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服务类)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XXXXXXXXXX项目
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XXXXXXXXX项目造价咨询 |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1 | xxxxxxx项目造价咨询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能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XX及以上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 5、供应商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价。 |
四、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xx年xx月xx日8时30分至xx年xx月xx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2)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资质证书副本;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
4.售价: 。 |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XX年XX月XX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 |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
1.时间:XX年XX月XX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 |
七、联系方式 |
1.采购人: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xxxxxx项目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 |
2 | 建设地点 | |
3 | 招标范围 | 包括建设初期概算;招投标阶段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项目前期阶段(招投标、合同签订)各专业工程师须按工程项目要求的时间、地点到场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项目施工过程成本控制及造价咨询控制; |
4 | 服务期限 | 从建设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 |
5 | 资金来源 | 资金 |
6 | 供应商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能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XXX及以上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 5、供应商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价。 |
7 | 资格审查方式 | |
8 | 投标有效期 | 90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递交方式:可以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形式,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接受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
1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
12 | 报价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word电子文档一份,单独密封装订的唱标单一式三份。 |
13 | 疑问的提交及答疑时间 | 疑问提交的截止时间:XX年XX月XX日下午17:00时前 答疑回复时间:XX年XX月XX日下午17:00时前 |
14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XX年XX月XX日上午9:30时 地点: |
14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XX年XX月XX日上午9:00时 地点: |
15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16 | 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6 | 代理人 | 招标代理人: 联系人: |
18 | 付款方式 | (1)本合同签订后,由委托人向咨询人预付合同额的 %; (2)按期完成总承包单位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并经委托人认可且按期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由委托人向咨询人支付至合同额的 %; |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项目造价咨询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情况: 。
1.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1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1.3造价咨询服务范围:xxxxxxx 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一、前期服务阶段:
1)方案投资估算的审核,设计方案对比及测算;
2)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3)项目成本测算;图纸会审、深化设计的评审以及经济性分析。
4)按照招标人的招标时间要求,编制施工总承包招标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招标标底,保证成果准确及时。
5)根据图纸会审结果,编制并与施工单位核对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预算造价, 向招标人提出节约造价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工程造价指标的比较及分析。
二、项目实施阶段:
1)按照招标人的招标时间要求,审核或编制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招标标底,保证审核成果准确及时,确保控制价及标底价格与市场价格吻合。在招标期间积极配合招标人的工作并提出合理建议。
2)参与招标文件及合同商务条款的审核;协助招标阶段的商务标分析;招标完成后的项目成本分析。
3)受托方必须派驻现场代表,对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现场签证与监理等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和确认;负责核实工程造价,对成本变化进行测算与比较。
4)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投资偏差分析。
5)掌握施工进度,参加形象进度验收,协助招标人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形象进度拨款进行审核。
6)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计划,协助招标人确定成活价,参与材料定价、设备定价的市场考察。并对数据的来源负责,确保市场考察深度。
7)对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选用方案提供咨询和比选,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及时处理。
8)会同委托方人员、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对施工中采用的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进行确认,做出经济性分析,判断“四新”的应用对项目降低成本的影响。
9) 按照招标人要求对项目动态成本进行分析及总结,成本报告编制及时。
10)提供工程预算定额有关的咨询服务,办理招标人交办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其他事宜。
11)招标人和施工单位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供应商现场驻场人员在招标人的组织下搜集证据、明确事实,出具索赔处理意见书。
2、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落实。
3、合格供应商要求:
资格、资质、业绩及人员配置等
3.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XXX以上资质;具有承揽本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和技术等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供应商拟定的咨询团队核心人员必须满足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不少于5名(其中至少4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应包括土建、安装、市政、园林等专业。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标书内提供近半年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社保证明原件)。
3.4项目部成员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一名土建、一名安装工程师及一名协助人员始终长驻招标人工地办公,供应商在人员配备表中必须明确注明三名长驻人员,长驻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缺勤或替换,必须向招标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其余各专业在接到具体工作任务时应保证所拟派的人员及时服务于该项目。项目部人员组成必须与投标单位投标时承诺的人员相匹配,否则,招标单位将对投标单位作出相应惩罚直至终止合同。派往常驻造价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随意换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对提交的造价咨询结果文件的要求:
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5、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报价文件不予退回。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
第五章评分细则
6.2招标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6.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报价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澄清: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前附表要求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公司。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应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15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9、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报价文件和与报价有关的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报价文件的组成:
10.1资格、资质证明部分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
③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④唱标单;
⑤报价分析表(格式自拟)
⑥报价函及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声明;
10.2商务部分
①企业简介及组织架构说明;
