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授权产品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被授权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
电子邮箱:
乙方(IP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乙方拥有知识产权的IP素材授权甲方开展商务合作事宜,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内所列的各项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术语解释
一)作品及素材:包括作品本身及其内容,以及作品创作过程产生的全部资料、素材或作品的组成部分,如作品的故事梗概、底稿设计、标题、logo、脚本/台词、角色关系、人物形象、服饰造型、场景等。
三)IP:包括知识产权性内容(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如作品、素材、作品的组成部分、商标;以及非知识产权性但具有商业价值的内容,如品牌、形象、特定化的商业要素、商誉商号等。具体以乙方实际交付的为准。
四)IP授权和商业化运营:通过合同约定,以作品、素材及IP为核心开展改编、衍生创作、商品开发、主题授权、促销授权、logo展示、营销推广等商业活动。具体以双方实际执行的为准。
二、合作模式和知识产权归属
一)合作基本模式:乙方将乙方自行创作或享有合法权利的作品或作品素材交付甲方,由甲方用于。
二)知识产权归属原则:
1.乙方提供或创作的作品及素材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不因本协议而发生变动。
2.甲方根据乙方授权二次创作/改编形成的作品或开发的商品的知识产权归(请按实际需要勾选):
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按分成比例共有
三)交付: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美术素材,统一以□PSD格式□其他格式交付。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字稿件,统一以□word格式□其他格式交付。
3.其他形式的素材或作品,以格式交付。
本协议项下合作的授权作品或素材,均通过本协议首页所载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交付。
三、许可使用(授权)时间、范围和性质
一)授权权利(以勾选或填写的为准):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法律规定的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注册商标使用权;或。
将授权作品或素材用于:
二)授权地域:本协议授权地域为(请勾选):中国地区(不含港澳台)/大中华地区(中国及港澳台、新加坡、日韩)/全世界范围。
三)授权期限:
1.本协议的授权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授权期限届满前30个自然日内,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续约。
2.如果授权期限届满且双方不再合作,乙方同意给予甲方不少于日的缓冲期。在缓冲期限届满之前,甲方应从所有销售渠道下架授权商品,并删除所有宣传广告。
四)授权生产的产品:
五)授权销售平台/渠道:
六)授权性质:本协议的授权性质为(请勾选):独家授权/非独家授权。
二、授权金(版权许可使用费)、分成款与费用结算
一)授权金(版权许可使用费):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大写人民币)的授权金(版权许可使用费)。除授权金(版权许可使用费)以外,双方还应按照以下约定对商品的销售额进行分成。
二)合作分成:
甲方应提供支付结算数据供乙方核对。核对确认后,乙方应按以下约定进行分成和支付。
1.分成基数(对象)和比例:
分成的基数(对象)为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IP素材/形象生产的商品的销售额。具体如下:
1)当商品通过电商平台(如淘宝、天猫、京东等)销售时,销售额以电商平台后台数据为准。
2)当商品通过线下销售时,销售额以甲方提供的数据为准。甲方应确保线下销售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分成比例:甲方【】%:乙方【】%。分成计算公式如下:
甲方应得分成款=商品销售额×甲方分成比例
乙方应得分成款=商品销售额×乙方分成比例
3.分成款对账结算周期:
1)甲方应在每个自然月的第【】日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供上一个结算周期(即上一个月)的结算数据(或对账单)。如果乙方对结算数据(或对账单)无异议,应当予以书面确认。
如果乙方对结算数据、对账单有异议,应在甲方付款前提出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的详细依据及复核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书面通知乙方。经复核,乙方对结算数据、对账单无异议时,双方按复核后的数据(金额)进行结算。
2)如果双方对部分数据有争议,不应停止对没有争议的数据的结算。
3)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税金和事宜:
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确认分成结算数据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付款。
2.乙方根据本协议收取的分成费用为含税金额,即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专用。
3.甲方的信息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应以人民币、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的费用。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如果乙方变更其指定收款账户,应书面告知甲方。
三、产品开发流程
一)组建项目沟通会议
甲乙双方应选派人员组建项目沟通会议。本协议首页所载指定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或对接人。如果需要变更,一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项目沟通会议可以通过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在线方式组建,可以通过群聊、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沟通。
项目沟通会议可以就产品开发的计划、进度、设计方案细节等问题进行沟通。
如果项目沟通会议对本协议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如费用、合作模式、产品类型等)达成一致,双方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使变更生效。
二)开发和设计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作品或素材后,自行或委托他人开发、设计产品方案,开发成本由甲方负担。
甲方应在乙方交付作品或素材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开发。
开发过程中,甲方应与乙方协商确认甲方的设计图样以及对乙方作品和素材的使用情况。
经双方确认后的开发/设计图样,如甲方需修改,应征得乙方同意。
三)生产
经双方确认后的开发/设计图样,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生产、制作。其中,使用乙方授权作品或素材设计、生产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应确保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安全标准,不使用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材质,产品标识应符合《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规章的规定。
涉及需要前置性行政许可的产品的,甲方应确保甲方自身或甲方委托的生产商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四)销售和推广
甲方有权自行将商品在授权的销售渠道范围内进行销售,销售所得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与乙方分成。
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等各种广告宣传模式。但广告宣传的内容应符合《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引人误解或虚假宣传,也不得损害乙方的产品和企业形象。
五)产品质量和安全
甲方负责产品的质量和产品安全工作,确保产品实物与设计图、样品一致,并且不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缺陷或瑕疵。
甲方委托他人生产制作的,应确保受托人有合法经营和生产的资质。
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消费者投诉等问题时,由甲方负责解决。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可以在合法范围内使用乙方提供的作品或素材,但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的目的范围。
三)知识产权保护。
双方应共同保护作品或素材的知识产权,如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维权措施。
四)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保留作品或素材的知识产权,甲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五)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提供的作品或素材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八、争议解决
如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协议期满前,如双方未提出续签或解除协议的要求,协议自动续期。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自动终止。
十、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授权作品和素材,不得超越授权。此外,甲方还承诺不将乙方的作品和素材用于申请著作权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或其他与本协议无关的目的。
在保密协议方面,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条款、合作内容、履行情况及通过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所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除外。
在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方面,任何一方因遭遇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不视其为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或合理控制的事件,且该等事件对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发生实质性妨碍,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罢工、火灾、变更、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网络故障、XXX管制、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通讯运营商服务延迟及技术故障等类似事件。不可抗力持续30日以上的,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合作。
在违约责任方面,甲方逾期支付分成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超过30日仍未支付,或在非独占性合作中,擅自将乙方提供的作品素材转让、转授权给他人,均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提供的作品或素材侵犯他人合法权利致使甲方受有损失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发生本条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在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面,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变更、中止、终止、合同解释均适用中国地区法律和行规。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选择向XXX申请仲裁或向人民起诉。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本合同未发生争议的部分可继续履行。
一)本协议中,甲方指定的联系人已经得到甲方的授权,并代表甲方与乙方沟通确认与本协议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及素材的交付验收、产品设计、质量安全维护、销售宣传策略等。如果指定的业务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需要及时通过指定的联系邮箱通知乙方。
二)本协议中,乙方指定的联系人作为乙方的指定联系人,如乙方与甲方就本协议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达成一致,应另行签署书面协议确认。如果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当及时通过指定的联系邮箱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函件或通知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指定联系人及协议首页记载的联系地址、联系邮箱、联系电话进行送达或通知。
四)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协议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任何一方的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