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组织协调的原则
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原则进行组织协调。坚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组织协调。
一个项目的建设,需要多个领域的诸多专业施工队伍和不同部门来共同完成,由于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人员素质不一,使得本身难度较大的协调组织工作更加难上加“乱”。工程项目本身是一个大系统,只要一个环节不通,都会造成整个项目的运转不正常,故组织协调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项目监理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是以站在中间立场的第三者身份来组织并开展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如何组织协调好各方关系,使得工程项目建设能顺利实施,是我们监理人员的共同使命,也是对监理人员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
为了实现本工程监理目标,在做好项目合同内的织协调外,还要做好项目中许多非合同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既要为投资、质量、进度三大目标实现创造好的条件,还要创造良好的内部人际、组织关系及与和社会组织的良好关系等多方面的内外条件。
2、组织协调的内容
(1)前期工作阶段
1)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2)协助委托人选择符合本工程项目特点的承包人;
3)协助委托人进行开工前期准备,创造开工条件。
(2)施工阶段
1)在施工准备期间,督促承包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备案等有关工程报建手续。
2)协助并组织设计单位、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3)督促总承包人加强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并在工序交接、相互配合、设备使用、人员安排、施工质量、进度控制、场地使用、成品保护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按目标完成。
4)按照施工进度的要求,及时与设计、检测、质量监督等单位联络,使之参与工程有关部位的现场验收与检测并及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5)以顺利推进工程建设为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各专业单位之间的接洽与协调。
3、验收阶段
(1)在中间验收的分部、单元工程完成后,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施工资料,经监理人员审查认可后,通知委托人组织设计、勘察、质监等单位进行中间验收。
(2)单位工程验收:监理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审查工作后,协助委托人按单位工程验收备案制度规定的程序,向质量监督部门申报资料;经质量监督部门书面同意后,协助委托人组织召开验收会议。
4、保修阶段
(1)继续履行保修期的监理职责,保持与委托人的联系和沟通并定期回访。对于委托人提出的质量问题,首先研究、分清质量问题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措施并监督执行,必要时,通知设计、质量监督等单位到场鉴定及研究处理意见。
(2)合同保修期满后,协助委托人组织承包人(必要时通知设计、检测等单位)进行现场查验。满足合同要求后,办理最终结算手续并终止合同。
5、组织协调的工作目标
(1)前期工作阶段
以满足工程项目能顺利开工为目标,及时协助委托人开展对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部门的协调工作。
(2)施工阶段
以满足既定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为出发点,协助委托人协调项目外围参建单位的工作,并重点协调场内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3)验收阶段
以顺利通过验收并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为目标,做好对承包人的督促和审查工作,并协助委托人组织验收工作和召开验收会议。
(4)保修阶段
以解决保修阶段出现的质量问题,向委托人移交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为目标,开展相应的协调工作。
6、组织协调措施
(1)项目监理部内部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划清工作界限,降低内部协调工作量,提高监理工作效率。
1)在本项目人员安排上,以副总监理工程师为主要协调负责人,根据工程人员的专长再进行选派,做到人尽其才。人员搭配上注意能力互补和性格互补。
2)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岗位职责分明,对每一个岗位都订立明确的目标和岗位责任。使管理职能不重不漏,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明确岗位职权。
3)定期对每个监理人员效绩实事求是评价,成绩要肯定,不足要指出,以免无功自傲、有功受屈,使每个人热爱本职工作,并对工作充满信心和希望。
4)用灵活的方法消除监理工作中的矛盾冲突,配合不佳的矛盾
