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施工技术交底表 | 编号 | |||||||||
| 工程名称 | ||||||||||
| 施工单位 | 交底部位 | 涵管 | 交底人 | |||||||
| 施工技术交底内容 | ||||||||||
交底内容: 一、作业制度 1、施工作业执行文件:下发的有效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文件、《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_B01-2014等。 2、施工作业执行的强制性规范: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桥涵标准图-钢筋混凝土盖板涵》JTG/GQB003-2003等。 3、作业队制订的《作业队施工职责分工及岗位责任制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路涵管施工。 三、工程概况 xxxxx 四、施工要求 1.涵管施工检查项目 1.1 基本要求 1.1.1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外加剂和掺合料的质量规格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1.1.2 混凝土应符合耐久性(抗冻、抗渗、抗腐蚀)等设计要求。 1.1.3不得出现漏筋和空洞现象。 1.2 实测项目 表1 涵管制作实测项目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
| 1 | 混凝土强度(MPa) | 30(规定值) | ||||||||
| 2 | 内径(㎜) | 不小于设计 | ||||||||
| 3 | 壁厚(㎜) | -3 | ||||||||
| 4 | 顺直度 | 矢度不大于0.2%管节长 | ||||||||
| 5 | 长度(㎜) | -5,0 | ||||||||
1.3.1 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1%。
1.3.2 混凝土表面平整。
2、管座及涵管安装
2.1 基本要求
2.1.1 涵管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
2.1.2 涵管与管座、垫层或地基紧密贴合,垫稳座实。
2.1.3 接缝填料嵌填密实,接缝表面平整,无间断、裂缝、空鼓现象。
2.1.4 每节管底坡度均不得出现反坡。
2.1.5 管座沉降缝应与涵管接头平齐,无错位现象。
2.2 实测项目
表2 管座及涵管安装实测项目
|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 1 | 管座或垫层强度 | ≥设计值 |
| 2 | 管座或垫层宽度、厚度 | ≥设计值 |
| 3 | 相邻管节底面错台(mm) | 5 |
管壁顺直、接缝平整、填缝饱满。
施工机具
挖掘机、发电机、自卸式运输车、吊车、平板振动夯
3.施工工艺流程
涵管施工工艺流程图
4、施工方法
4.1、测量放样
测量放样,并用白灰在地上做出标志。利用已有的测量控制点对原地面高程进行放样,确定开挖深度。线位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2、基坑开挖
4.2.1 基坑开挖前,首先要对涵管基础所在位置进行清表或清淤。地基处理的范围至少应宽出基础之外0.5m。为便于施工中的检验校核,基坑开挖前应在纵横轴线上、基坑边桩以外设控制桩,每侧两个。
4.2.2 基坑开挖采用机械开挖,人工辅助的方式。应避免超挖:机械开挖至距槽底设计标高10~15cm时,改用人工挖掘、修整至设计尺寸,不能扰动槽底及坡面原土层。基坑槽底采用平板振动夯夯实,确保基底标高误差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4.2.3 基坑开挖中,在坑底基础范围之外设置集水坑并沿坑底周围开挖排水沟,使水流入集水坑内,排出坑外。集水坑宜设在上游,尺寸视渗水的情况而定。
4.2.4 基坑坑壁以1:2.5放坡,当基坑深度大于5m时,基坑坑壁坡度可适当放缓或加设平台。
4.2.5 当基坑有地下水时,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以放坡开挖;地下水位一下部分,若土质坍塌或水位在基坑底以上较深时,应加固开挖。
开挖清理完毕后,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3、下部管基
4.3.1 基础放样
基坑开挖好后应重新放设涵管的纵横轴线,钢尺对基础平面尺寸进行准确的细部放样。逐节钉设水平桩,控制基底和基顶标高。
4.3.2 涵洞基础施工
涵洞基础一般应埋于自然地面或冲刷先以下不少于1.0m(基岩应将基础至于地基上),且地基承载力不小于0.3Mpa。施工时,按设计开挖后,如地基达不到此要求,就应按此要求调整埋深,或者采取换填碎石的办法加固地基。
中部管节基础采用砂砾石夯填,端部管节采用M7.5砂浆砌C30片石。
4.4、管节安装
4.4.1 基础浆砌强度达到70%,采用吊车吊装管节,人工配合的方式进行。
4.4.2 安装时从下游开始,使接头面向上游,每节涵管应紧贴于基座上,使管节受力均匀; 所有管节应按正确的轴线和图纸所示坡度敷设。敷设时应保证内壁齐平,管内清洁无赃物,无多余的砂浆及其它杂物。
4.4.3 安装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应注意按涵顶填土高度取用相应的管节。
各管节应流水安装平顺,管节必须垫稳坐实,管道内不得遗留泥土等杂物。
管节沉降缝与基础沉降缝的端面必须严格一致,不得有犬牙交错现象,非沉降缝的管节接缝,应尽量顶紧。
④圆管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防止碰撞,避免管节损坏或产生裂纹。
