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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混凝土实施细则(新)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3 06: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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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混凝土实施细则(新)

拥湾公路建设高性能混凝土实施细则(试行)青岛市公路局拥湾发展公路建设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一、集料..........................................3二、水............................................7三、水泥..........................................8四、混合材料......................................10五、外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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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湾公路建设

高性能混凝土实施细则

(试行)

青岛市公路局拥湾发展公路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一、    集料..........................................3

二、    水............................................7

三、    水泥..........................................8

四、    混合材料......................................10

五、    外加剂........................................12

六、    耐久性要求....................................13

七、    海工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15

八、    混凝土材料运输和存贮..........................21

九、    混凝土拌合....................................24

十、    混凝土运输....................................26

十一、混凝土浇筑....................................27

十二、混凝土振捣....................................31

十三、混凝土养护....................................32

十四、拆摸..........................................34

十五、保护层厚度的控制、检验和验收..................34

十六、质量检验......................................35

十七、特殊季节施工..................................44

一 、 集料

1. 一般要求

(1)配制海工耐久混凝土的集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14684-2001)和《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行业规范《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的一般技术要求。必要时,集料应予清洗和过筛,以除去有害物质。

(2)不同来源和不同粒径的集料不得混合或储存在同一料堆。

(3)选择料场时必须对集料进行碱集料潜在活性的检测,检测标准和方法按《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和《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2006)有关规定执行,本工程不得采用可能发生碱---集料反应(AAR)的活性集料。

(4)集料坚固性硫酸钠溶液法5次循环后的质量损失应小于8%;水溶性氯化物折合氯离子含量应不超过集料重的0.02%。

(5)本工程中必须严格控制集料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必要时,可对集料进行多次水洗。不得使用海砂、山砂及风化严重和多孔砂。

2. 细集料

(1)细集料应不得使用海砂和人工砂;应选用级配良好.颗粒坚硬、强度高、耐风化的中粗河砂,

(2)按细度模数(Mx)将砂分组如下:

粗砂 Mx=3.7~3.1  中砂 Mx=3.0~2.3   细砂 Mx=2.2~1.6

本工程细集料不得使用细砂,在混凝土配制时应同时考虑砂的细度模数和级配情况。

(3)细集料应满足《建筑用砂》(GB/T14684-2001)表1之第2级配区要求,试验应按《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进行。

(4)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细度模数为2.9~2.6,2.36 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不大于15%, 0.3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宜在85%~92%范围内。

(5)本工程中使用的砂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表1中相应规定的要求。

砂的主要技术指标

                                                                                              表1

序号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1含泥量(按质量计),%,<2JTG E42-2005 T0333
2泥块含量(按质量计),%,<0.5JTG E42-2005 T0335
3坚固性指标重量损失,%,<8JTG E42-2005 T0340
4松散堆积空隙率,%,<47JTG E42-2005 T0331
5碱集料反应(膨胀率),%,<0.1JTG E42-2005 T0339
6表观密度,Kg/m3  ,>2500JTG E42-2005 T0328
7松散堆积密度,Kg/m3  ,>1350JTG E42-2005 T0331
8有害物质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质量计), %,<0.5JTG E42-2005 T0341
9有机物含量(比色法)合格JTG E42-2005 T0336
云母(按质量计),%,<1JTG E42-2005 T0337
10轻物质(按质量计),%,<1JTG E42-2005 T0338
11氯化物含量,%,<0.02JGJ52-92   12
3. 粗集料

(1)粗集料应采用符合表2级配的坚硬卵石、砾石或碎石。骨料品质应符合交通部标准《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的规定及其它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粗集料级配范围(累计筛余)          表2

连续粒级方 筛 孔 ( mm)
(mm)2.364.759.5016.019.026.531.5
5~1095~10080~1000~150
5~1695~10085~10030~600~100
5~2095~10090~10040~800~100
5~2595~10090~10030~700~50
(2)粗集料最大粒径应不超过结构物最小尺寸的1/4、钢筋最小净距的3/4和保护层厚度的2/3;当设置二层或多层钢筋时,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1/2;泵送混凝土的粗集料最大粒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对碎石不应超过输送管内径的1/3,对于卵石不应超过输送管内径1/2.5;水下灌注混凝土的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导管内径的1/6和钢筋最小净距的1/4。同时本工程混凝土的粗集料最大粒径还不应超过25 mm。

(3)进行粗集料供应源选择时,还应进行岩石的抗压强度检验。岩石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2。石料在饱水情况下的抗压强度(50mm×50mm×50mm立方体)试验按照《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E41-2005)进行。

(4)碎石应质地均匀坚固,粒形和级配良好、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碎石中氯离子含量≤0.02%,使用非活性骨料。

(5) 本工程中使用的碎石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表3相应规定的要求。

碎石的主要技术指标

                                                          表3

序号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1含泥量(按质量计),%,<0.5JTG E42-2005 T0310
2泥块含量(按质量计),%,<0.25JTG E42-2005 T0310
3坚固性指标重量损失,%,<8JTG E42-2005 T0314
4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8JTG E42-2005 T0311
5压碎值指标,%,<14JTG E42-2005 T0316
6表观密度,Kg/m3  ,>2500JTG E42-2005 T0304 T0308
7松散堆积密度,Kg/m3  ,>1450JTG E42-2005 T0309
8吸水率,%,<2JTG E42-2005 T0307
9岩石抗压强度/混凝土强度等级,≥2JTG E41-2005 T0221
10有机物含量合格JTG E42-2005 T0313
11碱集料反应(膨胀率),%,<0.1JTG E42-2005 T0325
12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质量计), %,<0.5JGJ53-92  6.14
13松散堆积空隙率%  <45JTG E42-2005 T0309
二  、水

1. 一般要求

拌合用水易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应符合《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269-96)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的要求,不得采用海水。 

2. 水的化学方面要求

(1)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及油脂、糖类、游离酸类、碱、盐、有机物或其他有害物质。

(2)不得采用污水、pH值小于5的酸性水;硫酸盐含量(按SO42-计)超过500mg/L的水和氯化物含量大于500mg/L水不得使用于本工程混凝土中。

(3)本工程混凝土结构不得用海水拌制混凝土。

以上规定适用于拌和用水及养生用水。

水的主要技术指标 

                                                                表4 

序号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1PH值  >5JTJ056-84 JGJ63-2006
2不溶物(mg/L) ≤2000JTJ056-84 JGJ63-2006
3可溶物(mg/L) ≤2000JTJ056-84 JGJ63-2006
4氯离子含量,<500mg/LJTJ056-84 JGJ63-2006
5碱含量(rag/L) ≤1500JTJ056-84 JGJ63-2006
6硫酸盐含量≤500mg/LJTJ056-84 JGJ63-2006
注:1.拌合用水不得采用海水。当混凝土处于氯盐环境时,拌合水氯离子含量应不大于200mg/L。对于使用钢丝 或经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拌合水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350mg/L。 

