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长工作职责
一、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长是劳务分包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持证上岗。
二、监督检查本劳务承包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三、发生合同外增减量、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停工、窝工等现象时,应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主动与总承包项目经理办理签认、结算和支付等相关手续。
四、积极与总承包项目部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
五、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得超越权限自行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避免发生内部劳资纠纷,确保不出现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六、积极配合市、区建委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