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
安
质
环
保
部
管
理
制
度
项目经理部
山东天诚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安质环保部管理制度
施工质检程序按质检工作的目标管理分为:工程开工审批程序、进度检验工作程序、质量检验工作程序、计量与支付程序、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工作程序、信息管理工作程序、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程序等。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不仅仅是最后的检验,而是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就是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人、设备、材料、工艺、环境等主要因素进行控制,认真做好事前检查审批、事前检查、事中抽查监督、事后验收评定等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的管理。这就要求质检工程师从工区负责人提出开工申请到“中间交工证书”的签发,都严格执行质检程序。
施工质量基本程序
开工前,质检工程师应向工区提出适用所有工程项目质量检验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质检人员、工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检验工作程序化。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检验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审批《开工申请单》
在分项(或分部)工程开工之前,质检工程师应要求工区提交《工程开工申请单》并进行审批。
质检工程师在收到开工申请后,应检查工区的施工准备工作情况,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如果确认满足合同要求和具备施工条件,则批复开工申请并签发开工令。工区负责人在接到质检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后即可开工。
2.填报《工序质量检验通知单》
在每道工序完工之后,质检工程师应要求工区负责人的自检人员按照质检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质量检验通知单,并附上工序自检资料,报请质检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
3.签发《工序质量验收单》
质检工程师在收到工区负责人提交的《工序质量检验通知单》并检查该工序的质量自检资料后,对已完工的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验合格后,签发质量验收单。工区负责人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对不合格的工序质检工程师应指示工区负责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进行后道工序。
4.填报《中间交工报告》
当分项(或分部)工程的全部工序完工后,工区负责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归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填写中间交工报告,提出中间交工申请,报请质检工程师进行中间交工验收。
5、各工区严格遵守项目部指定的《报监程序分项及部位》进行报监。
附表:《报监程序分项及部位》
项目经理部
山东天诚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
201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