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分析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现实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策略,加强对我国海洋权益的保护。在对比事实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见解。
关键字:海洋权益,形势,中国,资源,经济,策略
一、关于海洋权益的介绍
(一)海洋权益的定义
关于海洋权益的定义,不同的国家都有其各自的理解和定义,不同的书籍和文件也有些各自不同的描述。我认为,在不同的下定义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海洋权益的描述相对较为中肯。即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空间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利益的总称。在内容上一般体现在海洋政治利益, 海洋经济利益, 海上安全利益和海洋科学利益等方面, 其重要性关乎国家发展、繁荣和安全。
(二)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
国家海洋权益是综合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三个方面,周边国家行动的目的也无非是为了这三种利益。文献[2]对这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概述。
一、政治利益。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海洋权利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而形成的一些权利。宣示有关海域主权的归属,既能在国际论坛上拥有更多的发言权,为以后的经济活动、军事活动开道,又是应对国内民族主义呼声、平息国内矛盾的捷径,任何一国在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时都是绝不敢掉以轻心的。
二、经济利益。经济利益主要体现为海洋渔业资源和海底矿产资源,尤其是石油天然气资源。上个世纪60 年代末,联合国牵头搞了一次从黄海到南海的科考活动,参加活动的一位美国科学家对东海和南海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惊叹不已,惊呼这一海域为“第二个海湾”。仅此就可以看出海洋权益对国家经济发展的 重大推动力。
三、安全利益。一个国家的安全利益是和发展利益统一的,也就是说国家的发展会遇到哪些安全上的威胁,国防力量就要去关注、减少乃至消除这些威胁。对一个濒海国家来说,出海口和航道就是该国的发展基石,可谓得之则兴,失之则亡。所以,能否保护好自己的海洋权益,对各临海国来说都是事关利益的极大问题。
二、目前我国的海洋权益形势
•一 是海洋领土安全问题。我国在东海、黄海与一些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划分、 架问题上有分歧,在南海与有关国家在一些海域上有争议。
•二是海洋资源安全问题。海洋产业是我国重要的国家利益,但一些国家通过所谓的“国际招标”,在我经济海疆线内进行非法开发活动。我国渔民在传统渔场作业时,合法权益经常被损害。
• 三是海上交通安全问题。我国对外贸易90%以上是由海上运输来完成的,我国的石油进口也越来越多依赖海上运输。此外,煤炭、铁矿石、粮食进口数量都非常可观。如何保持海上战略通道畅通,面临着十分复杂的形势。
• 四是海洋信息安全问题。海洋信息具有战略意义,海洋地形、地貌是划分架的基本依据,海底矿石资源分布及存储量是开发利用的基本前提。海洋气象、海流传播规律、海洋大气波动现象等,不仅有经济意义,更具有国防意义。我国的海洋信息安全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更缺乏有效的保护。
• 五是海洋环境安全问题。我国近海是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海域之一,水生资源受到很大破坏,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很丰富的鱼类资源,现已急剧减少了,有的甚至到了绝种的边缘。
• 六是海洋非传统安全问题。海上走私、贩毒等,台风、海啸,重大海上船舶、飞机事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突出。
三、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策略
我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如何解决海洋争端,有效地维护海洋权益,开拓国家发展的利益空间和安全空间对我国的和平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遵循国际法,和平解决争端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流。我国一直坚持通过平等协商,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划定各自的管辖权界限。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我国已与越南就北部湾划界问题进行了协商与谈判,并于2000年12月签订了正式的划界协议,这是我国与海上邻国间通过和平的方式划定的第一条海上边界,我国还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与日、韩签订了新的渔业协定,这些都为今后我国与其他国家解决海洋权益争端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二)、尊重历史的原则
目前我国被其他国家侵占的岛礁几乎无一例外地是在历史上早就属于中国,只是由于发现了丰富的资源或战略位置日益突出,而使周边国家顿生凯觑之心。例如,早在1500多年前,南海诸岛就归海南岛管辖,明朝以后归崖洲管辖,清朝又划归广东省琼州府管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承认沿海国享有“ 历史性所有权”,我国在南中国海享有的历史性权利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三)、自然延伸原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架的定义是“沿海国的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大到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这充分说明自然延伸原则是架制度的主导原则。我国是宽架国家,架面积居世界第七,我国历来主张架是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架的划分也应该依据自然延伸原则,这一原则不仅是国际法中划分架的主导原则,也是我国捍卫海洋权益的有力武器。
(四)、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
搁置争议并不是对邻国侵占我国领土和海洋权益的认可, 而是在双方认识差距较大的情况下,主动回避,以求国家关系的大局不受局部争端影响的一种暂时性的措施。随着我国“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有中国特色的大国外交战略的实施,我国能够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解决与邻国间的海洋权益争端,为我国的和平崛起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参考文献
1郁志荣. 浅谈对海洋权益的定义[J].海洋管理.
2陆向阳. 浅论我国海洋权益的保护[J].焦点话题.
3李国强. 维护我们国家的海洋权益[J].瞭望.
4 陈德恭:《现代国际海洋法》
5《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附件,来自www.u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