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重庆港九波顿公司石柱项目部
抄送:重庆建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十二项目部
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港九·城南花园项目部
我工区在2010年10月4日发生的塔吊主钢丝绳断开重大安全事故经过做详细报告:
1.在2010年10月4日17:30分时4#楼,塔式起重机在吊送施工材料时因塔吊操作人员的操作大意(操作人员因内急而看所要吊的材料还没有完全栓好就起身出操作室到外面去解手,起身之时不小心碰到了起升控制杆)在起吊钢筋时(钢筋总重要大约有1000KG) 主钢丝绳突然断开,当即起吊大钩从吊臂上做自由落体掉落在1#楼车库顶板上,当时起吊材料下方正好无施工人员,无人员受伤。
2.此次安全事故事的发生也在一定程度上因在15天前更换的新钢丝绳,在维保单位的操作工人更换主钢丝绳时因操作失误造成了新更换的主钢丝绳在前端4米处的地方把主芯的聚油麻绳切断引起此处钢丝绳无油保护埋下安全隐患,而断处也正好在此处断开。
处理及防范措施:
1.此次安全事故事发生之后我工区值班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发生现场立即组织相应的应急事故处理,并第一时间通知专业性的维修/维保单位赶到现场进行设备的检查以及抢修。
2.这次安全事故事的发生引起我工区全体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对重大机械安全生产的管理。
3.事故发生之后我工区相关人员对事故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教育和针对此次事故的严重性,对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进行了专项安全技术操作规范教育,并对当事的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进行了事故经过的询问调查,从而了解了事故全貌,并从中吸取教训和管理人员在工作岗位对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4.我工区的相关管理人员经过事故调查之后提出了事故的处理意见,并重点对塔吊操作人员、塔吊指挥人员进行了事故处罚,各自罚款(塔吊司机因在此次事故发生中有重大的操作失误负主要的责任罚款:500元;塔吊指挥人员因指挥上的不到位罚款:200元)。
5.我工区项目部在这次重大事故发生之后对相应的2#、3#楼的塔吊做了相应的全面安全检查防护措施工作,在吊送施工材料时慢起慢落、不超重不违规起吊等。做到安全防范第一,安全施工作业为主。
附:《罚款通知书》2份
重庆伟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一工区项目部
| 2010 年10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