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产品质量,保证只有合格品才投入使用或加工,必须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验证,以达到预防和控制的目的。同时为确保产品的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必须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全过程进行策划和控制。
一、职责
1、化验室负责原辅料、包装物、成品的检验、验证;以及负责过程检验和现场工艺卫生检查工作。
2、供销部、生产车间和有关使用部门予以配合。
二、原料检验工作程序
1、采购产品到货后,仓管员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无误、包装完好无损后做好登记将货存放至仓库并标注“待检”,由仓管员通知化验室进行检验。
2、化验室依据《作业指导书》对采购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3、检验结束后,化验室出具检验报告。
4、检验结果证实采购产品合格,仓管员按有关报告对该批产品标注“合格”。检验结果证实采购产品不合格时,通知仓管员对在库不合格品标注“不合格”,由仓管员通知原料购入人员按《不合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并与供方联系解决。
三、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
1、检验人员每天对产品外观质量进行巡回检查,做好巡回检查记录,随机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报生产车间。
2、检验人员对半成品按质量要求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当出现不合格品时按《不合格管理办法》执行。
3、生产过程中队发生的质量事故按《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执行。
4、过程检验未完成之前,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加工。
5、因市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的,由急需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质检部、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放行,并对该批物料做出标识,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追溯。
四、成品检验工作程序
1、化验室依据标准和市场准入细则的要求,对最终产品抽样进行出厂检验项目的测量试验,以验证产品是否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
2、每日生产结束后,生产车间通知化验室当日生产数量,化验室对最终成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证实合格时由质检部人员签字后将《出入库记录》交仓管员,仓管员办理入库事宜。
3、检验结果证实不符合要求时,由质检部组织对该批产品按《不合格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和处置。
4、最终产品的检验未完成,结果未报告之前,产品不得交付。
5、检验项目中带*号的项目与委托检验机构签定委托检验协议,并制定每年的送检计划。
6、产品检验过程中产生的记录由质检部保存。
六、引用质量记录
生产过程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报告
原料检验记录表
产品不合格处理记录
出入库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