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带班制度
2020年3月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项目分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疫情、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等健康安全突发事件。
三、编制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
四、规定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常务、、总监、总工程师)是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在岗时间不少于24天,带班时间不少于4天项目负责人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或其他负责人代行其管理工作。
2.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疫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五、带班职责
1.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以高风险工点带班为主要导线。
2.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及督导考核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班组不推给项目、项目不推给项目经理部/公司、项目经理部/公司不推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推给上级)的原则处理。
6.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公司(项目部)生产技术部或向专家求助。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7.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8.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9.对于社会性突发事件、疫情、自然天气等加强监督。在疫情方面重点检查防疫物质储备、保管、发放、实施性方案执行情况,及时监督好安全部门落实。
10.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六、带班要求
1.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2.带班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责任工班进行处罚。
4.领导应当向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
5.项目部应当及时公布项目领导值班情况表,以保证信息传达及时性。
七、考核: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1.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1.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0元;
2.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50元;
3.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4.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附件:
附件1: 项目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安排表
附件2:项目领导带班检查记录册
附件3:工地危险性较大工程统计表
项目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安排表
| 星 期 | 现场带班负责人 | 职 务 | 备注 |
| 一 | 项目经理 | ||
| 二 | 项目副经理 | ||
| 三 | 总工程师 | ||
| 四 | 安全总监 | ||
| 五 | 质量总监 | ||
| 六 | 项目 | ||
| 日 | 其他领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