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辖区业绩指标考核:(标准分100分) | |
| 项目 | 标准 |
| 市局(公司)总销售量完成率 | 得分=实际销量/计划总销量×100 |
| 工作目标及过程指标考核:(一至五项仅统计扣分) | |
| 项目 | 标准 |
| 一、办公楼和卷烟仓库的财产、消防安全(该项最多扣40分) | 1、全天候监控并保持与辖区派出所联系(20分) ◎每天按时巡逻; ◎密切注意监控器上的情况; ◎保持与辖区派出所的联系。 2、定期监测消防器材 (10分) ◎定时检查消防器材。 3、检查各办公室锁门情况 (5分) ◎在员工下班后,检查各办公室锁门情况。 4、加强巡逻,并做好值班情况记录(5分) 5、没有按时巡逻检查的,发现一次扣2分;没有注意监控器情况的,发现一次扣2分;没有按时检查消防器材,发现一次扣2分;没有检查锁门情况的发现一次扣2分;没有做好值班情况记录的,每次扣1分;因工作疏忽、失职而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的情况,按附加项规定扣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
| 二、维护大院办公秩序 (该项最多扣20分) | 1、对无理取闹、大声喧哗者进行劝告、警告教育 (10分) 2、 维护大院办公秩序 (10分) 3、对者不制止,每次扣5分;因疏于管理,大院办公秩序被影响,每次扣 2分。 |
| 三、管理进出人员和车辆 (该项最多扣20分) | 1、对来访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 (7分) 2、指导来访人员来访部门的具体位置(7分) 3、指挥来访车辆在指定位置摆放(6分) 2、对来访人员和车辆不登记的,每次扣1分;对来访者的询问不作出回应的,每次扣1分;来访车辆没有停在指定位置的,每次扣1分。 |
| 四、负责报刊杂志信函等资料的签收(该项最多扣10分) | 1、负责报刊杂志信函等资料的签收 (10分) 2、没有签收杂志信函等资料的,发现一次扣1分。 |
| 五、负责用电照明管理(该项最多扣10分) | 1、负责用电照明管理(10分) ◎保证正常的用电照明; ◎找人维修用电照明出现的故障。 2、没有保证正常的用电照明的,每次扣1分;发现故障没有及时报告部门领导,每次扣5分。 |
| 附加项目(该项加减分不设上限) | 1、出勤: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一个月内事假3天以下的每天扣3分,3天以上每天扣5分;迟到早退1次,未超过30分钟,每次扣2分,超过30分钟,扣5分,超过一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无故旷工半天扣20分。培训出勤与工作出勤扣分标准一致, 2、培训:行业内上级单位、市局(公司)组织的有考试的学习培训,成绩优秀加5分,不及格扣5分(以当次培训规定的优秀和及格线为准)。 3、工作失职:领导交办或职责范围内其他部门反馈需处理解决的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扣2分;工作失职造成影响的,扣10-20分,造成较大失误的,扣50分以上 4、责任事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扣50-100分,负次要责任的,扣30-50分,同时根据事故性质、轻重按有关规定作责任追究。发生非责任事故的,扣10-20分。发生责任事故部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正职扣员工被扣分数的30%,直接分管副职扣员工被扣分数的50%。 5、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及其他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扣30-50分,出现违法行为或徇私枉法的,扣50-10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部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正职扣员工被扣分数的30%,直接分管副职扣员工被扣分数的50%。 6、奖励:为市局(公司)争取荣誉的(全区烟草行业或北海市级以上奖励),当月加5分/次。 |
