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响坎河风光带(人民路-中市路北侧)景观工程
监理单位: 滨海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朱绪军
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一、监理准入、现场监理组成及监理工作情况:
该工程为滨海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完成工程量约为 818.562481万元。监理小组情况:总监朱绪军,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组成现场监理小组实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根据《监理合同》和委托授权,在施工过程中我方进行现场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发布工作,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必要的修正监督工作,使其达到正常合理的施工状态.
在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我方根据正常的监督程序进行施工过程中事先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主要采取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工作,并对每一个合格分项工作进行签证认可,其余部分有缺陷的分项工程责令其进行现场整改,合格后予以验收,使其整个工程始终处于我方监控之下。
对于施工中增加或减少项目工程,根据设计变更及建设方对使用功能的要求,实行的是三方或四方共同认可的制度并在施工现场予以确认其工程量。
| 施工全过程中我方对整个施工过程实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工作。完成了《合同》和《授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完成的工作内容。 |
该工程分成以下几个分部工程:
1、驳岸工程 . (土方开挖、砌筑挡驳岸工程、驳岸贴面)
2、绿池工程(砌筑挡土墙、土方回填工程、绿池贴面)
3、广场工程(广场贴面)
4、牌楼工程
5、绿化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我方对每个分项工程的最小单位即检验批进行现场验收和确认。对材料进场进行见证取样,达到合格标准以后方可允许进场使用。对工程的定位和放线进行了复测工作,达到合格后予以确认,并允许下步工序施工。
对挡土墙施工还进行旁站监督工作。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都达到了合格验收的标准。
| 对绿化项目进行现场抽检,规格均符合设计要求。 |
| 施工过程中其主控项目均符合要求,在一般项目中有部分有缺陷,经过我方初步验收,并下达整改建议,经过复查,达到验收要求,同意施工单位的整改意见,同意进行综合验收。 |
| 工程竣工资料,经过我方及监督站检查,施工资料齐全,所有资料签章完善。 |
| 五、对工程总体质量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评价,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的审查意见: 同意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的自我评价。 总体评价,施工单位已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该工程总体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其安全和使用功能符合验收标准,同意验收,交付建设单位投入使用。 项目总监: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