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评比条件
1、有促进个人成长的读书计划,并按照计划自主阅读。
2.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充分利用平时闲暇时间进行阅读,能在学生和教师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把读书活动落实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经常阅读各类报刊、杂志、教育书籍、文学作品等,每学期至少读一本教育书籍,陪读学生书籍一本,读书笔记不少于20篇,字数不少于4000字。
4.读书笔记书写认真,按时上交,数量够。
5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上交每周一文赏析、心得有较高的见识。
6.做到读书与反思结合,读书与教育教学改革结合,读书与写作结合,交流读书与思考心得。
7.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的读书活动,每学期至少在班里组织三次读书交流会。
8.在各级各类报刊、网路媒体中发表一定数量的作品、信息或者在上级组织的有关读书写作比赛中获奖(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9.能够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成为最爱读书学习的人,养成勤读书勤思考的习惯,是学校“学习型教师”的公认代表。
二、评选程序
“书香教师”评选采用自愿报名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确定5位教师,进行表彰。
三、评比时间
2018年12月底
附“书香教师”申请表
“书香教师”申请表
| 姓名 | 性别 | 所教年级 | |||
| 读书书名 | |||||
申 报 理 由  | |||||
| 学校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