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审计局对四川汶川“5.12”大地震
救灾款物进行跟踪审计
四川汶川“5.12”大地震发生以后,新津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支援灾区人民,县审计局对捐赠款物及时进行了跟踪审计。
组织到位。截止2008年5月25日,新津县民政局、红十字会收到党政机关、企业及个人等捐赠的款物2208.15万元,其中现金1813.86万元(其中定向捐款822.74万元),物资折合现金394.29万元,物资主要为方便米饭、医疗器械、棉被、枕头、矿泉水、饼干、菜油、大米等。
管理到位。县相关管理单位收到现金纳入专户管理,专账进行核算。捐赠物资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和发放。
财政拨款、相关单位发放物资较及时。捐赠款物中累计发放款物362.46万元,其中现金50万元,物资发放折合现金312.4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县镇乡因房屋受损的灾后重建。物资主要发放到县受灾群众安置点、双流航空港、青川县红十字会、都江堰市红十字会、什邡市洛水镇、零星受灾群众等。县本级财政及镇乡级财政安排救灾资金282.8万元(含市财政拨入款106.2万元),救灾款物的及时发放有力地支援了受灾群众的生活。
此次跟踪审计,审计机关还对捐赠款物管理中存在的簿弱环节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以进一步确保救灾款物及时用到受灾群众身上,确保受灾群众的安宁生活。
2008年5月28日
本期送:县委办,县办,县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
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拟稿人:李玲 核稿人:张宁 签发人: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