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安监环保部环境监测站站长岗位职责卡 | ||||||||
| 姓名 | 王葆 | 岗位 | 环境监测站站长 | 岗位序号 | 10-17 | |||
| 职 责 | ||||||||
| 1.负责监测站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工作。2.负责公司环境监测及监测报表的统计等工作。3.完成《火电厂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的监测任务。4.做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保养和校验工作。5.配合环保专工向环保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报送的各种环境统计报表。6.组织配合有资质部门、地方环保部门的性能、比对监测、排污状况、现场环境监督监测。7.监督每日石粉使用量统计上报。8.按有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监测手段,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9.配合各级灰场、坝体的水土保持监督与评估。10.各级水、土污染的调查、取证与处理。11.配合各级环保污染纠纷的沟通与处理。12.配合公司电磁、放射性设施的监督、检查与管理。13.负责陕能公司环保周报报送。14.负责监测站工会小组工作。15.环境体系的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配合内审、外审检查。16.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 ||||||||
| 范 围 | ||||||||
| 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环境监测、排污情况监督检查、水土保持及灰坝、垃圾场监督工作。 | ||||||||
| 指标(工作标准) | ||||||||
| 1.组织监测站每天工作安排。2.组织完成工作日2个环境敏感点温馨通告。3.每天环保现场监督,不发生无序排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环保专工做到闭环。4.完成陕能公司环保周报。5.每月2次的各级灰场水保检查。6.每月2次的所辖分场放射源管理监督,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整改。7.在CEMS第三方运营定期维护及每季度省环保比对监测、市监督性监测不发生因配合不当引起的环保影响。8.每年7月10日、1月10日前完成半年、全年工作总结。9.每年3月15日前完成班组各种制度、标准修订。10.环境体系的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配合每年内审、外审检查。11.确保监测站不发生违章,轻伤,环保试验室、库房无偷盗、火情。 | ||||||||
| 考 核 | ||||||||
| 1.因监测站每天工作安排不全面造成影响考核100元。2.每周工作日未组织完成2个环境敏感点温馨通告考核50元。3.对排污现场发现的问题未及时上报、进行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要求,每项考核50元。4.未完成陕能公司环保周报考核100元。5.每月2次的各级灰场水保检查,未检查扣100元。6.每月2次的所辖分场放射源管理监督,无记录,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环保专工每次扣100元。7.在CEMS第三方运营定期维护及每季度省环保比对监测、市监督性监测因配合安排不当引起的环保影响。考核100元。8.监测站工作总结未按时完成,每次扣50元。9.未按照规定进行监测站制度标准修订,考核每项扣50元。10.未按要求进行环境体系的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配合内审、外审检查,考核100元。11.监测站不发生违章,轻伤,环保试验室、库房无偷盗、火情,因工作失误造成影响考核100元。12.管理弱化,推诿扯皮,工作失误每次考核200元。13.部门领导安排的工作未落实到位,执行不力,每次考核300元,累计出现三次就地下岗。14.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串岗、溜号等, 被公司通报, 考核100元。15.部门间工作出现推诿扯皮,考核300元。16.未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考核100-300元。 | ||||||||
| 本人签名 | 分管领导签名 | |||||||
| 姓名 | 汪俊 | 岗位 | 环境监测员 | 岗位序号 | 10-18 | |||
| 职责 | ||||||||
| 1.在环境监测站站长的领导下,按时完成各种环保监测任务,确保监测数据真实、计算准确无误。 2.及时准确完成监测PH值测定、COD测定、SS测定、生产现场粉尘测定、生产现场噪声测定、生产现场室温测定工作做好原始记录。 3.对监测报告技术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负责。 4.对收集整理及保管环境监测技术资料负责。 5.对监测结果的保密性负责。 6.维护好自己分管的仪器、器具及化学试剂。 7.石灰石粉统计日报。 8.配合CEMS季度比对监测。 9.负责监测站工具维护及库房管理工作。 10.负责环境监测站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
| 范围 | ||||||||
| 全公司范围内环境监测、监督检查工作及石灰石粉统计等职责内工作。 | ||||||||
| 指标(工作标准) | ||||||||
| 1.按时完成季度、月监测监督工作,不发生违章,轻伤,环保试验室、库房无偷盗、火情。2.监测原始记录数据准确无误,监测报告登记及时。3.每天现场环保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环保专工并做到闭环。4.每日石灰石粉统计,分析脱硫效率、加权硫份、石粉用量在可控范围内,使脱硫石灰石粉用量与二氧化硫减排量之比小于1.8,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脱硫专工。5.每周工作日完成2个环境敏感点温馨通告。6.配合省环保对单台机组季度CEMS烟气比对监测,在监测过程中不发生因配合不当引起的环保影响。7.现场对石粉接卸工作进行监督,如有异常及时汇报环保专工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 ||||||||
| 考核 | ||||||||
| 1.未完成监测项目每次扣30元;2.每发生一次违章,每次扣30元;3.环保试验室、库房每发生不安全事件扣50元;4.监测原始记录、监测报告无差错,每出现一次差错,考核30元;5.自己分管的仪器、器具完好率达不到100%每次考核50元;6.未及时完成石灰石粉统计日报考核30元;7.每周工作日完成2个环境敏感点温馨通告,未完成考核20元;8.每季度省、市环保比对监测、监督性监测过程中的配合工作,配合不到位每次50元;9.推诿扯皮,工作失误每次考核100元。10.部门领导及站长安排的工作未落实到位,执行不力,每次考核50元,累计出现三次就地下岗。11.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串岗、溜号等,被公司通报,考核100元。 | ||||||||
