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位于唐山市路南区西电路东侧西郊热电厂对过的唐山市南湖西北片区危改D组团Ⅱ期工程中基坑支护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 承包范围:土钉墙支护。
二、 承包方式:
三、 承包价格: 元/㎡(基坑支护实际测量面积、价格为含税价)
四、 施工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提供住宿宿舍的责任,有给予施工技术质量等方面指导监督、协调工种相互配合的责任,有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治安管理等方面教育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用料、安全、文明施工等提出要求,并进行督促、检查。
(3)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接口,并保证其安全可靠,满足施工期间使用负荷要求。
2.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 乙方有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管理的责任,有保证工期、质量、安全、节约材料、文明施工的责任,有做好各工种相互配合协调的责任,有对本工种施工人员进行治安管理的责任。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应有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3)乙方在施工期间对工期、质量和文明施工等采取切实有效的保证措施,确保工程顺利验收。如果工期延误按每日工程总造价0.5%进行罚款处理。
六、 工程质量:合格
乙方施工质量必须合格,出现质量问题(达不到质量标准经甲方、监理、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返工的,基坑支护后出现塌方的、)乙方应立即整改到位,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按甲方制定下发的《工程质量管理规则》中规定的相关事项处罚。
七、 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争创省级文明工地。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经理、施工员等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乙方对本工种的施工作业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创省级文明工地、唐山市文明工地的突击性工作安排。
八、 物料管理:
1. 乙方应根据施工作业计划和现场材料情况进料。
2. 乙方必须每日收集施工现场散落的杂物并分类堆放,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九、 付款方式:
完成总工程量的 %后 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工程全部完工后 日内,支付工程款至总造价的 %。工程验收完成后 日内,按实际测量面积一次性结清剩余工程款。
十、 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承包总额的10%。同时非违约方有免责和终止合同的权利。
2.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共同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