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岩市教综〔2010〕173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
书写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市属学校:
为了提高学生规范汉字的书写水平,引导青少年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熟悉、亲近祖国优秀文化,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闽教语〔2010〕2号,见附件一)和《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补充通知》(闽教语〔2010〕3号,见附件二)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学生参加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按照闽教语〔2010〕2号和闽教语〔2010〕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学生都能参加到写好规范汉字的比赛活动中来,通过活动,养成写好规范字的良好习惯。
二、初赛书写内容
小学一组(一——三年级):人教版二年级语文下册,李白《望庐山瀑布》;
小学二组(四——六年级):人教版五年级语文下册,杨万里《舟过安仁》;
初中组:人教版八年级语文下册,韩愈《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
高中组: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三册,柳永《雨霖铃·寒蝉凄切》;
中职组: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三册,秦观《鹊桥仙·纤云弄巧》。
三、时间安排
6月27日前各县(市、区),各市属中小学、中职学校完成初赛,并将填好后的《参赛报名情况汇总表》发到邮箱******************。
预定在7月3日上午在龙岩市城区举行复赛,具体参加复赛的对象、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选送市参加复赛预选的作品每组不超过20份(硬笔、软笔各不超过10份),超过的退回重评。
2.送省参评且获省表彰的作品市里不再评奖,未送省参评和在省里落选的优秀作品由市里组织评选并表彰。
3.各高校自行组织比赛并将作品直接送省参评。
4.每位参加省复赛者须交纳评审费10元。
附件:1.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
通知
2.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补
充通知
龙岩市教育局 龙岩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规范汉字 书写比赛 通知
抄送:省语委办,市办,存档。
龙岩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7日印发
附件一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文件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闽教语〔2010〕2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学生
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提高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引导青少年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熟悉、亲近经典,对于培养青少年丰厚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重要影响,对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09年,省教育厅、省语委举办的首届福建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通过各地、各高校精心组织、积极发动,有数万名学生踊跃报名参赛,涌现出大批优秀作品,展示了学生较高的汉字书写水平及我省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成果,社会反响热烈。我省报送特等奖获得者的作品参加“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总决赛,获奖数量位列全国第三,并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奖。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32号)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省语委决定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大赛组织:
(一)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语委主办,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委员会、省教育电视台协办。本次大赛成立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省语委办、省教育厅高教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人任委员。组委会内设专业指导委员会,主要担任比赛评审等专业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语委办,负责赛事安排等日常事务性工作,电话(传真):0591——87812256;地址: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二)各设区市、各高校应广泛发动组织本地(本校)大中小学生踊跃参赛,扩大比赛的影响,并组织、安排好初赛和复赛。各设区市、各高校请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赛事组织安排书面报送省语委办。
三、赛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初赛日期,由各设区市、各高校自行确定。
2.复赛日期:2010年7月底,具体日期和参赛要求另文通知。
(二)比赛方式:
1.按不同组别中的不同书体类别进行比赛。
(1)共设8个组别: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职组(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组(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高校港澳台侨学生组、在华留学生组。
(2)分6种书体类别: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每位选手只能报1种书体类别作品。
(3)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见附件3。
2.比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
(1)初赛:
由各设区市、各高校(含留学生组、高校港澳台侨学生组)组织。《参赛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送省语委办。
(2)复赛:
各设区市、各高校按照不同组别中的不同书体类别分别从初赛作品中选拔一定的优胜者参加复赛。复赛为现场比赛,由省组委会统一命题、规定格式、提供硬笔比赛纸张,软笔用四尺宣纸由参赛者自备。复赛由各设区市指定地点,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用一种书体形式现场书写。省组委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将分组到各设区市巡视监赛。各高校由学校自设赛点组织复赛。
(3)奖项设置:
省组委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专家,按不同组别、不同书体类别分别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具体名额另定),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和
“优秀组织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初赛、复赛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将获得“优秀组织奖”。同时,将选送特等奖获得者参加全国组委会组织的现场总决赛。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各高校应充分认识到组织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有利于培养、提高青少年语文素养和个人文化修养,提高全社会的汉字规范化水平,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积极作用。各地、各高校应将其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发动,扩大参赛规模,提高参赛作品质量,及时发现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使比赛成为本地区(高校)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成果展示过程。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规范汉字的学习使用,促进汉字书写水平的提高。