②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③近二年(2014年、201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5000万元以上造价咨询业绩表(附业绩合同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⑤供应商企业所获得荣誉;
⑥承担本项目自身所具备的优势及有利条件;
⑦对本项目的承诺;
⑧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⑨投保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10.3技术部分
①项目实施方案(造价咨询):项目实施方案表明与该项目有关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对工作范围内提出的任务的理解和实施方法;
②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及简历表、项目负责人业绩(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项目咨询团队人员简历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4)拟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情况表;
以上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供应商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③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相关不良记录(供应商如实、自行申报并对申报情况负法律责任,如无也请说明);
④投保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单位应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取费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竞报承担本工程的服务费率及总报价,总报价应包括造价咨询服务的全部费用。报价中应包括:直接成本(现场造价人员工资及差旅费、补助费等,用于本工程造价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新技术开发研制费用等)、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此报价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不管供应商在投标书中是否有说明,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视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为满足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其投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维护、保险及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税金等各项费用;
2)参与本项目工作的人员的一切劳动报酬、现场办公生活设施费用、差旅、交通、培训费用等;
3)合同期内市场价格、人工价格或劳务费、收费、税率、汇率或调价文件的变动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
4)为满足招标范围内服务投标方所进行的外联、协调工作及其发生的所有附加费用;
5)满足建设主管部门对于造价咨询业务承接规定缴纳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赶工等特殊因素造价人员必须加班或建设方要求加班的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11.2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实际建筑面积的增减、核对时间的延长及一切可能的影响本合同费用的因素而变动;不因汇率、税金、物价、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动而变化,在承诺服务期内不因项目调整设计、业态调整、重复性工作和开竣工日期、结算日期等不定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12、货币:
本项目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3、投标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在提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3.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3.3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后 5 日内予以退还。
13.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七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
②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
14、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4.2报价文件的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报价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本与唱标单有不同之处,以唱标单为准。
14.3报价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报价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14.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5、报价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5.1报价文件的装订:要求A4纸张打印,WORD中文版左侧装订,报价文件的目录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15.2供应商应将所有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3在内层和外层报价文件密封上均应注明: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标段;
(2)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3)正本或副本;
(4)每密封信封上注明“于XXXX年 月 日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5.4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报价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15.5所有报价文件的内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15.6将报价文件做成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并在封面注明“电子文档”,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15.7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三份“唱标单”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在信封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唱标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五)开标
16、开标会议:
16.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如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供应商还应携带评分细则中所列证书、合同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不作为得分依据。
16.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开标时,招标单位将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报价文件进行有效性检查,报价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报价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16.3开标会程序:
16.3.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人主持。
16.3.2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报价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6.3.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报价文件,唱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
16.3.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7、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17.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7.1.1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17.1.2报价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名);有委托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报价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7.1.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7.1.4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7.2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18、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8.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在开标前在专家库中抽取。
18.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9、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评标内容的保密
20.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书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0.2 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1、评标纪律
21.1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21.3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监督人员及经批准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
21.4 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审意见。
21.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6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报价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7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1.8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1.9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1.10 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单位提供。
21.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评标