2.养护用水除不溶物、可溶物可不作要求外,其他项目应符合规定。养护用水不得采用海水。

三  、水泥

1. 水泥标准及规范

本工程采用强度等级应不低于42.5级,且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中Ⅰ或Ⅱ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Ⅰ或P.Ⅱ)。

2. 配制海工耐久混凝土不得使用立窑水泥,应避免使用早强、水化热较高和高C3A含量的水泥;水泥中C3A含量宜控制在8%以内,水泥细度不宜超过380m2/Kg,游离氧化钙不宜超过1.5%。水泥品质应符合交通部标准《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的规定及其它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3. 所用水泥的氯离子含量应低于0.03%并满足规定。

4. 所有水泥应取自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产源,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所用的任一类水泥应取自同一生产厂商,但监理工程师批准者例外。

5.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每批水泥的清单,内容至少包括厂商名称、水泥种类、数量以及厂商的质量保证书,以证明该批水泥已经试验分析,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6. 承包人应对进场的每批水泥均按相应水泥标准中所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合格水泥不得使用。

7. 水泥运到工地后应尽快使用,水泥由于受潮或其他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变质或不能使用时,应从工地运走。

8. 在确定最终水泥品种之前,应做水泥与所使用的辅掺材料、外加剂等之间进行复配试验,以选用匹配性能优良的水泥。

                      

水泥的技术指标要求 

                                                  表5

序号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1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按GB175-2007JTG E30-2005 T0506
2凝结时间按GB175-2007JTG E30-2005 T0505
3安定性合格JTG E30-2005 T0505
4细度%≤10JTG E30-2005 T0502
5比表面积m2 /kg300-380GB/T8074
6不溶物%≤0.75 I 型GB/T176-1996
7烧失量%≤3.0 I 型GB/T176-1996
8熟料中的C3A (%)≤8%,氯盐环境下GB/T12960
9三氧化硫 (%)≤3.5GB/T176-1996
10氧化镁 (%)≤5.0GB/T176-1996
11游离氧化钙 (%)≤1.5GB/T176-1996
12  氯离子(%) ≤0.03JC/T420
13碱含量 (%)  ≤0.6 GB/T176-1996
四 、 混合材料

1. 粉煤灰的主要控制指标和使用要求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的粉煤灰是指电厂粉煤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末称为粉煤灰。等级按煤种分别分为F类粉煤灰和C类粉煤灰。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分为三个等级:级、Ⅱ级、Ⅲ级。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技术要求

                                                                    表6

项目技术要求

细度(45um方孔筛筛余),不大/%F类粉煤灰12.025.045.0
C类粉煤灰
需水量比,不大于/%F类粉煤灰95105115
C类粉煤灰
烧失量,不大于/%F类粉煤灰5.08.015.0
C类粉煤灰
含水量,不大于/%F类粉煤灰1.0
C类粉煤灰
三氧化硫,不大于/%F类粉煤灰3.0
C类粉煤灰
游离氧化钙,不大于/%F类粉煤灰1.0
C类粉煤灰4.0
安定性,雷氏夹沸煮后增加距离,不大于/mmC类粉煤灰5.0
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2
2. 磨细高炉粒化矿渣粉

磨细高炉粒化矿渣粉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0)中的有关规定。

               磨细高炉粒化矿渣粉技术性能要求 

                                                                                    表7

序号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1流动度比(%)≥90GB/T203-94
2需水量比(%)≤100GB/T203-94
3烧失量 (%)≤3GB/T176-1996
4氯离子含量 (%)≤0.02JC/T420
5含水量 (%)≤1.0GB/T1596-2005
6SO3  含量 (%)≤4GB/T203-94
7活性指数 (%)28d≥90GB/T203-94
8比表面积m2 /kg360-440GB/T8074
3. 硅灰的使用要求

在没有得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允许时,承包人不得使用硅灰。

4. 复合超细矿粉

使用二种或二种以上的掺和料复合而成的超细矿粉掺和料,其效果通常要明显优于单一的矿物掺和料。复合掺和料应有合格的产品标准或经过有关部门鉴定的性能检测证明并附有组成成分和使用说明,不得添加对混凝土有害的成分。 

矿渣粉应采用水淬矿渣的粉磨产品。 

 复合胶凝材料或者复合掺合料性能要求    表8 

项目名称单位指标要求
烧失量%<5.0
三氧化硫%<3.5
细度45um%<16.0
凝结时间初凝h:min>0:45
终凝h:min<10:00
安定性mm<5.0
抗压强度3dMPa>10.0
28dMPa>32.5
抗折强度3dMPa>2.5
28dMPa>7.0
氯离子含量<0.03
混凝土耐久性

(28d电通量)

C<1000
五、 外加剂

1. 所采用的化学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质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2008)的标准要求,使用前应复验其效果(现场复试检测项目及标准见《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附录F-2),使用时应符合产品说明、《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03)及本规范各项标准。

2.减水剂可与其它外加剂复合使用时,其掺量应根据试验确定。

3. 不同品种的外加剂应分别存储,做好标记,在运输与存储时不得混入杂物和遭受污染。

4. 配制海工混凝土应使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其减水率应大于25%。所用的高性能减水剂应符合如下要求:

出厂检验:(减水率.固体含量或含水率.总碱量.氯离子含量.PH值.水泥净浆流动度);水运工程必检项目:(密度或细度. PH值.氯离子含量. 减水率.总减量.钢筋锈蚀);非缓凝型必检项目:( 固体含量或含水率. 密度或细度. 密度或细度.氯离子含量.总碱量.减水率.泌水率.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钢筋锈蚀);缓凝型必检项目:( 固体含量或含水量.密度或细度. PH值.水泥净浆流动度.减水率. 泌水率.含气量. 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钢筋锈蚀.1H塌落度保留值)。

                       

六、耐久性要求

1.本工程混凝土结构采用海工耐久混凝土其配合比应根据图纸规定不同结构部件不同配筋部件、不同强度等级、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环境侵蚀作用、不同原材料分别进行设计;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前,应满足混凝土单位体积胶凝材料最低用量,集料选用坚固耐久、级配合格、粒形良好的原材料,使用优质粉煤灰、磨细矿粉等矿物,应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明确施工质量检验方法,并形成下列施工技术文件: 

    ◆保障混凝土耐久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混凝土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其验证制度。 

    ◆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要求及其检验方法。 

◆落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所提出的特殊要求的具体措施。

◆按照混凝土验收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试件所做出的具体规定。 

    ◆混凝土搅拌、运输、浇筑、振捣、养护等工序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及其检验方法。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连接缝施工的专门操作细则和质量检验方法。 

    ◆实体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设计和施工技术文件未明确的混凝土专项检查的方法、设备及标准。 

