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钢结构制作、组装
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法规条例,对各类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对生产场地必须留有安全通道,设备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米。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注意观察和检查周围的环境。
操作者必须遵守各岗位的操作规程,以免损及自身和伤害他人,对危险源应做出相应的标志、信号、警戒等,以免现场人员遭受损害。
所有构件的堆放、搁置应十分稳固,千稳定的构件应设支撑或固定位,超过自身高度构件的并列间距应大于自身高度。构件安置要求平稳、整齐。
索具、吊具要经常检查,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焊接构件不得留存、连接起吊索具。
钢结构制作中,半成品和成品胎具的制造和安装应进行强度验算,不得凭经验自行估算。
钢结构生产过程的每一工序所使用的氧气、乙炔、电源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检测泄漏和接地情况。
起吊构件的移动和翻身,只能听从一人指挥,不得两人并列指挥或多人指挥。起重构件移动时,不得有人在本区域投影范围内滞留,停立和通过。
(2)钢结构焊接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安全规程。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奖罚条例,并认真执行。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所有电缆、用电设备的拆除、车间照明等均由专业电工担任。要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值班电工要经常检查、维护用电线路及机具,认真执行(JGJ46-88)标准,保持良好状态,保证用电安全。
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气要放在规定的安全处,并按正确规定使用,车间、工具房、操作平台等处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电焊、气割时,应先注意周围环境有无易燃物后再进行工作。
做好防暑降温、防风、防雨、防雪和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起重指挥要果断,指令要简单、明确,按“十不吊”操作规程认真执行。
(3)钢结构安装
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高空作业的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单位工程施工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和体格检查。施工中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施工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空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随手用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作业中,走道内余料应及时清理干净,不得任意抛丢。
钢结构吊装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