附件:1.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
2.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
3.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 教育 语言文字 汉字 比赛 通知
|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5月17日印发 |
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
| 设区市 | 高 校 | |||||||||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手 机: | ||||||
| 组 别 | 参赛人数 | 作品件数 | 参赛学生民族/港澳台侨地区/ 留学生国籍统计 | 特教学生情况统计 | ||||||
| 软笔 | 硬笔 | |||||||||
| 小学一组 | ||||||||||
| 小学二组 | ||||||||||
| 初中组 | ||||||||||
| 中职组 | ||||||||||
| 高中组 | ||||||||||
| 高校组 | ||||||||||
| 高校港澳台侨学生组 | ||||||||||
| 留学生组 | ||||||||||
| 总计 | ||||||||||
| 备注 | ||||||||||
附件2
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参赛作品登记卡
设区市/高校: 组别: 书体类别: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 民族 | 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 | ||||||||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 所在学校(全称) |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 以下为书写内容信息 | |||||||||
| 题目 | 选自 | ||||||||
| 作者 | 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 ||||||||
附件3
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
一、作品规格:软笔(毛笔书写),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钢笔书写,小学一组可使用铅笔),不小于A4纸。参赛者自备纸张,格式自定。
二、每位选手必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2)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者取消指导教师评优资格。
三、复赛报送作品须落款并加盖印章,初赛是否落款并加盖印章由各设区市、各高校自行决定。
四、书写内容可从所选文章中节选,但须为完整的一段或一段中局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字数不限,但现场比赛时须在比赛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作品创作。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五、作品内容不能提供明确出处,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将取消个人参赛和组织机构的评奖资格。缺漏字、多字等现象酌情扣分。
六、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省组委会享有使用权。
附件二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文件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闽教语〔2010〕3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
书写大赛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闽教语〔2010〕2号)要求,为办好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大赛组织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初赛组织工作
初赛组织工作:初赛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自行确定。各设区市、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不同组别中的不同书体类别分别从初赛作品中选拔一定的优胜者参加复赛。
二、复赛组织工作
复赛时间:2010年6月12日——13日(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2010年7月3日——4日(各设区市)。复赛为现场比赛,由省组委会统一命题、规定格式、提供硬笔、软笔比赛试卷,软笔用四尺宣纸由参赛者自备。复赛由各设区市、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指定时间和地点,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用一种书体形式现场书写。省组委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分组对各设区市进行巡视监赛。
三、复赛的试卷
复赛的试卷由省组委会统一印制,作品内容分别选自中小学语文课本和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省组委会将于2010年6月4日前通过邮政快递寄送复赛试卷。请各设区市、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2010年6月1日前将接收复赛试卷的联系人(含地址、联系电话等)、参加复赛学生的名单报省语委办(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传真电话:0591——87812256)。
四、复赛作品报送
各设区市、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参加复赛作品进行初评,将评出的优秀书法作品选送参加全省的评审。各设区市报送作品总数(含硬笔、软笔)不超过300张,各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作品总数(含硬笔、软笔)不超过50张,在校生万人以上的高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可增送50张。选送作品应统筹兼顾不同组别、不同书体类别作品的数量(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按质量选送,名额不限),并附上作品报名表(附件)。报送作品中硬笔和软笔的作品比例分别为:60%、40%。各设区市于2010年7月9日前,各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2009年6月18日前将报送作品(附参赛选手名单)通过快递寄至省语委办,并附初赛、复赛参赛人数、总结和现场照片5张。
请各设区市、各高校和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认真组织,做好动员部署,规范操作,确保大赛如期举行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附件: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语言文字 汉字 比赛 通知
| 抄送:省图书馆、省档案馆 |
|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5月27日印发 |
第二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表
| 设区市/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 ||||||||||||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手 机: | ||||||||
| 选手姓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民族 | 所在学校 (全称) | 年级/ 专业 | 联系电话 | 参赛组别 | 书体类别 | 指导教师 及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