2.工地现场试验室 

    为了有效控制高性能混凝土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应建立工地试验室。主要控制工程原材料的质量。如: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骨料、水的质量检验; 钢筋和预应力钢筋 (丝)的质量检验; 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一般不宜超过3.0kg/m3, 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检验; 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 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混凝土抗渗试验,抗冻试验,动弹模量试验,电通量试验,氯离子扩散试验);无条件检验的项目应按检验频率要求进行送检;在监理、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3.施工过程控制 

(1)混凝土开盘前应检测砂子、碎石的含水量,并换算施工配合比,开出施工配合比通知单;按规定抽检混凝土拌和物性能、制做混凝土强度、耐久性检验试件,并在规定的龄期进行试验;当混凝土施工质量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时,配合质量主管部门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措施。必要时可对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结果进行试验论证。 

(2)选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对于承台箱梁等容易开裂的大体积混凝土宜选用具有缓凝效果的高效减水剂,以推迟和消减水化热温峰。 

(3)选用低水化热和较低含碱量的水泥,尽可能避免使用早期强度较高的水泥和高C3A含量的水泥;

(4)海工耐久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每方混凝土胶凝材料的最低及最高用量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应满足表10的规定;此外.每方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也不宜高于500 kg/m3,一般不应超过550kg/m3。

混凝土配制应选用优质水泥和级配良好的优质骨料。水泥及骨料品质应符合交通部标准《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技术规范》(JTJ275-2000)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要严格控制骨料及拌和水的氯离子含量,粗骨料最大粒径小于25mm。

海水环境部位划分 

    表9

环境类别大气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水下区
设计水位加1.5m以上大气区下界至设计水位减1m浪溅区下界至局部冲刷线局部冲刷线以下
在水位变动区的墩柱和承台、系梁的结构混凝土其抗冻等级取用F300。

在水位变动区的墩柱和承台、系梁的结构混凝土其抗渗等级取用w6。

七、海工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一、配合比设计基本规定

1、在满足混凝土单位体积胶凝材料最低用量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硅酸盐水泥用量,使用大掺量优质粉煤灰、磨细矿粉等矿物掺合料,以降低混凝土水化热温升和提高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

2、在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和工作性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减少胶凝材料的用量及浆体率,提高混凝土体积稳定性。

3、对于承台、箱梁、湿接头等容易开裂的大体积混凝土宜选用具有缓凝效果的高效减水剂,以推迟和削减水化热温峰。

4、混凝土的最大、最小水胶比和单位体积胶凝材料最低、最大用量宜满足表10的规定。

  水胶比和胶凝材料用量        表10

区段构件类型最小水胶比最大水胶比最低胶凝材料用量kg/m3

最大胶凝材料用量kg/m3

海上段桩C350.330.4380470
承台C350.300.4380470
墩身C400.300.38400470
墩身C500.300.35420480
箱梁C500.300.35420480
湿接头C500.300.35420480
防撞墙C400.300.38400470
陆上段桩C350.330.40380470
承台C400.300.40380470
墩身C400.300.40400470
箱梁C500.300.35420480
防撞墙C400.300.40380450
5、有抗冻要求的海工高性能混凝土宜通过适当引气来提高其抗冻性,现场振捣后的混凝土,应检测含气量损失。

6、混凝土拌和物中由各种原材料引入的氯离子总量应不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钢筋混凝土结构)和0.06%(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7、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采用电通量法或非稳态氯离子快速迁移(RCM)法双标准来评定。分别检测28d、56d及84d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掌握抗渗性的发展规律,便于现场施工控制使用,最终以84d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指标作为评定依据。

8、混凝土浇筑入模前的工作性能应符合表11的要求。

 混凝土入模前的工作性要求     表11

混凝土类型坍落度(mm)扩展度(mm)
泵送混凝土 200+20

/
水下灌注混凝土 /550+50

9、本工程中高性能混凝土的砂率宜控制在36%-45%。

10、承台、箱梁、湿接头等易开裂部位的混凝土应进行抗裂性能的对比试验,从中优选抗裂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和配比。

11、需要控制混凝土的试配强度,C40以下(不含灌注桩)混凝土试配强度不宜超出其强度等级的40%,C40及以上混凝土适配强度不宜超出其强度等级的30%。

12、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不应以强度作为单一评价指标,还应综合考虑混凝土的工作性、力学性能、耐久性以及经济适应性等,保证混凝土各项性能的均衡发展。

二、海工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并应经济合理。

2、配置高性能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前述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性能及对混凝土的技术要求进行计算,并经试验试配调整后确定。

4、进行混凝土设计时,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fcu,0应按下式计算:

fcu,0= fcu,k+1.5б0

式中   fcu,0——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MPa)

   fcu,k——设计要求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MPa)

  б0——工地实际统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MPa)

  6、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计算式中б0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如有近期混凝土强度统计资料时,б0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cu,i ——第i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MPa);

     mfcu——n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MPa);

     n ——统计批内的事件组数,n≥25。

(2)施工单位如没有近期混凝土强度统计资料时,宜按表12中混凝土强度标准差的平均水平(б0),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管理水平,酌情选取б0值。开工后则应尽快积累统计资料,对б0值进行修正。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的平均水平  表12

强度等级C30-C40 >C40 
б0 (MPa)

 4.55.5 
7、混凝土配合设计中基本参数的选取。

(1)选择水胶比:水胶比的选择应同时满足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并用建立强度与水胶比关系曲线的方法求水胶比。按指定的坍落度,用实际施工应用的材料,根据表1规定的各种构件允许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水胶比范围,拌制3种不同水胶比混凝土拌和物,并根据28d龄期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的极限抗压强度绘制强度与水胶比的关系曲线,从曲线上查出于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相应并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水胶比。

(2)选择用水量

采用与胶凝材料匹配的高效减水剂,其减水率≥25%,配制坍落度为200+20mm的混凝土拌和物,其用水量可在145kg/m3-160 kg/m3范围内通过试验确定。

(3)选择最佳砂率

对于采用中粗砂坍落度200+20mm的高性能混凝土最佳砂率可在36-45%范围内通过试验确定。

8、按选定的水胶比和已选定的用水量,计算出胶凝材料用量。

9、确定胶凝材料的组成

(1)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适宜掺量,单一种掺合料的掺量宜符合表13的规定。同时掺入粉煤灰、磨细粒化高炉矿渣时,其总量不宜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65%,其中粉煤灰掺量不宜超过20%。

   高性能混凝土单一种掺合料适宜掺量   表13

矿物掺合料种类磨细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
占胶凝材料质量百分比/%50-8025-50
(2)掺合料掺量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在满足混凝土强度、耐久性、水化热及混凝土拌和物工作性等条件下优化确定。