22.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2.2 为了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2.3 报价文件的初步审查
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报价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
(7)有围标、串标情形的;
(8)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22.4 报价文件的详细审查
本工程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实施方案、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等因素,以报价合理,实施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现场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满足要求、社会信誉度高等为评标定标的标准,以满分100分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七)定标
23、定标:
23.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所附的评分办法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按得分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汇总排序,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由招标单位依法确定中标单位。
23.2如发现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2)发现供应商存在违反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3.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未决诉讼、涉嫌犯罪等行为,招标人认为对本次采购构成影响的有权取消其推荐资格。
24、其他
中标单位应保证业主及其相关人员在使用中标单位提交的成果文件或成果文件的任何一部分时,免于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诉讼或索赔,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张均与业主无关,中标单位须主动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
(八)中标通知书
25、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发布在相关网站,公示期满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公开招标:服务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乙方:
代理机构名称:
合同生成日期:
(甲方)所需(服务名称)经 (代理机构名称)以招标文件在国内以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投资金额:
5.资金来源:
6.建设工期或周期:
7.其他: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的要求。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____________(大写)(¥ )。
2.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
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___份,咨询人执_____份。
附则:
委 托 人:___________(盖章) 咨 询 人: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住 所: 住 所: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F2015-0212》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F2015-0212》
附件1:项目咨询服务人员表
岗位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表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委托期限:90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 日
粘贴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三、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贵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有关规定,经了解项目概况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总报价: 元,承担XXXX项目造价咨询工作。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单位作为中标单位接受任务后,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决不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6、我单位坚决服从招标人的管理,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7、我单位接受造价咨询任务后,因工程延期,承诺造价咨询费用不再增加。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四、唱标单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人民币 (元) | |
服务承诺 | ||
保证质量的主要措施: | ||
项目负责人: | ||
本供应商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的要求。 | ||
供应商现场确认(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五、报价分析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内容 | 综合单价 (m2) | 报价分析 计算过程 | 备注 |
1 | …… | ||||
2 | …… |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六、供应商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 | ||||
组织机构 | ||||
电话号码 | 注册办公地址 | |||
员工总数 | 管理人员数量 | |||
公司资质等级 | ||||
公司注册师数量 | ||||
审计经历年数 | 国内 | |||
国外 | ||||
请在此或附图表明公司机构构成,包括部门负责人及主要相关人员 | ||||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注册证书编号 | 从事造价咨询年限 | ||||||||
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工程造价 | 备注 | ||||||
个人其它简历 |
计划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年限 | 证书编号 | 承担过的项目 | 备注 |
2、需在本表中指定各专业造价负责人及拟驻现场人员。
八、近3年来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造价咨询时间 | 合同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 … | … | … | … |
九、财务状况表
(一)基本资料:
资产总额 | 元 | 其中 | 固定资产 | 元 |
流动资产 | 元 | |||
负债总额 | 元 | 其中 | 长期负债 | 元 |
流动负债 | 元 | |||
每年平均 完成投资 | ||||
每年平均 完成工程造价 咨询情况 | ||||
目前承接工程 造价咨询情况 |
第五章 评分细则
项目 | 评分标准 |
商务标部分 (10分) | 以各投标单位有效总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值,即最低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值。 |
项目实施方案 (55分) | 1、项目实施方案: ① 编制清单审查;0-4分 ② 形象进度付款审查;0-4分 ③ 现场变更签证的造价审核及协商调整;0-4分 ④ 协助询价人对材料、设备的价格进行确认;0-4分 ⑤ 投资控制目标及实施细则;0-3分 ⑥ 招投标文件的审核及合同管理;0-4分 ⑦ 质量内部控制措施详细及工作流程合理可行,方案可操性强;0-4分 ⑧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承诺;0-4分 ⑨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的保证措施;0-4分 2、企业竞选优势,根据企业综合实力、类似业绩经验及业主的评价等情况酌情得;0-5分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明确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且针对本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合理、数量满足要求,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得;4分 4、有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声明得;2分 5、报价企业自行考虑工程情况及特点,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报价优惠除外)得;4分 6、对本工程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是否切实可行,得0-5分。 |
项目机构人员配备情况(10分)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是注册造价师和高级工程师,满足条件者得2分,另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加1分,满分3分; 2、技术负责人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是高级工程师得1分,满分2分; 3、项目负责人2014年以来从事项目XXXX万以上的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4、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个得0.5分;高级职称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 5、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合理,且整体水平情况,酌情得0-2分; |
企业基本情况及信誉(10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企业组织机构图及各种管理制度,考核供应商组织机构健全程度,酌情得0-3分。 2、企业实力及承担本工程的有利条件的说明0-4分。 3、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情况,酌情得0-3分,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
企业业绩 (12分) | 1、近三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3分; 2、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3、近三年被评为国家级造价咨询先进单位的加3分,省级造价咨询先进单位的加2分,市级造价咨询先进单位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4、供应商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从事项目5000万以上的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询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4分;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不重复计算。 |
服务质量(3分) | 承诺供应商对服务质量作出承诺,评委根据表述酌情得0-3分。缺项不得分。 |
2、相关业绩须出示合同原件,否则对应项不得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