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
听证会代表候选人报名须知
一、本次听证会目的
近几年我市城区发展速度较快,地域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公共交通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提高我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促进出租汽车总体规模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召开此次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中心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的意见,供决策参考。
二、听证代表的构成
经报名确认后,由我委选聘17名听证会代表,其中:消费者代表(志愿者)4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3名、出租汽车企业代表3名、民营公交汽车企业代表2名、协会代表2名、部门代表2名、专家代表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思维清晰,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正确、完整地表达搜集的意见;
4、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搜集各方意见,并能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消费者代表(志愿者)候选人还需具备的条件:
1、在成都市居住2年以上;
2、经常乘坐出租汽车。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候选人还需具备的条件:
1、在本市市区内从事出租汽车驾驶2年以上;
2、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
3、具有良好的出租汽车行业记录,近2年无严重客运违规行为。
(四)出租汽车企业代表候选人还需具备的条件:
1、在我市出租汽车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理;
2、具有出租汽车管理5年以上经历。
(五)民营公交汽车企业代表候选人还需具备的条件:
1、在我市民营公交汽车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理;
2、具有公交汽车管理5年以上经历;
3、愿意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经营。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消费者代表候选人须提交的资料:
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户籍证明或所在居委会证明)。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候选人须提交的资料:
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
(三)出租汽车企业代表候选人须提交的资料:
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单位推荐意见。
(四)民营公交汽车企业代表候选人须提交的资料:
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单位推荐意见。
五、报名程序
(一)2010年3月29—30日,报名人到报名处领取或在市网站(http://www.cddrc.gov.cn/)下载报名表。
(二)报名人填写报名表。
(三)3月29—30日,报名人到报名处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资料。
(四)3月29—30日,工作人员收取、审查相关资料后接受报名。
(五)3月31日,工作人员通知中选的代表候选人。
(六)4月1日,中选的代表候选人到报名处领取听证代表聘请书和听证会资料。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