①在表10规定范围,在水胶比相同的条件下,随着粉煤灰或磨细粒化高炉矿渣掺量的增加,其混凝土强度和水化热逐渐降低,但抗氯离子渗透性有所提高。

②当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可通过增加矿物掺和料的掺量或降低水胶比来达到要求。

10、确定砂石用量

宜采用绝对体积法按下列公式计算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砂石用量

V=1000(1-0.01A)- WW/ρW-WC/ρC- Wf/ρf- WK/ρK

WS=VγρS

WG=V(1-γ)ρG    

式中:A——混凝土拌和物中的空气含量,以占混凝土体积的百分数表示,对于引气混凝土通过实测确定;

     Wc——每立方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kg);

     ρc——水泥密度(kg/L);

     Wf——每立方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用量(kg);

     ρf——粉煤灰密度(kg/L);

     Wk——每立方混凝土中的磨细粒化高炉矿渣用量(kg);

     ρk——磨细粒化高炉矿渣密度(kg/L);

     Ws——每立方混凝土中的砂的质量(kg);

     ρs——砂的表观密度(kg/L);

     WG——每立方混凝土中碎石的质量(kg);

     ρG——碎石的表观密度(kg/L);

     WW——每立方混凝土的用水量(kg);

     ρW——水密度(kg/L);

     γ——砂率(按体积计);

     V——每立方混凝土中砂石料的绝对体积(L)。

11、确定配合比

按以上确定的配合比和施工要求的坍落度,经试拌校正,得出经济合理的配合比。

12、校核配合比设计

按确定的配合比制作试件,根据指定的要求,对混凝土性能进行试验校核。

八  、 混凝土材料运输和存贮

1.  骨料堆场设施 

(1)砂、石应有固定的储存地点并悬挂标识牌,标识牌至少应标明骨料名称、规格、进场日期、代表数量和检验状态等。 

(2)砂、石应有明确的堆放界限,砂、石或不同 配碎石间有可能产生混杂时应 以砖墙或混凝土墙等进行分隔。

(3)砂、石堆场应设置厂棚,以达到必要的防晒、防雨和防尘等目的。 

(4)砂、石堆场地面应以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不小于2%的排水坡度,每种骨料堆场均应设置排水沟。 

(5)二 配或多 配的碎石应分场堆放并加以标识。 

2.  搅拌站系统设施 

(1)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应采用散料仓分别储存。水泥在储存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如在厂家加长储存时间或在现场增加储存仓罐数量延长存放时 间进行降温)。 

(2)储存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外加剂的容器应悬挂标识牌,标识牌至少应标 明材料名称、规格、进场日期、代表数量和检验状态等。同时要特别注意水泥仓与粉煤 灰、矿渣粉仓的出口型号应明显不同,防止因接口相同而出现误用事件。 

(3)储存液体外加剂的容器应用非金属容器,带循环系统防止沉淀。避免外加剂污染和蒸发,寒冷地区在冬季应有防冻措施。

(4)骨料堆场与搅拌楼之间、搅拌楼周边均应以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5)搅拌机房应防风、防雨。 

(6)每个搅拌楼至少应配备三个骨料仓 (一个砂仓和二个碎石仓)。 

   (7)搅拌站应采用重量法配料,各料仓材料、液体外加剂和拌合用水的重量均应采用电子秤计量系统分别计量。

 3. 骨料的质量控制 

(1)为保证骨料的质量和匀质性,碎石应除尘后进场。 

(2)一般情况下,细骨料应采用天然河砂, 

(3)一般情况下,粗骨料宜采用带曲面压板的圆锥式压石机或回转压石机生产,不宜采用鄂式破碎机生产。

(4)天然开采的砂、石料粉尘和含泥量超标时,必须经过水力冲洗。     

(5)料堆不宜过高过陡,料堆的坡度宜略小于砂的休止角,堆放不得超过3米,防止粗颗粒聚集到坡脚底部。 

(6)骨料进仓时应对准料仓出口垂直进料,以防止粗颗粒在料仓内局部堆积。 

 4. 设备及工艺控制 

   (1)搅拌站应根据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搅拌系统,应选择卧轴式、行星式或逆流式强制搅拌机。并应适当准备应急的完好搅拌设备,以便备用。 

(2)搅拌站的电子秤计量系统,应在使用前应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并签发计量检定合格证明。计量的最大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重量计):胶凝材料 (水泥、矿物掺合料等)±0.5%;外加剂±0.5%;粗、细骨料±1%;拌合用水±0.5%。

(3)搅拌站正式使用前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应由监理组织施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试验人员、主管工长、质检员共同参加。依据试验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核查各种材料质量,计量系统,搅拌设备系统,计量仪表精度,灵敏度。验证混凝土的工作性和拌合物性能等。

(4)新建搅拌站首次搅拌混凝土或连续使用达到一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GB 9142)的规定对混凝土拌和物的匀质性进行检验。检验混凝 土拌和物的匀质性时,可在搅拌机的卸料过程中,分别从卸料流的1/4和3/4之间的部 位采取混凝土试样进行试验,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拌和物应拌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 

    ◆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含量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5)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置混凝土配合比交底牌,标牌内容应由试验部门专人负责 填写和调 ,做到填写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字迹清晰。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搅拌日期、试验配合比、坍落度、含气量、原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计算出的施工配合比和搅拌机一次性投料数量等。

◆ 混凝土用的集料,在运输或工地存贮时,应使其不受污染。

◆ 集料运抵工地应按不同规格尺寸分开贮存。

◆ 粗集料堆应水平交替重叠分层堆放,以免集料发生离析。如果集料有离析时,必须重新拌和,以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

5. 水泥

(1) 水泥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用防水蓬布或其他有效的防水覆盖物加以覆盖。散装水泥运输车辆的贮料斗和筒仓,不应残留不同类型的、低级别的水泥或其它任何材料。

(2) 水泥应贮存足够的数量,以满足混凝土的浇筑需要。任何时候不得因水泥供应中断而暂停浇筑。

(3) 承包人应在适当地点建立完全干燥、通风良好、防风雨、防潮湿的足够容量的库房放置水泥,地板应高出地面至少0.3m,以防止受潮。袋装水泥应紧密堆放,以减少空气流通,堆垛高度以不超过12袋为宜。堆垛应至少离开四周墙壁0.2m,各垛之间应留置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散装水泥宜在专用的仓罐中贮放。散装水泥在库内贮放时,水泥库的地面和外墙内侧应进行防潮处理。

(4) 不同种类的水泥应贮存于不同库房;不同批交货的水泥,其贮存方式应便于按交货的先后次序予以使用。

(5) 水泥使用时应为松散流动体和没有结块,水泥如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应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九、  混凝土拌和