⑤涵管接缝宽度不大于10mm,禁止加大接缝宽度来满足涵长的要求,当管节长度与实际涵长有差值时,应用0.5米的管节进行调整。
4.4防水处理
管节间的缝隙采用浸过沥青的麻絮填塞,管内管外各填一半,不得从管外一次填满,最后用涂热沥青的油毛毡裹2道。
4.5.沉降缝的设置
4.5.1 在涵洞全长范围内每隔3~5米设置一道沉降缝,沉降缝必须贯穿整个断面(包括基础)。沉降缝的施工,要求做到使缝两边的构造能自由沉降,又能严密防止水分渗漏。
4.5.2 基础沉降缝宽2厘米,采用沥青木板预留,沉降缝内用砂子填实,也可将沥青木板留下,作为防水之用。
4.5.3 沉降缝的施工质量要求
沉降缝端面应整齐、方正,基础和涵身上下不得交错,应贯通,嵌塞物紧密填实。
4.6进出水口挡墙施工
4.6.1洞口墙、铺砌、截水墙均采用M7.5砂浆砌C30片石。
4.6.2砌体的基本规定如下:
①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②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mm) |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mm) |
| L(或B)≤30 | ±5 | 60<L(或B)≤90 | ±15 |
| 30<L(或B)≤60 | ±10 | L(或B)>90 | ±20 |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低处向高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4.6.3 浆砌石施工
①浆砌石所用石料应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没有裂缝,抗水性好的新鲜毛石料,石块大小不应小于15cm,重量不小于10kg。
②砌筑前,应在砌体外将石料上的泥垢、水锈等杂质,冲洗干净,砌筑时保持砌石表面湿润。
③应采用座浆法分层砌筑,铺浆厚宜3cm~5cm,随铺浆随砌石,砌缝须用砂浆填充饱满,不得无浆直接贴靠,砌缝内砂浆应用扁铁插捣密室;严禁先堆砌石块再用砂浆灌缝。
④上下层砌石应错缝砌筑,砌体外露面应平整美观,外露面上的砌缝应预留约4cm深的空隙,以备勾缝处理;水平缝宽应不大于2.5cm,垂直缝宽应不大于4cm。
⑤砌筑因故停顿,砂浆已超过初凝时间的,应待砂浆强度达到2.5MPa后才可继续施工;在继续砌筑前,应将原砌体表面的浮渣清除;砌筑时应避免震动下层砌体。
⑥勾缝前必须清缝,用水冲洗干净并保持缝槽内湿润,砂浆应分次向缝内填塞密室;勾缝砂浆标号应高于砌体砂浆;应按实有砌缝勾平缝,严禁勾假缝、凸缝;砌筑完毕后应做好养护,保持砌体表面湿润。
⑦砂浆配合比、工作性能等应按照设计标号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应在砌筑现场随机制取试件。
4.7、回填
①经检验证实圆涵安装及接缝符合要求,并且砌体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方可进行回填作业。回填土按规范规定。
②涵管处路堤缺口填土应从涵管两侧不小于两倍孔径范围内,同时按水平分层、每层厚度30cm,对称地按照图纸要求的压实度填筑、夯(压)实。
③用机械填土时,除应按照上述办理外,涵洞顶上填土厚度必须大于0.5-1.0m时,才允许机械通过。
五、劳动组织
1、劳动组织模式:采用架子队组织模式。
2、作业工地应配备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材料、领工员、工班长,均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
六、质量控制及检验
工班在作业时,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质检员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验。
七、安全及环保要求
1、施工安全
(1)机械作业区内应设置安全标志,非机械操作人员应带安全帽,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作业指挥人员指挥。
(2)施工人员不得在继续机械行驶路线和作业范围坐卧休息。
(3)道路交叉口应设置施工提示标志。
(4)靠近边坡近处机械作业时,应慢行,并有地面人员帮助观察和指挥。
(5)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机械施工场地。
2、环境保护
(1)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施工图采取土地整治或防护措施。风景区或有特殊要求施工地段,应按施工图要求及时配套完成环保工程。
(2)取土场的位置、深度、边坡应符合施工图要求,并结合当地土地利用、环保规划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取土及在水下取土。
(3)车辆通行的道路应洒水降尘。
(4)运土车辆通过沥青混凝土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道路时,应覆盖车箱,防止泥土抛洒污染路面。
(5)履带式机械不得直接进入沥青混凝土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道路行驶。
| (6)机械的废油料、废电瓶应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 ||||||||||
| 技术负责人 | 签字时间 | |||||||||
| 施工班组负责人签字 | 签字时间 | |||||||||
| 接受 交底 班组 人员 签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