| 本人签名 | 分管领导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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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薛宏芳 | 岗位 | 灰坝监测员 | 岗位序号 | 10-19 | |||
| 职责 | ||||||||
| 1.在环境监测站站长的领导下,负责灰场的施工及质量控制等工作。 2.根据实际进灰情况,指导分层、分区域堆灰、推平、洒水及碾压工作。 3.负责灰场施工中每一区域碾压完后的取样、烘烤及计算分析工作,以保证筑坝的施工质量。 4.负责灰场施工有关资料的整理、编制及保管工作。 5.负责灰场施工情况的上报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的施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方法。 7、监督张家沟灰场生活垃圾、石膏的堆放、处理情况,防止出现二次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8.维护好自己分管的仪器、器具。 9.负责环境监测站QC活动,每年上报。 10.负责环境监测站宣传报道工作(政治宣传员)。 11.配合安监环保部做好考勤统计、奖金上报等事务性工作。 12、做好班组建设工作,完善民主生活、政治活动记录等。 1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 ||||||||
| 范围 | ||||||||
| 全公司所属灰场、灰坝的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等工作。 | ||||||||
| 指标(工作标准) | ||||||||
| 1.按时进行灰场检查、灰坝监测工作,并做好记录。2.灰坝监测严格执行设计标准(即铺灰厚度30cm,含水量30%,碾压5-6遍,干容重大于1.1g/cm3),对于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区域,要求返工,并再次进行监测,达到闭环管理。3.灰场、灰坝监测、检查中不发生漏项,监测不到位现象。3.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及时记录。4.监测原始记录按要求归档。5.班组QC活动按规定有效开展。6.宣传报道及时。7.不发生不安全事件,不发生违章操作。8.依据监测技术规范完成监测任务,不发生试验室、库房无偷盗、火情。9.不发生因监测监督不到位造成的灰坝不安全事件或环保影响事件。 | ||||||||
| 考核 | ||||||||
| 1.不按时到灰场进行检查,每缺少一次扣50元。2.对碾压灰面,没有严格执行标准,没有及时取样,每次扣100元。3.对监测不合格的区域没有要求返工,每次扣50元。4.对要求返工的,没有做到闭环管理,每次扣50元。5.对解决不了的问题,没有及时向领导,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100元。6.监测记录数据错误或缺失,每次扣100元。7.试验室每发生不安全事件扣100元,自己分管的仪器、器具完好率达不到100%每次考核100元。8.不按时到生活垃圾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无记录,每次扣50元。9.QC活动记录不符合要求,扣100元。10.未完成月度宣传报道任务,每篇扣20元。11.民主生活、政治学习活动记录不符合要求,每次扣50元。12.考勤记录不规范,每次扣100元。13.推诿扯皮,工作失误每次考核200元。14.部门领导及站长安排的工作未落实到位,执行不力,每次考核100元,累计出现三次就地下岗。15.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串岗、溜号等,被公司通报,考核100元。 | ||||||||
| 本人签名 | 分管领导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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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史杰 | 岗位 | 灰坝监测员 | 岗位序号 | 10-20 | |||
| 职责 | ||||||||
| 1.在环境监测站站长的领导下,负责灰场的施工及质量控制等工作。 2.根据实际进灰情况,指导分层、分区域堆灰、推平及碾压工作。 3.负责灰场施工中每一区域碾压完后的取样、烘烤及计算分析工作,以保证筑坝的施工质量。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的施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方法, 5.做好现代化管理工作,积极推广和使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6、监督张家沟灰场生活垃圾、石膏的堆放、处理情况,防止出现二次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7.负责灰场施工情况的上报工作。 8.配合生产现场粉尘测定、噪声测定、室温测定工作。 9.维护好自己分管的仪器、器具。 10.配合CEMS季度比对监测。 11.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 ||||||||
| 范围 | ||||||||
| 全公司所属灰场、灰坝的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及生产现场环境监测等工作。 | ||||||||
| 指标(工作标准) | ||||||||
| 1.按时进行灰场、灰坝监测、检查,并做好记录。2.灰坝监测严格执行设计标准(即铺灰厚度30cm,含水量30%,碾压5-6遍,干容重大于1.1g/cm3),对于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区域,要求返工,并再次进行监测,达到闭环管理。3.灰场、灰坝监测、检查中不发生漏项,监测不到位现象。4.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及时记录。5.不发生因监测监督不到位造成的灰坝不安全事件或环保影响事件。6.每季度省环保比对监测、市监督性监测过程中不发生因配合不当引发环保影响事件。7.依据监测技术规范完成监测任务,不发生试验室、库房偷盗、火情等不安全事项。8.不发生违章操作。 | ||||||||
| 考核 | ||||||||
| 1.不按时到灰场进行检查,每缺少一次扣50元。2.对碾压灰面,没有及时取样,每次扣100元。对监测不合格的区域没有要求返工,每次扣50元。3.对要求返工的,没有做到闭环管理,每次扣50元。4.监测记录数据错误或缺失,每次扣50元。5.对解决不了的问题,没有及时向领导,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100元。6.试验室每发生不安全事件扣100元,由于工作疏忽造成仪器损坏,每次扣100元。7.不按时到生活垃圾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无记录,每次扣50元。8.每次CEMS第三方运营定期维护的工作,配合不到位每次100元。9.每季度省、市环保比对监测、监督性监测过程中的配合工作,配合不到位每次100元。10.推诿扯皮,工作失误每次考核200元。11.部门领导及站长安排的工作未落实到位,执行不力,每次考核100元,累计出现三次就地下岗。12.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串岗、溜号等,被公司通报,考核100元。 | ||||||||
| 本人签名 | 分管领导签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