1. 称量

(1) 称量和配水机械装置,应经计量鉴定并维持在良好状态中。各种衡器应至少十五天校核一次,以保证计量准确。

(2)所有混凝土原材料均应按照质量称量。配料按配料单进行称量。施工过程中应持续监测集料含水率的变化,并依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用水量和集料用量。细、粗集料称量的允许偏差为±1%;其他原材料的允许偏差为±0.5%。

2. 拌和

(1) 混凝土应在预制场、搅拌站点、拌和厂集中拌和。应使用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搅拌设备。拌和设备应能自动控制混合料的配合比、水灰比以及自动控制进料(各种集料、水泥、矿物掺合物、水等)和出料,并自动控制混合料的拌和时间。所有搅拌设备都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状况,任何不合规格及不符上述规定的设备不得用于混凝土的拌和,均须撤出工地。此外,尚应准备应急的完好搅拌设备,以应付随时出现的问题。

(2) 在每次实际拌合混凝土前,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法测量集料的含水量,并在用水量中予以扣除,提出供实际使用的施工配合比。

(3) 采用引气混凝土时,应在浇筑现场对混凝土拌和料的空气含量进行测定,对同批量混凝土每台班不少于1次。

(4) 混凝土只能按工程当时需用的数量用强制式搅拌机拌和。已初凝的混凝土不得使用,不允许用加水或其他办法变更混凝土的稠度。浇筑时坍落度不在规定限界之内的混凝土不得使用。

   (5) 混凝土拌和工作,应将各种组合材料搅拌成分布均匀、颜色一致的混合物。搅拌筒的转动速度,必须按搅拌设备上标出的速度操作。从所有材料进搅拌筒到混凝土从搅拌筒排出的最短连续搅拌时间,应符合表6要求。当采用阻锈剂溶液时,混凝土拌和物的搅拌时间应延长1min;采用阻锈剂粉剂时,应延长3min。

(6) 在水泥和集料进筒前,应先加一部分拌和用水,并在搅拌的最初15s内将水全部均匀注入筒中。筒的入口处应无材料积结。

(7)搅拌筒拌和的第一盘混凝土粗集料数量只能用到标准数量的2/3。在下盘材料装入前,搅拌筒内的拌和料应全部卸清。搅拌设备停用超过30min时,应将搅拌筒彻底清洗才能重新拌和混凝土。

最短连续搅拌时间(min)  

 表14

要求的搅拌机型搅拌机容量(L)最短连续搅拌时间(min)
强制式≤5002.0
〉5002.5
十、  混凝土运输

1. 混凝土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应适应混凝土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的需要,保证浇筑过程连续进行。运输过程中,应确保混凝土不发生离析、分层、漏浆、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运至浇筑地点的混凝土应仍保持均匀性和良好的拌和物性能。 

2.混凝土宜采用内壁平 光滑、不吸水、不渗漏的运输设备进行运输。当长距离运输混凝土时,宜采用搅拌车运输;近距离运输混凝土时,宜采用混凝土泵、混凝土料斗或皮带运输。 

3.简易机动车短距离运输混凝土时,道路或车道板的纵坡不宜大于15%,混凝土的装载厚度不应小于40cm。用轻轨斗车短距离运输混凝土时,轻轨应铺设平 ,以免混凝土拌和物因斗车振动而发生离析。机动车以及轻轨斗车不宜运输流动度较大的泵送混凝土。

4.用吊斗(罐)运输混凝土时,吊斗(罐)底部的卸料活门应开启方便,并不得漏浆。 

5.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时,运输过程中宜以2~4r/min 的转速搅动;当 搅拌运输车到达浇灌现场时,应高速旋转20~30s后再将混凝土拌和物喂入泵车受料斗或混凝土料斗中。 

6.采用混凝土泵输送混凝土时,泵的型号可根据工程情况、最大泵送距离、最大输出量等选定。优先选用泵送能力强的大型泵送设备,以便尽量减小泵送混凝土的坍落度。混凝土泵的运输能力应与搅拌机械的供应能力相适应。

7. 从加水拌和到入模的最长时间,应由试验室根据水泥初凝时间及施工气温确定,并应符合表15规定。

8.用混凝土泵或带式运输机运送混凝土时,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第11.5.3条和第11.5.4条有关规定执行。

混凝土拌和物运输时间(min)

                                     表15

气温 (℃)  无搅拌运输 有搅拌运输
≤30,>203060
≤20,>104575
≤10,≥56090
     

注:表列时间系指从加水搅拌至入模时间。

十一、  混凝土浇筑

1. 一般要求

(1) 混凝土的浇筑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尽可能采用水泥混凝土泵送浇筑方法。

(2) 浇筑混凝土前,全部支架、模板和钢筋预埋件应按图纸要求进行检查,并清理干净模板内杂物,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不得在结构任何部分浇筑混凝土。浇筑前,应先对混凝土的坍落度、扩展度、泌水率、含气量和拌合物温度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待全部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浇筑施工。同时,应预先制定浇筑工 艺,明确结构分段分块的间隔浇筑顺序(尽量减少后浇带或连接缝)和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控制措施;明确浇筑进行方向和入模点,尽可能实行对称入模浇筑混凝土。 

(3) 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不应超过表16规定。混凝土的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必须间断,间断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的时间。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得超过表17的规定。

      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

                                     表16

项次振 捣 方 法浇筑层厚度(mm)
1用插入式振动器300
2用附着式振动器300
3用表面振动器无筋或配筋稀疏时250
配筋较密时150
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允许时间 (min) 

表17      

混凝土强度等级气温不高于25℃

气温高于25℃

≤C30

210180
>C30

180150
注:当混凝土中掺有促凝剂或缓凝剂时,其允许时间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

(4) 混凝土在浇筑前,混凝土的温度应维持5℃至30℃之间。

(5) 混凝土浇筑时,对混凝土表面操作应仔细周到,以使混凝土表面光滑、无水囊、气囊或蜂窝。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按要求频率及时测试混凝土的坍落度、含气量、泌 水率、入模温度等拌合物性能,出现不合格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混凝土试件必须在浇筑地点取样制作,留置足够数量的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同条件养护或标准养护,及时填写施工记录。严禁在拌合站取样制作试件

(6) 不同类混凝土预制构件均应进行试浇筑施工和试养护,以对施工工艺进行最终确认和预演。

(7) 对于壁厚在300mm以上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试浇筑施工应进行温度测控,以确定混凝土正式施工时的浇筑、养护方法与工序,并给出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温度参数的合理控制值。一般可用热电偶测定若干关键截面上的中点温度和离开暴露表面处约50mm处的表层温度。

(8) 如未经试验论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一般不宜超过28℃并不应大于30℃。新浇混凝土与邻接的已硬化混凝土或岩土介质之间的温差不大于20℃,混凝土表面的接触物(如喷涂的养护剂)与混凝土表面温度之差不大于15℃。大体积混凝土入模后30min的最大温升应小于30℃,内部最高温度不高于75℃。