或冲突,应从明确配合关系入手来消除;争功诿过导致的矛盾或冲突,应从明确考核评价标准入手来消除;奖罚不公导致的矛盾或冲突,应从明确奖罚原则入手来消除;过高要求导致的矛盾或冲突,应从改进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入手来消除。
(2)监理单位应督促参建单位各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运用委托人赋予的权利,采用合同手段防止参建各方互相扯皮。
(3)建立信息制度,采用工作例会、业务碰头会,发会议纪要及月报,采用工作流程图等方式沟通信息,使局部了解全局,服从并适应全局的需要,服务于委托人。
1)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
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应在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通知委托人、承包人的有关人员参加。
2)监理周例会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拟由副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周召开一次。
3)专题会议
在本工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就工作安排、近期施工现场问题等进行研究讨论,以解决工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2)总监理工程师在解决矛盾时要恰到好处,出现矛盾应及时进行调解,调解一是要掌握大权,二是要注意方法,如通过及时沟通,个别谈话,必要的批评,无法解决的矛盾应采取必要的岗位更动措施。矛盾要区别对待,是上级的问题,应作自我批评,是下级的问题应启发诱导,对无原则纷争,应当批评制止,使监理班子始终处于团结、和谐、热情的气氛中。
(3)施工阶段的协调,重点解决进度、质量、安全、扬尘、中间计量与支付签证、合同纠纷等一系列问题。
1)项目需求关系协调
a监理过程中抓计划环节,平衡人员、材料、设备、能源动力的需求,要注意抓住期限的及时性,规格上的明确性,数量上的准确性,质量上的规定性,体现计划的严肃性,发挥指导作用。
b指导承包人对施工力量的平衡,要抓住瓶颈环节,发现瓶颈环节,要通过资源力量的调整,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抓关键、抓主要矛盾、运用网络计划技术的关键线路法是有效的工具。
c对专业工种配合,要抓住调度环节,项目施工中需要水工、安装、机电、机械操作等专业工种交替配合进行,交替进行抓好衔接问题,配合进行抓好步调问题,就是抓好调度协调工作。
2)进度问题协调工作较为复杂。有两项有效协调工作应作好,一是委托人和承包人双方商定一级网络计划,并双方负责人在上面签字,作为工程承包合同附件;二是设立提前完工奖励,按一级网络计划节点考核,分期预付,承包人设立进度奖,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不能保证工期,委托人扣回工期奖并罚款。
3)质量问题的协调:实行监理工程师质量签字认可,对没有出厂证明,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原材料、设备和构件,不准使用,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不予验收签证,也不予计算工程量,不予支付进度款。
4)签证的协调:对设计变更、工程项目增减,在合同签订时无法预料和未明确规定,对此,监理工程师要仔细研究,合理计价,与有关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完善签证制度。
5)合同争议的协调:合同纠纷,应协调解决,不能协调解决时再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一般合同争议切忌诉讼,尽量协商解决,否则,会伤害感情,贻误时间,甚至“两败俱伤”。
6)交工验收阶段的协调:对交工验收中委托人提出的问题,承包人应根据技术文件、合同、中间验收签证及验收规范作出解释,对不符合要求应督促其采取补救措施,使其达到设计、合同、规范要求,而后办理完工结算。
(2)保修阶段的协调:工程交付使用后,对委托人提出的返修要求,监理工程师将展开调查,查清缺陷的原因,明确责任。审核承包人的返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3)做好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
1)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介绍工程概况、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难点等。组织好图纸会审,把图纸问题解决在施工前,施工中严格按图施工,组织验收约请设计人员参加,对质量事故认真听取设计单位处理意见。
2)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展情况,促使他们按合同出图。发现设计问题及时主动向设计单位提出,主动向设计单位推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支持设计技术革新。
(4)协调好供货单位与承包人、设计单位的关系。
监理部成员要特别熟悉本工程的设备工艺要求,掌握设备清单中的设备的性能、规格、供货时间、安装时间。经常不断协调设计与承包人、设计与供货、承包人与供货单位之间的关系,迅速、准确传递信息,及时向委托人汇报沟通协作情况,保证供货、设计、安装、调试的顺利进行。
(5)接受的监督与指导
服从对本项目的监督、指导。按规章制度办事。对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措施,认真检查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