时,板梁两端严禁站人,并在两端设置安全保护设置。 3、张拉操作人员在张拉时要严格按照张拉施工工艺进行张拉并严格遵守张拉设备操作规程。 4、张拉力的作用线应与钢绞线中心一致,不得偏扭。 5、张拉时,油泵应徐徐加压,使千斤顶加载平稳、均匀、缓慢,卸载时,应慢慢打开油阀,使油压缓缓下降。 6、油泵运转时,若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 7、张拉时,严禁工作压力超过额定压力。 8、预应力钢绞线的锚固,应在张拉控制应力处于稳定状态下进行。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交底部位 | 安全交底时限 |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 |
| 安全交底人 | 安全交底工种 | 预应力钢筋拉伸设备安全技术 | |
| 预应力钢筋拉伸设备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作业场地两端外侧应设有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3.千斤顶和压力仪表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4.采用钢模配套张拉,两端要有地锚及匹配的锚具卡具,钢筋两端有墩头,场地两端外侧应有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5.作业前应检查卡具、锚具及被拉钢筋两端墩头是否完好,如有裂纹或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电源电箱电线接零保护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6.卡具刻槽应较所拉钢筋的直径大0.7~1mm,并保证有足够强度使锚具不致变形。 7.高压油泵启动前,应将各油路调节阀松开,然后开动油泵,待空载运转正常,油路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高压油泵不得超载作业,安全阀应按设备额定油压调整,严禁任意调整。 9.预应力钢筋不得超过张拉机械设备所能胜任的规格。 10.钢筋张拉前,应在横梁内侧钢筋端头加螺母或焊以绑条,防止钢筋拉断打伤人员。 11.作业中,操作要平稳、均匀,张拉时两端不得站人。拉伸机在有压力情况下,严禁拆卸液压系统中的任何零件。 12.张拉钢筋时,不准用手摸或脚踩钢筋、钢丝。 13.用电热张拉法带电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胶鞋和戴绝缘胶手套。 14.在测量钢筋的伸长或拧紧螺母时,应先停止拉伸,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两侧作业,防止钢筋断裂伤人。 15.进行张拉钢筋时效处理时,应注意防止烫伤。 16.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灯具应在现场两侧危险区外,高度不低于5m,灯泡应加装防护罩。电源电线不准挂、搭、压任何物品,不准用裸线。 17.高压油泵停止作业时,应先断开电源,再将回油阀缓慢松开,待压力表退回至零位时,方可卸开通往千斤顶的接头,使千斤顶全部卸荷,并将拉伸设备放在指定地点,进行保养。 18.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 |||
|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