(9) 用于施工后浇带或填充的混凝土宜加入适量微膨胀剂,使用前应检验其与水泥和其他外加剂之间的相容性;膨胀剂应符合《混凝土膨胀剂》(JC 476-2001)的要求。

(10) 当图纸确定使用膨胀剂时,应充分估计结构的配筋或构造确能提供足够的约束应力使得膨胀剂能够发生正常的作用。如混凝土在养护过程中混凝土内部的温度较高(超过65℃),尚应检验高温对膨胀性能的可能危害。

(11) 如混凝土在养护过程中混凝土内部的温度较高(超过65℃),尚应检验高温对膨胀性能的可能危害。当设计方和监理工程师确定使用膨胀剂时,应充分估计结构的配筋或构造确能提供足够的约束应力使得膨胀剂能够发生正常的作用。

(12) 在浇筑过程中,应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不应出现露

筋、空洞、冷缝、夹渣、松顶等现象,特别对构件棱角处。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接缝严密,防止在混凝土振捣过程中出现漏浆。

(13) 混凝土的浇筑应连续进行,在浇筑及静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产生裂缝。对混凝土的沉降及塑性干缩产生的表面裂缝,应及时予以处理。

(14) 浇筑混凝土期间,应设专人检查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等稳固情况,当发现有松动、变形、移位时,应及时处理。

(15)混凝土由高处落下的高度不得超过2m。超过2m时应采用导管或溜槽。超过10m时应采用减速装置。导管或溜槽,应保持干净,使用过程要避免发生混凝土离析。

(16) 混凝土初凝至达到拆模强度之前,模板不得振动,伸出的钢筋不得承受外力。

(17) 在晚间浇筑混凝土时,承包人的照明设施是否适当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18) 高效减水剂宜采用部分后掺法,如采用水剂应在用水量中扣除这部分溶液用水。加入减水剂后,混凝土拌合料在搅拌机中再搅拌的时间当用粉剂时不得少于60s,当用水剂时不得少于30s。

(19) 对于本工程海工耐久混凝土,施工时应尽量减少暴露的工作面,浇筑完成后应立即抹平进入养护程序。

(20) 工程的每一部分混凝土的浇筑日期、时间及浇筑条件都应保有完整的记录,供监理工程师随时检查使用。

2. 采用阻锈剂水剂时,混凝土拌和物的搅拌时间应延长1min;采用阻锈剂粉剂时,应延长3min。

阻锈剂质量验证试验标准

表18

试  验  项  目规  定  要 求
钢筋在砂浆中的阳极化试验(砂浆的氯化钠掺量为1.5%,阻锈剂掺量按生产厂家的规定采用)电极通电后15min,电位跌落值不得超过50mV。先进行新拌砂浆中的试验,若不合格再进行硬化砂浆中的试验,若仍不合格则应判为不合格
盐水浸烘试验浸烘8次后,掺阻锈剂比未掺阻锈剂的混凝土试件中钢筋腐蚀失重率减少40%以上(高效阻锈剂80%以上)
掺阻锈剂与未掺阻锈剂

的海工耐久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比

≥90%
掺阻锈剂与未掺阻锈剂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和终凝时间差均在±60 min内
掺阻锈剂与未掺阻锈剂的

海工耐久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

不降低
十二、混凝土振捣

1、混凝土一经浇筑应立即进行振捣,应振捣至混凝土顶面基本均匀并呈现泛浆为止,当混凝土浇筑至顶部时,宜采用二次振捣及二次抹面,应刮去浮浆,确保混凝土的密实性。

2、混凝土的振捣,一般均应使用内部机械振捣;混凝土构件顶面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构或其他特殊地方可用外部机械振捣。

3、振捣器的类型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振捣器应能以每分钟不少于4500脉冲的频率传递振动于混凝土,使在距振捣点至少0.5m以内的混凝土产生25mm坍落度的可见效应。工地上应配有足够数量的处于良好状态的振捣器,以便可随时替换。

4、振捣应在浇筑点和新浇筑混凝土面上进行,振捣器快插慢拔以免产生空洞。

5、振捣器要垂直地插入混凝土内,并要插至前一层混凝土,以保证新浇混凝土与先浇混凝土结合良好,插进深度一般为50-100mm。

6、插入式振捣器移动间距不得超过有效振动半径的1.5倍。表面振捣器移位间距,应使振动器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100mm左右。

7、当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应尽可能的避免与钢筋和预埋构件相接触。模板角落以及振捣器不能达到的地方,辅以插针振捣,以保证混凝土密实及其表面平滑。

8、不得在模板内利用振捣器使混凝土长距离流动或运送混凝土,以致引起离析。振捣时严禁碰撞模板。

9、混凝土捣实后1.5h到24h之内,不得受到扰动。

10、掺引气剂混凝土拌和物的振捣时间需要通过现场试验来确定,避免过振导致气泡大量外溢损失。

十三、 混凝土养护

1.混凝土振捣完成后,应及时对混凝土暴露面进行紧密覆盖 (可采用土工布、布、塑料布等进行覆盖包裹),尽量减少暴露时间,防止表面水分蒸发。暴露面的保护层混凝土初凝前,应卷起覆盖物,用抹子搓压表面至少二遍,使之平整后再次覆盖, 此时应注意覆盖物不宜直接接触混凝土表面,直至混凝土终凝为止。

                   不同混凝土湿养护的最低期限

                                                       表19

混凝土类型

水胶比

大气湿度50%大气湿度RH<50%,有风,或阳光直射
日平均

气温(℃)

湿养护

期限(d)

日平均

气温(℃)

湿养护

期限(d)

胶凝材料中掺有粉煤灰(>15%)或矿渣(>30%)≥0.455

10

≥20

14

10

7

5

10

≥20

21

14

7

≤0.455

10

≥20

10

7

5

5

10

≥20

14

10

7

胶凝材料主要为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0.455

10

≥20

10

7

5

5

10

≥20

14

10

7

≤0.455

10

≥20

7

5

3

5

10

≥20

10

7

5

2.直接与海水或盐渍土接触的混凝土,应保证混凝土在强度达到设计以前不受侵蚀。并尽可能推迟新浇混凝土与海水或盐渍土直接接触的龄期,一般不宜小于6 周。

3.对于严重腐蚀环境下采用大掺量粉煤灰的结构构件,在完成规定的养护期限后,如条件许可,在上述养护措施基础上仍应进一步适当延长养护时间。 

4.混凝土养护期间,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养护时间应严格按照J/TB07-01-2006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第5.2.9规定执行,养护过程应详细记录。

注:表中气温为实测温度。各单位均应在现场安置双金属周计温度仪和湿度仪。

十四、 拆模

1.混凝土拆模时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拆模后的混凝土达到100%的设计强度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 

