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坑支护方案
工程名称:南环新居3号楼
建设单位:敦化市吉信房地产开发公司
| 监理单位:延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敦化分公司 |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2006-5-14
| 意见或建议: | |
项目经理 | 2006年 月 日 |
安全员 | 2006年 月 日 |
安全部门 | 2006年 月 日 |
总监意见 | 2006年 月 日 |
一、土方施工:
1、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依次进行,并随时作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且不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2、在斜坡上方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性,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其顶在 向外倾斜,以防水流入挖方场地,担坡度陡于1/5或在软土区,禁止在挖方上侧弃土地,在挖方下侧弃土时,要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表面要低于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间设置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
3、基坑的挖方:
(1)、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以损塌方。
(2)、挖方边坡要符合放坡规定。
(3)、要随挖随支撑,并须支撑牢固,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如有松动变形等现象,应及时加固或更换。
(4)、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下而逐层拆除,随拆随填。
(5)、在坑边堆放弃土地、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0.8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6)、人工清土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7)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坑(槽)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8)、清土时注意土壁变动的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变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
(9)、采用挖土机挖土,在工作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且应至少留0.3m深不挖,最后由人工挖至设计标高。
(10)、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以上、用吊车吊运弃土时,起吊设备距坑边距离一般不得小1.5m,坑内操作人员在起吊时马上离开吊点正下方。
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布局人员、运输通道,并设置防止落物伤害的防护层。
(11)、基坑(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基坑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及进浇筑垫层,必分时,可加强垫层。
基坑施工临边防护措施
| 工程名称 | 天宇生态家园119号楼 | 项目负责人 | |
| 施工部位 | 基坑(槽) | 现场安全员 | 刘维斌 |
| 具体临边防护措施: 1、挖土方,基槽深度超过1.5m时,一定要按土质和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不放坡,也不架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2、坑(槽),沟边1m之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入机具。1m以堆土,其高度不得超过1.5m 。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挖深度超过2m的坑(槽)、沟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m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任何人不得在基坑边沿休息。 4、工人上下深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5、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方可进行施工。 6、开挖深度超过2m的坑(槽)、沟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m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不得在基坑边打闹。 | |||
| 工程名称 | 天宇生态家园119号楼 | 项目负责人 | |
| 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措施 | |||
| 1、土方开挖前,要认真学习审查图纸,熟悉土层地质、水文勘察资料,摸清工程场地及临近建筑物的情况。 2、施工前对附近原有建筑物、电杆、塔等采取有效防护加固措施,可利用有建筑物应充分利用。 3、做好轴线控制的测量和校核,控制网要避开建筑物、构筑物土方机械及运输线路工有保护标志。 4、在可能滑坡的地方,应在该会段外设置多道环形截水沟,以拦截附地表水,修设和疏通坡脚的原排水沟,疏导地表水。 | |||
基坑施工中,塌方事故大多与各种水渗流入基坑有关,所以,在土方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严密监控施工区域的地下水的情况,并采相应的排水和降水措施,保证施工过程在土质坚硬的条件下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1)、在基坑周边设排水沟,深度0.20米,在基坑东南角挖一直径1米排水井,用4寸水泵24小时专人监护抽水。
(2)、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充分考虑对下水 进行治理,采取排水、降水措施,防止地下水渗入基坑。
(3)、基坑施工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尚应设置明沟和集水坑,以排除暴雨和其他突然而来的明水倒灌,基坑边坡视需要可履盖塑料料布,应防止大雨对土坡的侵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