十五、保护层厚度的控制、检验和验收

1、为了利于钢筋的定位,本工程要求使用保护层定位块,可用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制作,严禁采用铁质或塑料的定位块,定位块抗腐蚀能力和强度应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定位块的外观颜色宜与构件本体混凝土一致,定位块与模板的接触面宜尽量小。

2、浇筑混凝土前,应仔细做好以下检查工作:

(1)检查保护层定位块的位置、数量及其紧固程度,并要求指定专人做重复性检查以提高保护层厚度尺寸的施工质量保证率;

(2)检查模板、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的尺寸、规格、数量和位置,其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3)检查模板支撑的稳定性和接缝的密合情况等;

(4)严格检查绑扎钢筋的钢丝,防止有钢丝伸入到混凝土保护层中。

4、现场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应全部通过无损检测的方法进行。用于保护层厚度检测的仪器精度应不低于1mm。

5、 抽取同类构件按其总数的10%且不少于10 个构件进行评定,在每个抽取的构件上对12 根最外侧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每根钢筋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检测3点。

6、钢筋保护层厚度单个测点的偏差范围:水位变动区与浪溅区混凝土结构0mm~+10mm;桩基结构-5mm~+10mm;其它结构0mm~+5mm。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单个测点的判定:单个保护层厚度在上述偏差范围内时为合格点,否则为不合格点。

7、 验收批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判定: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合格点的比率不小于测点总数的95%时,该检验批钢筋保护层厚度判为合格。当钢筋保护层合格点比率小于95%,但不小于85%时,可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测,且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比率大于或者等于95%,该检验批钢筋保护层厚度可判为合格;否则该检验批钢筋保护层厚度为不合格。

十六、 质量检验

1. 一般要求

(1) 本工程混凝土的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均按桥规及相关的试验标准进行。

(2) 所有取样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进行。

(3) 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试验室进行,必要时可委托到第三方试验室进行检测,频率需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其试验费用均应由承包人负担。

(4) 混凝土的取样及试验按海工高性能混凝土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进行。

(5)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频率进行抽检。

2.混凝土强度的检验与验收

(1) 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试件的留置,应不低于下列规定:

1)每一根灌注桩单元,至少留置试件3组;

2)对于浇筑方量小于150m3的单个承台、墩身结构物,每个结构物单元至少留置试件2组;3)对于浇筑方量大于200m3的单个承台、墩身、台身,每200m3留置试件3组,不足200m3的部分也留置试件2组;

3)其它结构物每工作班留置试件2组;

4)当混凝土配合比有变化时,每一配合比均应留置试件。

(2) 留置的每组试件由三个立方体试块组成。制作时试样应取自同一罐混凝土。以三个试件强度的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强度的代表值。

(3)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分批进行。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配合比和生产工艺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宜按分项工程划分验收批;对预制混凝土构件,宜按月划分验收批。

(4)对同一验收的混凝土强度,应以该批内按规定留置的所有标准试件组数强度代表值,作为统计数据进行评定,除非查明确系试验失误,不得任意舍弃一个强度代表值。

(5)评定抗压强度的试验验收,应按是否符合图纸所示混凝土的设计等级进行评定。

1)统计方法评定。应以同样的等级、混合料和配合比的混凝土组成同一检验批。

    一批试件≥10组时,以统计方法按下述评定,须同时满足下两条件:

n-K1Sn≥0.9R         Rmin≥K2R

式中: n--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 

n--同批n组试件强度平均值(MPa) ;

Sn--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标准差(MPa) ,当Sn<0.06R时,取Sn=0.06R;

R--混凝土强度等级(MPa) ;Rmin--同批各组试件中强度最低一组的值(MPa) ;K1,K2--合格判定系数见表20。

K1、K2值

表20

n10~1415~24≥25

K1

1.701.651.60
K2

0.900.850.85
2)非统计方法评定。如同批混凝土试件少于10组,可采用非统计方法评定,须同时满足下两条件:

 n≥1.15R      Rmin≥0.95R,式中符号意义同上。

3)除上述步骤外,监理工程师可以拒收任何明显有缺陷的混凝土,或通过试验并拒收任何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混凝土。

任何混凝土不符合上述规定者,或有缺陷且其位置对结构将有不能容忍的有害影响时,应令其除去,并代以合格混凝土。替代的混凝土应遵照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验收。移去和重新浇筑的混凝土,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当对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结论持怀疑时,可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并辅以芯样校核,对结构或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重新进行评估,作为是否需要作出处理的依据。必要时,还可进行构件荷载试验。

3. 混凝土抗冻性的检验与验收

(1) 混凝土抗冻性试件的留置:

1)每一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分项工程,应留置试件不少于3组;

2)跨年度施工或混凝土技术条件变化时,应相应增加不少于1组。

(2)当试件组数为3组时,至少应有2组达到设计抗冻等级;当设计组数大于3组时,达到设计等级的组数不得低于总组数的75%。

(3) 验收批内最低1组的抗冻等级,最多不得比设计抗冻等级低50个循环次数。

4. 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的检验与验收

(1) 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试件的留置:

1)湿接头混凝土,留置组数占总数量的10%。

2)桩、承台、墩身、台身,留置组数占总数量的20%。

3)现浇箱梁混凝土,每联(单幅)留置检测试件1组。

4)预制箱梁混凝土,每4片梁留置检测试件1组。

5)20米以内梁板,混凝土每孔留置1组检测试件。

(2) 混凝土84d的氯离子扩散系数采用非统计方法进行评定,应满足下列两式的要求:

             Dn ≤ 0.95Dcu,k       Dmax ≤ 1.1Dcu,k

式中:Dcu,k——混凝土氯离子扩散系数标准值,不同部位的标准值见

4.2.1所示;

          Dmax——验收批混凝土氯离子扩散系数最大值;

          Dn——验收批混凝土氯离子扩散系数平均值。

(3) 用84d混凝土电通量来评定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的,应满足下列两式的要求:

                   Cn < Ccu,k         Cmax ≤ 1.2Ccu,k

式中:Ccu,k——混凝土电通量标准值,不同部位的标准值见表21所示;

          Cmax——验收批混凝土电通量最大值;

          Cn——验收批混凝土电通量平均值。

 

                     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指标

                                                         表21

区段构件类型环境分类混凝土强度等级84d渗透性能28d抗冻性能快冻法(循环次数)含气量%
Cl-扩散系数10-12m2/s

电通量

Ⅱ-D/Ⅲ-CC35水下2.01500//
承台Ⅱ-D/Ⅲ-EC351.510003004-6
墩身Ⅲ-EC40/C501.51000300
箱梁下部Ⅲ-DC501.51000/3-4
箱梁上部Ⅳ-D300
湿接头Ⅲ-D/Ⅳ-DC501.510003004-6
防撞墙Ⅲ-D/Ⅳ-DC401.510003004-6

Ⅲ-CC352.01500//
承台Ⅲ-CC351.51000/4-6
墩身Ⅲ-CC401.51000/
箱梁Ⅳ-DC501.510003003-4
防撞墙Ⅳ-DC401.510003004-6
对混凝土结构及其配筋(钢筋和预应力筋)产生腐蚀的环境分类及环境作用的等级如表22和表23所示。

                         环境作用的分类

                                                      表22

环境

类别作用内容环境

类别

作用内容
碳化引起钢筋锈蚀其它化学物质引起混凝土腐蚀
反复冻融引起混凝土冻蚀Ⅴ1

土中和水中的化学腐蚀
海水氯化物引起钢筋锈蚀Ⅴ2

大气污染
除冰盐等其它氯化物引起钢筋锈蚀Ⅴ3

盐结晶
                        环境作用的等级

                                                       表23

作用等级作用程度作用等级作用程度
A可忽略D严重
B轻度E非常严重
C中度F极端严重
5. 原材料质量

(1) 水泥:对进场的同厂家、同品质、同编号、同生产日期的水泥,袋装不超过1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GB/T750-1992)、《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19)、《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T1345-1991)的规定做胶砂强度(3d、7d、28d)、安定性、凝结时间、比表面积、总碱量等项目试验。若对水泥品质有怀疑时,可委托到第三方试验室进行测定。在正常保管情况下,每三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对质量有怀疑时,应随时检查。

(2) 水:非饮用水,使用前应检查其质量。如水源有变或对水质有怀疑时,应及时检查。

(3) 集料:碎石:对进场的同料源、同级配的碎石每500m3为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粗集料的技术要求进行测定。砂:对进场的同料源、同开采单位,每200m3为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细集料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定                

(4)外加剂:

1)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产品时所取得的一个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

2)批号: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3)取样数量: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要的外加剂量。

4)试样及留样:每一批号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按照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认可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5)出厂检验:每批号外加剂的出厂检验项目,根据其品种不同按照外加剂测定项目进行检验。外加剂测定项目包括:氯离子含量按GB/8007进行测定,或按本标准附录B的方法测定;含固量、总碱量、含水率、密度、细度、pH值、硫酸钠含量等检测项目均按GB/T 8077进行测定

6)矿物掺合料:在正常保管下,每一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含水率。水泥、骨料、矿物掺和料、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质量检验报 告进行进场检查。水泥熟料的化学成分和矿物组成、混合材种类和数量可向水泥供应商索要,施工单位应对水泥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确认。只有当各种原材料的品质达到相应要求时才可进行混凝土施工。

6.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中应按照规定制作混凝土试件以检验混凝土强度、弹性模量、氯离子扩散、电通量、抗冻性试验等检测项目、(盖梁与预制梁板应检测弹性模量),并按以下规定进行:

1)不同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分别制取试样,试样应在拌和机流出点制取,预拌混凝土则自送货车流出点提取。一组试件由3个150mm×150mm×150mm立方体组成,由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完成;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另加一组作为监理工程师复检之用。

2)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每一单元制取1组。

3)一组试样的强度为组成这一组试样的3个立方体的28d抗压极限强度的平均值。

7. 原材料称量

(1) 胶凝材料:使用散装胶凝材料时,每工作班至少检查四次。使用袋装胶凝材料时,进库前应抽样检查包重。

(2) 水:每工作班至少检查4次。

(3) 集料: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二次。

(4) 外加剂:每工作班至少检查四次。

在施工中,对集料含水率每工作班至少测定两次,天气骤变时,应酌情增加次数。

8. 混凝土检查(工作性能、力学性能以及长期耐久性能)

(1) 初始取样。初始取样应检验入模前混凝土的温度、含气量和坍落度、扩展度和扩展度2h损失应在浇筑地点取样检测。在开始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每单元(一盘,或连续体积拌和时每10m3)取样,并对温度、含气量和坍落度、扩展度作试验(每个单元均取样且作三种试验)。当三个连续单元的温度、含气量和坍落度、扩展度的试验结果在规范规定限度之内时,可以对每5个连续单元,随机取其中一个单元做含气量试验或坍落度试验,或两者均做试验。但当任何随机取样的试验结果超出规范限度时,仍然要对要求的各项性质,100%取样和试验。每一工作班对坍落度、扩展度至少检测2次,对引气混凝土的含气量至少测定1次。应根据施工需要,另制取几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作为拆模、吊装、张拉预应力、承受荷载等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

温度、含气量和坍落度的取样应按《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规定,温度、含气量和坍落度、扩展度的测定,由监理工程师在场见证进行。

温度、引气量和坍落度应分别符合要求。在混凝土施工初始阶段 (单位工程相同配合比混凝土施工方量在500m3  内),应对现场混凝土的抗冻性、抗渗性以及Cl—渗透电量进行抽检,以便对混凝土配合比、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进行验证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相应要求。当检验结果不满足要求时,应对混凝土配合比、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核查,并采取有效措施 进行纠正。重新在现场对混凝土的上述性能进行检验。当检验结果仍不满足要求时,须重新选定混凝土配合比或优化混凝土施工工艺,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9. 结构物的检查

(1) 基本要求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掺合料和外加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本规范和设计要求,严格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混凝土耐久性指标——氯离子扩散系数、电通量应按规范规定的方法和频率进行检测,其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严格按照施工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和养护,严禁使用海水养生。

4)混凝土表面不得有外露的未经防护处理的金属构件或对拉螺杆露头,设计要求裸露的钢筋、铁板等金属构件必须按图纸要求方式进行防腐蚀处理。施工临时外露钢筋小于15天时采用防水布包裹,大于15天按时图纸要求采用涂覆无机渗透结晶型防护剂3次。

10、保护层验收

    各构件均应做无损探测保护层检测。合格后作为工序转接依据条件。

十七、特殊季节施工

特殊季节施工要求另行制定。

施工质量好坏是决定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最后一关。所有保证混凝土质量的技术措施均需要通过正确施工得以实现。与普通混凝土相比,高性能混凝土施工虽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必须强调精细、到位以及加强过程控制。混凝土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提前开展混凝土配合比选择试验,并针对混凝土结构的特点和施工环境、使 用环境条件特点,制定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重要混凝土结构应进行混凝土试浇筑,验证并完善混凝土的施工工艺。

参考文献:

青岛海湾大桥海工高性能混凝土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JTJ275-2000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JTG/T B07-01-2006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JTJ041-200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 E41-2005  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JTG E30-2005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JTG E42-2005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CCES01-2004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

文档

高性能混凝土实施细则(新)

拥湾公路建设高性能混凝土实施细则(试行)青岛市公路局拥湾发展公路建设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一、集料..........................................3二、水............................................7三、水泥..........................................8四、混合材料......................................10五、外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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